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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特纸(60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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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9 19:50
投资者关系管理安排 -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9][27] - 证券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27]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12]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14] 工作开展方式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4] - 在符合条件的媒体及时披露规定信息[14] - 建设网络沟通平台,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16] - 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17] 会议与活动安排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和业绩说明会[20][21] - 实施融资计划时按规定举行路演[22] 员工与档案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需具备多方面素质[30] - 投资者关系活动建立完备档案制度[31] 突发事件处理 - 突发事件包括媒体负面报道、重大诉讼等[33] - 处理遵循合法合规、诚实信用等原则[34] - 媒体重大负面报道危机时应汇报、调查、沟通等[35] - 重大不利诉讼或仲裁危机时应披露、评估、沟通[36] 参观与调研规定 - 投资者等现场参观需提前3天预约[39] - 合理安排参观过程并避免参观者获取未公开信息[39] - 沟通前要求签署承诺书,涵盖不打探未公开信息等六项内容[40] - 就调研过程和交流内容形成书面记录并尽快发布,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可录音录像[40] - 证券部对调研内容事后核实,文件有误要求改正,若不改及时公告说明[41] - 发现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要求相关方不得泄露或买卖[4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43] - 制度与国家日后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4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4]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45] - 制度所属公司为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6] - 制度时间为2025年8月[46]
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2025-08-19 19:50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达10%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达50%以上经董事会后提交股东会[6] - 12个月累计购售资产超30%经董事会后股东会2/3以上通过[9] 资金审批权限 - 银行授信不足2亿或单笔融资不足1亿由总经理决定[12] - 合同金额或累计交易额占比不超30%由总经理决定[13] - 合同金额或累计交易额占比30%-50%由董事长审批[15] 费用审批权限 - 5万以内期间费用由部门与财务共同审批[16] - 1000万以内期间费用由总经理审批[16] - 超1000万期间费用由董事长审批[1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1]
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9 19:50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3]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3] - 年度业绩预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半年度业绩预告需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进行[22]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16]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 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特定情形必须审计[17] 其他文件要求 - 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核准后,应在证券发行前公告[11]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注册后应编制上市公告书并公告[12]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需进行业绩预告,特定情况可免于披露[22] - 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与已披露有重大差异需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3] - 可在定期报告公告前披露业绩快报,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23] - 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业绩快报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发生方向性变化,需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4] 临时公告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应实时披露[27] - 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最先发生的任一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7] - 已披露重大事件出现进展或变化,应按规定及时披露[28] 交易披露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披露关联交易[42]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或组织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42]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48] -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应于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3至5个交易日内披露实施公告[5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52]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3个月以上需及时披露[5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及时披露[5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56]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及时披露[56]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及时披露[56] - 前期财务会计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或董事会决定更正时需及时披露[58]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需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以公告方式发出通知[33]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34] - 股东会召开10日前股东提临时提案,公司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4] 信息保存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66] - 应在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4] - 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4] 信息披露流程与管理 - 信息披露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董事长确认签署[6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项[72]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79] - 信息发布需经证券部制作、董事会秘书审核、报上交所审核登记等流程[80]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81] - 证券部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保管等工作[82]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沟通需预约,由证券部统筹安排并指派两人以上陪同[82]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业绩说明会应网络互动并提前公告[82]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83] - 各部门和子公司应指派专人管理信息披露文件并及时报告信息[83]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3]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收集信息时各部门和子公司应配合[83] 豁免披露 - 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61] - 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3]
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19 19:50
重大信息责任人 - 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4]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出现重大信息应及时报送公司证券部[6] 重大信息范围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情形[11] - 重大信息包括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事项[9] - 交易事项涵盖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多种情况[10] - 重大变更事项包含变更公司名称等内容[13] - 其他重大信息有业绩预告或盈利预测的修正等[15] 信息报告流程 - 董事等买卖本公司股票前应提前20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证券部[16] - 重大事项起始日24小时内为“及时”[27] - 各部门责任人应第一时间口头或电话报告并及时书面送达资料[19] - 证券部收到信息后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汇报[19]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必要时向管理层等汇报[19] 信息报告联络人 - 各部门、子公司应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并报备,未指定则负责人为联络人[19] - 信息报告联络人职责包括知悉掌握信息等[21] - 联络人变化需在2个工作日内重新指定并报备[19] 保密与责任 - 责任人、联络人及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3] - 未履行义务导致问题,公司将追究责任并视情节处分[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29]
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9 19:50
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申报个人及相关人员信息需在特定时间内完成,任职、信息变化、离任等后2个交易日内[7] 减持规定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 [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15] - 公司大股东因相关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等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17]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17]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相关告知书或裁判作出至特定情形发生前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17] - 最近3个已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未现金分红或累计现金分红低于同期年均归母净利润30%,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减持(净利润为负年度不纳入计算)[18] - 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或发行价,控股股东、实控人等不得减持[19]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集中竞价减持,90日内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20]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大宗交易减持,90日内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2%[20]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协议转让减持,单个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21] - 公司董事、高管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得超各自持股25%[25] 减持披露 - 大股东、董事、高管拟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30]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成,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30] 持股变动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达公司已发行股份5%,3日内编制报告书并公告,期限内不得买卖[31] - 大股东、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收到通知2个交易日内披露[27]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达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需报告公告,3日内不得买卖股票[33]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达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1%需次日通知并公告公司[33] - 通过协议转让,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达或超公司已发行股份5%时,3日内编制报告并公告[33] - 公司大股东、董高监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按相关规定履行报告披露义务[34] 其他规定 - 违反规定买入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3] - 公司大股东、董高监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3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披露[37] - 短线交易指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等证券的行为[40] - 计算减持比例时,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合并计算[4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8月生效实施[44]
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19 19:50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 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章 总则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 人员; (五)公司收购人或者重 ...
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9 19:50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 与承销业务指南第 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 监督和责任追究的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下同) 实施的,应确保该子公司遵守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 ...
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19 19:47
| 证券代码:605007 |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5-053 | | --- | --- | | 债券代码:111002 |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项 目 | | 序号 | 金 额 | | --- | --- | ---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 A | 825,896,949.41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补充流动资金 | B1 | 290,903,519.68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55,455.35 | | 本期发生额 | 补充流动资金 | C1 | 536,080,588.16 |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522,269.12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补充流动资金 | D1=B1+C1 | 826,984,107.84 |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577,724.47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 E=A-D1+D2 | -509,433.96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 F | 0.00 | | 差异[注] | | G=E-F | -509,433.96 | [注 ...
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8-19 19:47
财报与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4] - 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于8月26日16:00 - 17:00举行[4] 会议相关安排 - 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5][7] - 2025年8月19日至25日16:00前可进行提问预征集[7] 参与与联系信息 - 参加人员有董事长等多人[8] - 投资者可在线参与,联系部门为证券部[8][9] - 说明会召开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9]
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8-19 19:47
| 证券代码:605007 |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 公告编号:2025-056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02 |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最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免去王晓明先 生、黄晔先生监事职务,由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