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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钨新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3-12-28 16:2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厦钨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及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 日对 厦钨新能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 日对厦钨新能进行了现场检查,参加人 员为张俊、谢超。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厦钨新能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厦钨 新能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 的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了访谈;现场查看公司 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召 ...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0 16:48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或"公司")正筹划以自有资金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3-042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将于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用 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 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 ...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9 16:54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页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孙世刚 陈菡 何燕珍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 交易具有商业必要性及合理性。公司和关联方的各项关联交易均系根据自愿、平 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 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且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没有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该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议案涉及的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19 16:52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 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与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 配 ...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9 16:52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 月 12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 300 号之一公司 105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3-041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 月 12 日 至 2024 年 1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 ...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19 16:52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包 括新聘、续聘、改聘)管理与相关信息披露,确保公司聘用合格的审计机构,促进公司财务信息披 露质量的提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范围特指为本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分子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包括 为本公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此类选聘根据业务需要按照公司其他相关制度组织实施。各分子公司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由公司本部统一或与分子公司联合进行选聘。 3 职责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及各部门承担如下职责: 3.1 财务中心负责协助审计委员会进行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审计工作质量评估及对审计 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3.1.1 拟定年度审计工作相关的制度; 3.1.2 安排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签订; 3.3 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审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议案。 3.4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切 实履行以下职 ...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2023-12-19 16:52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3-038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厦门 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自 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原则,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且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没有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 形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 避表决。 (二)2024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 2024 年度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对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关联交易进行 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12 月 ...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19 16:52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 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公司 ...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制度
2023-12-19 16:52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 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 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 主持。 第四条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 是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第五条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公司董秘办、董 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五)公司 ...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境外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3-12-19 16:52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3-039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境外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增资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XTC New Energy Materials Europe GmbH(中文名称: 厦门厦钨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洲厦钨新能");XTC France New Energy Materials, Société par actions simplifiée(暂定名)(中 文名称:法国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国厦钨新能")。 增资金额: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以自筹资金分期增加全资子公司欧洲厦钨新能资本公积金 13,005 万欧 元,欧洲厦钨新能拟向控股子公司法国厦钨新能(欧洲厦钨新能持股 51%)进行现金增资 11,985 万欧元(合作方 Orano CAM 同比例增资), 增资后法国厦钨新能的注册资本从 2,000 万欧元增加至 25,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