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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味央厨(0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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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味央厨(001215)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3 19:00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8位董事全出席[2] - 选举孙剑为董事长,表决8票同意[3] - 选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表决8票同意[5] 人员聘任 - 聘任白瑞为总经理等,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表决8票同意[6] - 聘任议案经第三届相关委员会审议[6] 公告信息 - 董事会公告日期为2025年6月24日[9]
千味央厨(001215)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6-06 20:01
股东会信息 - 公司决定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1]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2]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8日[3] 议案信息 - 议案1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5] - 议案4、5采用累积投票制,选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4][5] - 议案4、5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5]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9:00 - 12:00,13:30 - 17:00)[7] - 登记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7] - 参加现场会议股东需2025年6月20日17:00前登记并电话确认[7] 投票信息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1215",投票简称为"千味投票"[11]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15 - 15:00[12][13] 其他信息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非独立董事应选4人,独立董事应选3人[16] -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至该次股东会结束[16]
千味央厨(001215)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6 20:00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现场召开,3位监事均出席[1] 议案审议 -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千味央厨(00121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6 20: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召开,8位董事均出席[2] - 拟于2025年6月23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12]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表决均全票通过,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8][9][11] 候选人提名 - 提名孙剑等4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 - 提名韩风雷等3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8]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6-06 19:48
董事离职 - 董事辞任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自动离职[5] - 股东会决议解任,决议作出日生效[6] 补选与交接 - 董事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7] - 离职生效后3个工作日移交文件并签确认书[11]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4] 违规追责 - 发现离职董事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6] - 离职董事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批准生效[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06 19:4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 下设工作组,由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组成[9]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在管理层不在场时会见外部审计机构一次[12]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9]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召开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并呈送资料[23] - 由召集人主持,不能出席可委托独立董事主持[24] - 委员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21] - 表决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23] - 会议记录由召集人指派人员负责并定稿[24] 利益关系处理 - 委员个人或近亲属与议题有利害关系需披露[26] - 有利害关系委员通常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7] 审计工作安排 - 与事务所协商年报审计时间安排[29] - 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财报并形成意见[29] - 对年报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9] 工作细则说明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抵触时按新法规执行[32] - 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3] - 落款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六月[34]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6-06 19:48
舆情制度 - 制度规范公司应对舆情能力,保护投资者和公司权益[2]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4]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5] 舆情处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媒体信息管理,采集范围广[6] - 一般舆情组长或董秘灵活处置,重大舆情开会决策[10] 其他规定 - 舆情信息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7] - 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将受处分等[1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修订解释[16][17]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06-06 19:48
资金往来规范 - 制度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占用[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2] 禁止行为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6] 程序要求 - 关联交易应按规定履行程序[7] - 支付关联交易款项需审查决策程序[13] 处理机制 - 发现关联方资金占用当天汇报法定代表人[7] - 审计管理部核查并汇报占用情况[7]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10] - 以资抵债方案经股东会审议,关联方股东回避投票[11] 财务工作 - 财务部门核算、统计资金往来并建立档案[15]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06 19:4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转让股份[4]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4]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5]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5]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6]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三十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和证券事务代表任职通过后二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1] - 现任董事、高管和证券事务代表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二日内申报[11] 交易通知与申报 - 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提前一周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2] - 董事、高管和证券事务代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衍生品种需二日内申报并公告[15] 股份锁定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满一年后,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则100%锁定[17]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锁定其持有及新增股份,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19] 可转让额度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以董事和高管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7] - 某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即为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17] 违规处罚 - 董事和高管一届任期内连续两次违反制度规定买卖股票,公司免去其职务[21] - 董事和高管因违规买卖股票受监管部门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公司可要求其引咎辞职[21] 制度相关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06 19:48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9]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0]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应在规定时间、媒体、方式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依法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信息[6] -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发布[6] 需披露的重大事项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26]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7]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27] 定期报告流程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1] - 定期报告编制后需经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最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9] 临时报告流程 - 公司应及时向深交所报送并披露临时报告及相关备查文件[25] - 临时报告由董事或高管报告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再由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和披露[40] - 公告信息由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后报董事长签发,再向深交所申请并提交文件,审核登记后在指定媒体披露[40] 责任承担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46] - 审计委员会监督其他董事和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对定期报告出具审核意见[47] 信息保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人员在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53] - 公司应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信息难保密或已泄露应立即披露[53] - 公司应与聘请机构订立保密协议,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要处分责任人[53] 其他规定 - 公司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55] - 公司及时内部报告、通报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及时报告董事长[55]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证券部门管理,董高履职情况记录也由其保管[55] - 公司证券部门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56] - 公司设股东咨询电话并在定期报告公布[5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6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