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力电子(688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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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力股份(688103) -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7 18:16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管理机构与责任人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2] - 证券事务部为内幕信息日常工作部门[2]  登记备案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信息至少保存10年以上[11] - 公司应按制度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1] - 登记备案工作由证券事务部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11] - 公司重大事项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1]  信息流转与保密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应告知董事会秘书并被告知义务责任[14] - 董事会秘书安排签《保密协议》并组织填登记表核实内容[14] - 内幕信息内部流转需原持有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备案[15] - 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批准并备案[15]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披露前不得对外泄露、交易等[17] -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17] - 非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起受制度约束[17] - 知情人违规公司将处罚并索赔[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21]
 国力股份(688103) -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版)
 2025-08-07 18: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2389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9531.5536万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5315536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东与股份 - 各发起人以2016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折为6254.90万股,尹剑平出资3139.76万元,比例50.20%[11] - 昆山国译等多个股东有不同出资额和比例[11]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3]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17]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2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有相应反馈和通知时间要求[39][40]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3] - 召集人按规定时间公告通知股东[44]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4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45] - 对外担保等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35]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2]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等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3]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4]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单独计票并披露[5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6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7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72]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72] - 无关联关系董事相关会议及决议规定[73] - 担任独立董事条件及职权行使规定[76][77][7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2名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83]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成员过半数通过[83]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有条件可中期分配[96] - 采用现金、股票等形式分配,现金优先,目标为剩余股利[97]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7] - 现金分红需满足多项条件[98] - 有重大投资计划时现金分红比例可调整[98][99]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规定[99] - 调整既定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2]  其他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94]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3] - 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105] -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0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13] - 公司出现特定解散事由的相关清算规定[119] - 控股股东等变动需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履行审批、备案程序[129][130]
 国力股份(688103) -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7 18:16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与原则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3]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4]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5]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5]  沟通方式与负责人 - 沟通方式多样,注重网络沟通[6] - 董事长是事务第一负责人,董事会是决策机构[8] - 董事会秘书是事务负责人,证券部负责具体工作[9]  部门职责与管理措施 - 部门职责包括信息沟通、定期报告编制等[9][10][11] - 设置专线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1] - 接待来访投资者建立规范化档案[11] - 媒体采访计划及拟报道文字资料需审核[12]  其他要求与规定 - 与证券监管等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12] - 出资委托报告注明“受公司委托完成”[12] - 开展相关知识培训[12] - 活动档案包含参与人员、时间、地点等[13] - 活动前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尽量避免活动[13] - 发布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并披露[13] - 特定情形向投资者公开致歉[13]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5]
 国力股份(688103) -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7 18:16
 关联交易审议权限 - 低于30万与关联自然人或低于300万且占比0.1%以下与关联法人交易,董事长审核备案[7] - 30万以上与关联自然人或占比0.1%以上且超300万与关联法人交易,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7] - 占比1%以上且超3000万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7]  担保相关 - 为关联人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9]  其他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9] - 涉及特定关联交易按发生额十二个月累计适用规定[9] - 十二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累计计算[10] - 九种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表决[10] - 审议需独立董事会议的关联交易,提交材料,可聘中介出报告[13] - 审议关联交易需了解情况,必要时聘中介审计评估[13] - 董事高管关注关联方侵占利益问题[14] - 独立董事每季度查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14] - 关联方造成损失,董事会及时保护[14] - “以下”不含本数,“以上”含本数[16] - 制度货币单位一般为人民币[16] - 制度未尽按相关法律执行[16] - 规则经股东会通过实施修改[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国力股份(688103) -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7 18:16
 累积投票制规则 - 累积投票制用于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乘积[2]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选举董事人数[10]  董事选举要求 - 董事候选人提名需符合法规及规章,提名人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5][6] - 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对应相应应选人数[9]  投票限制与当选条件 - 选票投票总数不得超累计投票最高限额,否则无效[11]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未累积)的二分之一[13]  缺额处理办法 - 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数量,可履职董事达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缺额下次股东会选举[13] - 当选董事不足致可履职董事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原任董事20日内重推候选人[13]  其他情况说明 - 获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票数相同下次股东会选举[14]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18]
 国力股份(688103) -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7 18:16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担保[2] - 可对互保、业务、控股子公司担保,对方偿债能力要强且符合规定[6]  审查审批 - 担保前财务部门审查被担保方资信[8] - 董事会对不符法规等情形的被担保方不得担保[10] - 特定额度内担保事项只需董事会审议[12] - 多种情况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2] - 董事会审议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担保需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合同管理 - 财务部是担保合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登记与注销[18] - 对外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财务部妥善管理并定期核对[18]  后续监督 - 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定期分析财务并报告董事会[18] - 担保债务到期督促偿债,未履行则采取补救措施[18]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19]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等情况,公司及时披露并准备追偿[21]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22]  披露与责任 - 公司披露担保事项需披露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24] - 责任人违规擅自担保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解释权属董事会[28]
 国力股份(688103.SH):控股子公司拟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 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
 格隆汇APP· 2025-08-07 18:15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 控股子公司国力源通通过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 注册资本由9474.1864万元增加至10974.1864万元 新增1500万元注册资本由员工持股平台昆山源宇认缴 [1] - 公司及股东上海良泉投资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 交易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由96.4286%降至83.2483% 仍保持控股地位 [1] - 公司监事李清华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获授440万元注册资本 对应认缴金额440万元 董事黄浩近亲属黄郅琪获授50万元注册资本 对应认缴金额50万元 [1]   激励对象构成 - 激励对象涵盖国力源通部分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员工 通过公司监事李清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持股平台参与 [1] - 激励采用间接持股方式 通过昆山市源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1]
 国力股份:7月份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3000股
 证券日报网· 2025-08-04 18:43
 股份回购 - 公司于2025年7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53,000股 [1] -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605% [1]
 国力股份(688103) -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2025-08-04 16:46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3月26日[3] - 实施期限为2025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3日[3] -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至5000万元[3]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36.6143万股,占比0.3841%[3] - 累计已回购金额1989.1591万元[3]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7.80 - 58.27元/股[3]  7月回购情况 - 2025年7月回购153000股,占比0.1605%[6] - 最高价58.27元/股,最低价55.79元/股[6] - 支付资金总额8797714.82元[6]  价格调整 - 回购价格上限调为不超过73.26元/股[5]
 国力股份(688103.SH):已累计回购0.3841%股份
 格隆汇APP· 2025-08-04 16:38
 股份回购进展 - 2025年7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153,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05% [1] - 当月回购最高价58.27元/股 最低价55.79元/股 支付总金额8,797,714.82元(不含交易费用) [1] - 截至2025年7月31日累计回购股份366,143股 占总股本比例0.3841% [1] - 累计回购最高价58.27元/股 最低价47.80元/股 已支付总金额19,891,590.68元(不含交易费用) [1]   回购合规性 - 回购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股份回购方案规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