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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0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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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00130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9:17
高管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2][5] - 总经理任职需具备特定条件,有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4][5] - 副总经理为总经理助手,可代行职权[8] - 财务总监主管财务,拟定制度,编制报告并提交分析报告[9][10] 会议与决策 - 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重大事项,由总经理召集主持[12][16][17]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总经理办公会[12][13] - 投资项目按限额由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5] 人事与财务 - 总经理提名高管需征求意见,任免部门负责人经人事考核决定[15]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联签制度,重要财务支出需审核批准[16] 报告与考核 - 总经理需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年度计划实施等情况[18] - 总经理应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董事会等可质询[18] - 董事会对高管实行与业绩挂钩的考核奖惩办法[19] - 公司建立部门和分子公司负责人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19] - 绩效考核与评价由人事相关部门负责组织[19] 其他规定 - 经营重大变化总经理应及时报告[20] - 细则与法规不一致以法规规定为准[22]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和修改,解释权归董事会[22]
尚太科技(00130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9:17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信息质量[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11]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2] 追究原则 - 实施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有责必问等原则[3] 处理情形 - 违规情形追究责任,恶劣等从重,纠错等可从轻[5][7] 追究形式 - 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可附带经济处罚[8][9]
尚太科技(00130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9:1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方[4][5] 关联交易审批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以上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 30 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 3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除担保、财务资助)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 30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未达上述标准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有关联关系则由董事会审议[15] 担保及财务资助审批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 2/3 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5] - 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 2/3 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独立董事要求 - 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签署书面文件[18] - 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发表明确独立意见[9] 计算标准 - 与关联方共同出资、增资、减资等以相应发生额为计算标准适用规定[17] - 放弃控股子公司相关权利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该子公司财务指标为计算标准[17] - 放弃或部分放弃股权未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但权益比例下降,以较高者为计算标准[17] - 关联交易“提供财务资助”等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12 个月内累计计算[18] - 与关联方委托理财可按额度计算,使用期限不超 12 个月[18] - 连续 12 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方相关交易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8]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披露,无金额提交股东会[1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9] 豁免情况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制度履行义务,重大交易仍需披露审议[20] - 部分关联交易履行披露审议程序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尚太科技(00130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9:17
重大信息责任人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包括公司董事等多类人员,大股东也在列[2] 重大信息内容 - 重大信息包括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等多方面内容[4][5] 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事项报告标准涉及资产总额占比等多项指标[10][11] - 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有金额和占净资产绝对值比例标准[11] - 诉讼或仲裁等事项无论金额大小都须报告[12]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超总资产30%应报告[12] 减持与买入报告 - 大股东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等应提前18个交易日报告[12] - 控股股东等减持达1%须第一时间书面报告[13] - 大股东买入公司股票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报告[13] 其他报告情形 - 大股东股份质押等情形应第一时间报告[13] - 特定时点责任人应第一时间报告重要事项[15] - 责任人需报告已披露重要事项进展[15]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需报告原因及进展[15] 报告流程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制度[14] - 下属部门等向责任人报告,责任人初审后交董事会秘书审核[14]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汇报并公开披露[14] 其他职责 - 董事会秘书可对责任人进行培训[16]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报告,相关人员及时报送资料[16] - 责任人应控制信息知情范围[17] 大股东定义 - 本制度所称“大股东”指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19]
尚太科技(001301)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9:17
为规范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报送相 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 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使用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 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不得利用所获得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或建议他人买卖本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公司公开披露该信息前的任何时点,不得在相关文 件中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但经公司认定可以外报的除外。 如因外部单位或个人因保密不当致使公司重大信息泄露,应立即通 知公司,公司应在获得信息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 响的、准备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 需披露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 ...
尚太科技(00130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9:17
内审机构设置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内审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3] - 公司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应不少于二人[3] 报告与计划提交 - 内审部至少半年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6] - 内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审计计划,结束后四个月提交年度审计报告[6] - 内审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 审计工作内容 - 内审部对内部控制缺陷应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10] - 内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并关注相关内容[10][11][12] 档案与底稿保管 - 审计档案在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15] - 审计工作底稿等不同报告有相应保管期限[15] 申诉处理流程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向董事长申诉[15] - 董事长接到申诉15日内处理或提请审议[15] 审计流程 - 内审部拟定审计计划报董事会批准后制定方案[14] - 审计三日前发书面审计通知书,专案审计除外[14] 人员管理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人员绩效[17]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亦同[20]
尚太科技(00130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9:17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人数应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有违法犯罪或受处罚记录者不得担任[6] - 连续任职六年内十二个月不得提名为候选人[7]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9] - 候选人经提名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深交所异议处理规定[10][11]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1] 补选与解除 - 比例不符或缺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1][12] - 连续两次未出席提议解除职务[15]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17] - 年度述职报告按时披露[18] 公司保障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0]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0] - 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1] - 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1] - 履职配合及信息披露要求[21] - 承担聘请中介等费用[21] - 给予津贴并报销费用[22] 其他 - 不应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22]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24]
尚太科技(00130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9:17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报送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12]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应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14] 其他规定 - 进行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情况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4] - 重大事项公开披露前或筹划中需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 - 董事、高管等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及时告知情况及变更[16] - 应在年报等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情况,发现问题核实追责并在二个交易日内披露[18]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报送时出具书面承诺[19]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20] - 内幕信息流转涉及行政管理部门时按规定登记,主要股东不得滥用权利索要内幕信息[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监管窗口期内不得买卖或建议买卖公司股票[21] - 保荐机构等擅自披露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4]
尚太科技(00130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9:17
募集资金支取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董[6] 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9]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9]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11]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净额10%,使用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净额1%,可豁免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1]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非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12] - 月内累计补充金额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30%[13]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3] 资金置换与投资 - 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可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3] - 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5] 资金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20]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项目进展[20]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21] 现场检查与鉴证 - 保荐机构或独董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募集资金[22]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出鉴证报告[22] 制度实施与修改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与修改[25]
尚太科技(00130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9:17
委员会组成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 职权行使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董事会增补委员[5] - 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等[7] 薪酬审议 - 董事薪酬制度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报董事会批准[11] 考评流程 - 先由董事和高管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并提报酬奖励报董事会[10] 会议规则 - 分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每年至少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