璞泰来(60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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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泰来(60365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6-13 18:4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 处理流程 - 暂缓、豁免披露由董秘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材料十年[7]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8] 后续要求 - 已披露信息被泄露或有传闻应及时核实披露[10] - 不符合要求应及时履行披露义务[11] - 违规人员将按规定惩戒[10]
璞泰来(603659) -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13 1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6370.29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3639.9076万元[8] - 已发行股份数为213639.9076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22] 股东信息 - 梁丰、陈卫等股东认购股份及占比情况[16] - 公司以494192230.52元净资产按1.4858:1折股为332600000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9] - 公司收购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10%,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董事、高管任职等期间股份转让限制[32]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3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权利[4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7][5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独立董事[119] - 董事会设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2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0]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80] 审计与内控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19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94]
璞泰来(60365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6-13 18:46
总经理设置 - 公司设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 总经理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3] 总经理职责 -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多项职权[6]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12] 会议制度 -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9]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0] 报告制度 - 公司经营重大事项时总经理应及时报告,年底提交相关书面报告[12][13] 细则规定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5]
璞泰来(60365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6-13 18:46
董事会秘书设置 - 设董事会秘书1名,任期三年,可续聘[3] - 出现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5]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事务[8] - 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上交所后续培训[14] 其他规定 - 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2]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6]
璞泰来(603659)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6-13 18:4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过半数比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持工作,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提名委员会会议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全体同意可免除通知期限[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通讯表决[14] 其他 - 会议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3] - “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18]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8]
璞泰来(603659) -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6-13 18:46
委员会组成 -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3至5名董事组成,至少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召集人1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免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职责与生效 - 证券事务部做决策前期准备[9] - 对长期战略规划研究提建议[6] - 审核年度ESG报告并报董事会批准发布[7]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7]
璞泰来(60365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6-13 18:46
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5] - 按经营业务规模配备审计人员,实行项目制管理,可聘请外部机构或邀职能人员参与[6] 审计人员要求 - 应具备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接受培训和岗位轮换,依法行使职权受保护[7] 审计机构职责 - 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财务收支、内部控制、经济责任等[9] - 会计年度结束后提交年度总结和次年度计划[14] 审计工作范围与权限 - 涵盖公司经营活动所有业务环节,经高管同意可抽调人员协助[15] - 有权参加会议、发表意见、调阅资料、调查事项等[16] 审计问题处理 - 发现严重违规或失职行为,报高管同意可制止、封存资料[18] 审计流程 - 准备阶段确定计划、成立小组、确定方式、签发通知书[20] - 审计报告送达被审单位,被审单位限期报告整改情况,有异议可十日提书面意见[29] - 审计小组15个工作日内整理移交文件资料[30] 审计资料保存 - 工作底稿、记录和证据材料保存10年[30] - 审计报告原则保存10年,特殊报告永久保存[30] 后续审计与奖惩 - 对重大影响审计项目可进行后续审计[31] - 有重大贡献审计人员和积极配合且有显著成绩的部门或个人可获奖励[33][34] - 违规或干扰阻挠审计工作的人员应受处分或依法处理[34]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36] - 由董事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6]
璞泰来(60365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6-13 18:46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商业银行协议终止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向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超过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10]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应重新论证[10] 资金置换与使用期限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1]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12]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超12个月[14]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2周内签订新协议并公告[7] 募集资金占用处理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募集资金,发现占用应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情况[10]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9]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9]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9]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4]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4]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6] - 保荐机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4]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等四种情形属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涉及实施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董事会决议即可[17]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璞泰来(603659) - 商业道德行为准则(2025年修订)
2025-06-13 18:45
公司愿景与战略 - 成为世界一流的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及自动化设备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2] - 落实“两纵一横,协同发展”战略,构建产业链闭环,拓展产品线,布局海外和新业务[4] 合规与道德 - 遵守经营所在国法律法规,维护道德和财务诚信声誉[7] - 禁止贿赂和腐败行为,制定制度确保业务合法合规[7] - 员工提供或接受礼物和招待需按规定操作[9] - 招聘时向员工提供反腐败培训和宣传[11] - 制定检举不道德/腐败行为内部程序,保护检举人身份[11] - 要求供应商制定明确反腐败政策,必要时邀请第三方审核[14] 环境责任 - 致力于降低业务对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减少温室气体排放[14][15][16] - 建立环境管理组织,明确责任,制定目标、指标和绩效考核制度[14] - 逐步导入可再生能源、低能耗照明等方案,减少碳排放与碳足迹[15] 员工管理 - 员工不得与公司发生利益冲突的商业活动,需申报利益冲突[1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规定披露持股信息[19] - 员工职务发明等归公司所有,仅使用合法许可软件[21] - 员工工作专注公司利益,兼职需事先征得书面同意或授权[25] - 推动商业道德实践,预防员工权益侵害风险[25] - 尊重员工权益,防止歧视和骚扰,公平对待员工[25][26] - 为员工提供必要培训,工作时间和薪酬符合标准[26] - 禁止雇用童工,不容忍强迫劳动、体罚等行为[27] - 鼓励多元化政策,适用于所有雇佣决策[28] - 制定完善的健康和安全标准,目标是零事故和伤害[29] - 子公司负责人确保员工知晓健康和安全政策文件[31] - 健康和安全干事定期进行风险评估[31] - 员工有保护公司财产的义务[32] 检举处理 - 员工发现不道德或不当行为可与审计部联系,无需透露身份[34] - 审计部7个工作日内确定受保护检举是否合规[39] - 审计部负责人一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调查结果报告[40] - 确保对收到信息和个人信息安全处理,保护相关人员身份[40] - 审计部确定个人信息含义及受影响个人,可书面限制其信息获取、改正权利[41] - 受保护检举后,按法律要求为相关人员提供璞泰来隐私声明副本[41] - 早期告知当事人可能影响案件调查时,可推迟提供特定信息[41] - 审计部决定通知第三方影响是否不均衡或无需通知所有第三方[43] - 回应查阅权请求时不泄露各方个人信息[43] - 根据案例结果制定个人信息保存期,超期数据及时删除或匿名化[43] - 收集检举人的详细个人资料[45] - 将个人资料存入安全情报资料库,限制查阅,检举报告存专用文件袋[47] - 检举人有权要求公司提供个人资料副本、更正或删除个人资料,查阅权可能推迟[49] - 对公司处理个人资料不满,可向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投诉[50]
璞泰来(603659) -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6-13 18:45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对766,296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1] - 股本由213,716.5372万股变更为213,639.9076万股[1] - 注册资本由213,716.5372万元变更为213,639.9076万元[1]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审议通过修订并重述《公司章程》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1] - 拟对《公司章程》第七条、第二十一条作相应修改[1]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