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0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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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奇股份(00200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21:03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是关联人[7] 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经独董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超净资产0.5%需独董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超净资产5%需披露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报告[15] - 连续十二个月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7] - 关联交易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适用规定[18]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履行程序,无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变化或续签按新金额履行程序披露[18] - 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履行程序披露[18] - 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9]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非关联董事通过并股东会审议[23]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非关联董事同意并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等交易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金额不超额度[25]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溢价超100%且无承诺需说明原因[27] 决策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3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表决[31] 文件保存与财报内容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秘保存不少于十年[36] - 财报涵盖关联交易概述等八方面内容[38]
天奇股份(00200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21:03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 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 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及报送事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 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 ...
天奇股份(00200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10 21:03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5] - 公司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5]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9]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全转[23]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买卖按规定执行[8] - 董事、高管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22] 增持减持规定 - 董事、高管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六个月[11] - 增持实施期限过半应披露进展公告[12] - 计划转让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19]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应按规定报告公告[22] 信息申报与披露 - 公司董事、高管应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6] - 公司及其董事、高管应及时申报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两日内报告公告[19]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两日内披露[22]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7] - 董事和高管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责任[25]
天奇股份(0020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21:03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2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对象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及个人、媒体、监管部门等[7]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8] 管理原则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7][8][9] - 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不得代替正式信息披露[9] 工作方式 - 应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0] - 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及时关注并回应报道[10] - 应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由专人负责,号码变更及时公布[10] - 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利用互动易等平台[10][11] 沟通交流 -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应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交流[12] 说明会召开 - 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现金分红、重大事项说明会等[15] - 存在特定情形时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终止重组等[16]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说明行业、财务等情况[16] 活动记录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6]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防止违法违规[18] - 与调研机构直接沟通,需其出具证明、签署承诺书[18] - 应形成书面调研记录,要求调研机构发布文件前告知[19] 互动易平台管理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不得替代信息披露义务[22]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得误导或违法违规[23] - 建立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4]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相关工作[27] - 证券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各部门和员工有协助义务[27] 人员素质与培训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27] - 证券部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27] 档案管理 - 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可创建数据库[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按方式分类,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至少应包含活动参与人员等内容[31]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30] - 本制度修订、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2]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32]
天奇股份(0020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10 21:03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1)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 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董事会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 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 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 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任职条件 ...
天奇股份(00200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21:03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 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或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 ...
天奇股份(0020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21:03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制度于2025年12月修订[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信息[8] 披露内容与要求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多种类型[9]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等[11] - 董事、高管应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真实等[13] - 信息披露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不得提前泄露[15] - 自愿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遵守公平原则[17] 报送与时间要求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18] - 公司应在重大事项触及特定时点及时披露信息[20]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32]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3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32]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0]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特定情形下需审计[31]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32] 特定情形披露 - 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3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应披露临时报告[4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披露临时报告[4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应披露临时报告[42] 编制与审核流程 - 定期报告需经证券部、财务部拟定时间,多部门参与编制、审核、审议和披露[49][50]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经审批后披露[51] - 重大信息由相关人员报告,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后组织披露[53] 责任人与职责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5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61]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71] - 公司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73]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该活动[74] 重大差错认定 - 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对应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86] - 财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会计政策等变化未说明等[89]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等[90]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91]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被处分,可要求赔偿,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8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85] - 业绩预告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范围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需关注[92]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情况需披露修正公告[92] -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不符需补充更正[93]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内审部调查并提交审议[93]
天奇股份(00200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10 21:03
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0%等情况的子公司[2] 人员管理 - 子公司董监高年度结束后2个月交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符将被更换[8] 报告制度 - 子公司每月交月度报告,季度交季报,年度结束2个月内交年报及下年预算报告[11] 经营管理 - 子公司经营规划须服从母公司战略等,对外投资由母公司统筹[13] 重大行为 - 子公司重大行为经审议,会前报告公司,秘书判断是否需先审批[14] 信息披露 - 子公司信息披露依相关章程法规执行,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报送证券部[16][17] 审计监督 - 母公司对子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经营财务等[21]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24][25]
天奇股份(00200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10 21:03
第五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程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 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持股比例虽未超过 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
天奇股份:12月1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0 21:01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第十次董事会临时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1] 公司业务与财务概况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智能装备占比67.55%,重工装备占比14.54%,锂电池循环事业部占比11.02%,循环产业占比4.87%,其他业务占比2.02%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约为66亿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