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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新春(603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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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1:0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6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6,620.277万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5,180万股,每股面值1元[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36,620.27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对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请求诉讼[29][30]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诉讼[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5人、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董事1人,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73]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73][74]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83]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6]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90]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现金分红占当年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20%[10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10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9] 信息披露与财务报告 - 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101]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2]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60天通知[11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3]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1:04
重大会计差错标准 - 资产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审计对应总额5%以上属重大差错[5] 年报信息披露标准 - 涉及金额占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等为重大错误[7] - 涉及金额占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以上担保为重大错误[7]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不一致存在重大差异[7] - 实际与预告业绩差异超上年净利润50%差异较大[8]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差异20%以上有重大差异[8] 责任追究 - 追究形式有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5] - 出现责任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董事会定[11] 制度相关 - 制度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季报等参照执行[13]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6]
五洲新春(603667) -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1:04
减持规定 - 集中竞价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上报上交所并公告,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4] - 减持完毕或时间届满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6] 人员信息管理 - 新任职或信息变化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或更新个人信息[6] 股份解锁与转让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末股数25%解锁无限售股[9] - 任职期每年转让不超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10]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2] 股份锁定 - 任期届满离任申报后6个月内锁定股票[11] - 任期内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2] 交易限制 - 违反“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4] - 多种情形下董事、高管不得减持股份[14]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15] - 季报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15] 交易报告 - 买卖股票及衍生品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报告并填报[16] 违规处理 - 董事会披露违规买卖情况[17] - 违规者给予批评等处分,违法依规按规定处罚[19] 制度管理 - 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制度,审议通过后生效[21]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1:04
报告人员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高监等多类人员[2] 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6] - 涉案超100万元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6] - 重大亏损或损失单次超100万元需报告[8] - 重大债务等金额达100万元以上需报告[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变动需报告[10]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需报告[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形需报告[11] 报告流程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特定时点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3] - 各部门及子公司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报告重大信息进展[14] - 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5]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重大信息,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公开披露[11] 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7]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及时报送资料[17]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报告制度,指定联络人报证券部备案,资料由第一责任人签字报送[15] 人员职责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敦促重大信息收集报告工作[18] 保密与追责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保密,不得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18]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承担责任[19]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订)
2025-08-27 21:04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 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 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 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与《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具有相同含 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 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制订)
2025-08-27 21:0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8] 选聘要求 - 新聘事务所近三年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6]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1] 审计费用 - 费用较上一年度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4] - 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14] 聘期与人员规定 - 聘期一年可续聘[17]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7] 文件保存 - 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15]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8] 改聘规定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20] - 年报审计期间一般不得改聘[20] - 事务所出现重大缺陷应改聘[22]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违规时董事会处理[25] - 严重违规不再续聘并扣减费用[2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8] - 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7]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订)
2025-08-27 21:04
董事离职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离职管理,涵盖多种职务终止情形[2] - 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部分情形下下任填补空缺后报告生效[4]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4] 履职与责任 - 特定情形董事应立即停止履职,公司解除职务[5] - 任职责任不因离任免除,离职后忠实义务3年内有效[8] - 不得辞职规避职责,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权利[9]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1]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制度(2025年8月制订)
2025-08-27 21:04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1] - 符合规定可自行判断暂缓或豁免披露并接受事后监管[2] - 涉及商业秘密等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 - 董事会秘书两交易日内审核信息是否符合条件[3]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保存不少于10年[3] - 需登记豁免方式、文件类型等事项[4] - 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及审核程序[4]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6] 附件 - 附件为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登记表[8]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1:04
第二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以下简称"内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 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 ...
毛戈平上半年净利润增长36.1%
北京商报· 2025-08-27 20:58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实现收入25.882亿元,同比增长31.3% [1] - 2025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6.704亿元,同比增长36.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