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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智微: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7-01 18:02
期权计划 - 2021年3月29日期权预留总额550万份,行权后对应550万元注册资本,行权价4元/注册资本[3] - 2021年11月30日和12月15日调整后期权计划总额不超2200万份,行权价1元/股[6] - 2023年7月11日注销5名激励对象32万份已获授未行权股票期权[9] 行权情况 - 2023年9月4日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51人行权269.72万股[11] - 本次30人行权276.6万份,占已获授予股票期权数量18.19%[13][15] -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于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14] 流通与减持规定 - 本次行权股票2027年6月28日可上市流通[4][16] - 激励对象行权认购股票行权日起三年内不减持,期满比照董监高减持规定[17] - 董高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股本与财务变化 - 本次变动后股本从455203548股变为457969548股,实际控制人未变[21] - 本次行权增加股本276.6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6.8万元[22] - 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4.57969548亿元,累计实收股本同数[22] - 本次行权新增股份2024年6月28日完成登记[22] - 本次行权股票占行权前总股本0.6076%[23] - 本次行权后2023年年度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相应摊薄[23] - 本次行权未对股权结构和财务经营造成重大影响[23]
慧智微: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24-06-18 19:16
股份转让情况 - 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7.68元/股,转让股票数量为6,099,732股[2][24] - 转让后部分主体合计持股比例由5.66%降至4.99%[2][3] - 转让方转让后持股占比从10.46%降至9.12%[8] 股东持股变动 - 截至2024年3月31日,GZPA Holding Limited持股22,513,284股,占比4.95%,转让后减至4.28%[4][12] - 截至2024年3月31日,珠海广发信德智能持股5,674,596股,占比1.25%[4] - 2024年6月18日多家股东减持股份[14][18] 受让方情况 - 财通基金受让1,500,000股,占比0.33%,限售期6个月[21] - 摩根士丹利受让1,200,000股,占比0.26%,限售期6个月[21] 询价转让流程 - 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2024年6月11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23] - 《认购邀请书》送达159家机构投资者[23] - 2024年6月12日收到6份有效《认购报价表》[23] - 2024年6月13日收到9份有效《追加认购报价表》[23] - 组织券商收到有效报价15份,最终9家投资者获配[24] 其他要点 - 珠海广发信德等6家有限合伙及广远众合存在一致行动关系[5][6][7]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2][25] - 受让方无未认购情况[25]
慧智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2024-06-18 19:16
股东持股情况 - 截至2024年3月31日,GZPA Holding Limited持股22,513,284股,占比4.95%[2] - 截至2024年3月31日,珠海广发信德持股5,674,596股,占比1.25%[2] 询价转让情况 - 本次拟询价转让股数上限为6,099,732股[4] - GZPA Holding Limited拟转让3,049,866股,占总股本0.67%[4] - 珠海广发信德拟转让689,270股,占总股本0.15%[4] - 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2024年6月11日前20日交易均价70%[6] - 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7.68元/股,转让6,099,732股,金额46,845,941.76元[14] 认购情况 - 《认购邀请书》送达159家机构投资者[11] - 2024年6月12日7:00 - 9:00收到6份有效《认购报价表》[13] - 截至2024年6月13日12:15收到9份《追加认购报价表》[13] 受让方情况 - 本次受让方为9家投资机构,受让股份占总股本1.34%[14] - 财通基金受让1,500,000股,金额11,520,000.00元,占总股本0.33%[14] - 摩根士丹利受让1,200,000股,金额9,216,000.00元,占总股本0.26%[14] 公告情况 - 2024年6月12日,慧智微及出让方公告《询价转让计划书》[16] - 2024年6月13日,慧智微公告《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16] - 2024年6月19日,慧智微及出让方公告《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16] 核查情况 - 2024年6月11日,华泰联合证券完成出让方资格核查并出具意见[18] - 受让方均为专业机构投资者[19] - 组织券商认为询价转让符合监管要求[21]
慧智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06-18 19:16
权益变动 - 2024年6月18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3,049,866股,占总股本0.6700%[8]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由5.66%变为4.9923%[45] - 变动方式为询价转让减持及总股本增加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3]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慧智微控制权发生变化[23] - 截至报告签署日,未来12个月内暂无明确增持或减持计划[21] 基金信息 - 珠海广发信德智能创新升级股权投资基金出资额16875万元,8位合伙人出资比例合计64.47%[11] - 珠海广发信德科文创业投资基金出资额56000万元,4位合伙人出资比例合计63.53%[12] - 广州南鑫珠海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出资额14750万元,3位合伙人出资比例合计87.80%[12] - 珠海广发信德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出资额57740万元,7家出资超5%合伙人合计占比89.21%[13] - 广州信德创业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出资额40000万元[13] - 广远众合(珠海)投资企业出资额2080万元,两合伙人比例分别为55.77%和44.23%[15] - 珠海广发信德新州一号创业投资基金出资额13220万元,3家出资超5%合伙人合计占比97.66%[15][16] 持股情况 - 珠海广发信德智能创新升级股权投资基金等转让后持股情况[24] - 珠海广发信德智能创新升级和环保产业基金持有苏州贝克微电子5.03%股份[18] 其他 - 2023年9月4日公司总股本变更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6] - 截至报告签署日,所涉股份无权利限制[29] - 签署日前6个月内无其他买卖公司股票情况[31]
慧智微:关于首次公开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4-06-13 19:26
股份信息 - 本次上市流通股数334,784股,占总股本0.07%[3][4][10] - 2023年5月16日首发A股54,300,500股,发行后总股本452,506,348股[3] - 2023年9月6日第一次行权2,697,200股,行权后股本455,203,548股[5] 时间信息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24日[2][11] 股东信息 -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为誠僑有限公司,剩余限售股数为0[12] 保荐人意见 - 保荐人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要求,无异议[8][9]
慧智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6-13 19:26
上市情况 - 公司2023年5月16日在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5430.05万股[1] - 首次发行后总股本45250.6348万股[1] 限售股情况 -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数量33.4784万股,占总股本0.07%,2024年6月24日起上市流通[2]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行权股票269.72万股,预计2026年9月4日上市流通[4] 股东承诺 - 誠僑有限公司承诺自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5] - 誠僑有限公司对申报前12个月内取得的新增股份,锁定期为取得日起36个月或上市日起12个月孰长者[5]
慧智微: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2024-06-12 19:06
转让价格 - 本次询价转让初步确定价格为7.68元/股[2][3] - 该价格为2024年6月12日收盘价9.19元/股的83.57%[3] 转让程序 -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截止6月13日[3] 转让风险与影响 - 转让存在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风险,以最终办理结果为准[4] - 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影响治理和经营[4]
慧智微: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2024-06-11 18:26
股份转让 - 出让方拟转让6,099,732股,占总股本1.34%[3] - GZPA拟转让3,049,866股,占总股本0.67%,占所持股份13.55%[9] 股东持股 - GZPA持股22,513,284股,比例4.95%[5] - 珠海广发信德智能创新升级基金持股5,674,596股,比例1.25%[5] 转让相关 - 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前20交易日均价70%[9] - 转让计划有司法冻结、市场变化等风险[12] 公告信息 - 公告于2024年6月12日发布[15]
慧智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2024-06-11 18:26
时间节点 - 2024年6月7日,华泰联合证券收到出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4] - 2024年6月11日,华泰联合证券完成出让方相关资格的核查工作[5] 企业信息 - GZPA Holding Limited成立于2021年1月20日[7] - 广远众合(珠海)投资企业成立于2017年11月16日[10] - 广州南鑫珠海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成立于2017年7月11日[13] - 广州信德创业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成立于2017年6月12日[16] - 珠海广发信德智能创新升级股权投资基金成立于2018年10月1日[19] - 珠海广发信德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成立于2015年9月22日[24] - 珠海广发信德科文创业投资基金成立于2016年6月7日[25] 合规情况 - 多家企业为合法存续企业,未违反股份减持规定[16][19][22][25] - 多家企业拟转让股份为首发前股份,无权利受限情形[17][20][26] 转让资格 -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出让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29] - 出让方不存在《指引第4号》规定的禁止性情形[29] - GZPA Holding Limited等多家企业符合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条件[29]
慧智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4 19:06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1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召集。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等议案,并将前述议案提交给股东大会审议。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州慧智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田维怡律师、蔡金会律师(以下简 称"本所律师")对公司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