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美上海(68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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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美上海(688082) -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26 20:32
人员股份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3][4]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6] - 公司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期间,董事及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7][8]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增减持股票[8]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持股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减持[8] - 任职期间每年减持不超持股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减持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9] 减持披露要求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披露减持计划[12]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等情况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公告[13] 交易披露要求 - 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3][14]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有关规定执行[16]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1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解释和修订[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 信息披露事项 - 需披露相关人员违规买卖情况[17] - 需披露公司采取的处理措施[17] - 需披露收益计算方法和董事会收回收益情况[17] - 需披露上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17]
盛美上海(688082) -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6-26 20:32
选聘规则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6] - 选聘应采用公开方式,结果及时公示[7]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9] - 选聘评价要素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9]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1] 聘期规定 - 聘期一年,到期可续聘,续聘符合要求可不招标[1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3] 解聘与改聘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并允许陈述意见[14] - 审计委员会审议改聘议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执业质量[15] - 除特定情况外,公司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事务所[16] - 公司拟改聘事务所应详细披露相关信息[16] - 公司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事务所、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1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和监督情况报告[21] -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22] 问题处理 - 情节严重时,公司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存在问题的事务所[22] 文件保存 - 公司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2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28]
盛美上海(68808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5-06-26 20:32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蒋守雷任职资格[1] - 蒋守雷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独立董事要求[2] - 公司同意提名蒋守雷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审议[2]
盛美上海(688082) -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26 20:3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3]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2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5]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董事会和秘书应配合[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7]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27]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28][29]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29]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9]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载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2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因特殊原因致股东会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报告[3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0]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3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31]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33]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3]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5] - 本规则与法律法规或章程不一致以其为准[35]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报股东会批准[35]
盛美上海(688082) -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26 20:32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三人,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工作[8]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8] 审计部 - 专职人员不少于一人,负责人必须专职[6]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和问题[10] - 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 对内部控制缺陷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14] - 重要对外投资和资产买卖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5][16] - 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25]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9]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20] 其他 - 董事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2] - 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22]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24] - 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鉴证报告[24] - 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25] - 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2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29]
盛美上海(688082) -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26 20:32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上下半年度至少各一次[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4] - 定期会议通知和文件10日前送达,临时会议3个工作日前送达[5][6] - 董事会办公室收到临时会议提议后2日内报告董事长[6]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3日前发书面变更通知[8]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1]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提请撤换[1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14] - 董事中途退席可书面委托表决,不委托视为放弃[15]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等方式[19]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过半数董事通过,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23] - 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4] 会议档案与披露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 会议结束后及时将决议报送上交所备案,应要求提供会议记录[28][29] - 决议涉及特定事项时公司应及时披露,重大事件需分别公告[29] - 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通知等内容[30]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由董事会拟定报股东会批准[32]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则[33]
盛美上海(68808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蒋守雷)
2025-06-26 20:31
候选人资格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2]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独立性限制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直系亲属无独立性[3] - 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人员直系亲属无独立性[3] 不良记录情况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4] 其他情况 - 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5] - 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7] - 声明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8]
盛美上海(688082)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蒋守雷)
2025-06-26 20:31
独立董事提名 - 盛美半导体董事会提名蒋守雷为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特定股份持有及亲属关系人员不具独立性[3] - 受处罚或批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4] 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5] - 在盛美半导体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7]
盛美上海(688082)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06-26 20:31
资金募集 - 首次公开发行43355753股,发行价85元/股,募资总额3685239005元,净额3481258520.34元[3] 资金使用 - 拟用不超25000万元闲置募资临时补流,期限12个月,额度可滚动使用[2] - 2024年6月曾用不超25000万元闲置募资补流,2025年6月20日已归还[8] 项目投资 - 盛美半导体设备研发与制造中心总投资156890万元,调整后拟投144500万元[6] - 2025年1月终止“盛美韩国半导体设备研发与制造中心”,24500万元改投“盛美半导体设备研发与制造中心”[5][7]
盛美上海(688082) - 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6-26 20:31
董事会调整 - 2025年6月26日审议通过增选独立董事议案[1] - 拟将董事会人数由6人调为8人,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各增1人[1] - 新增董事为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1名独立董事[1] 独立董事选举 - 同意选举蒋守雷为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2] - 蒋守雷曾任多公司重要职务,未持股且无关联关系[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