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股份(00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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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股份: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12-10 17:58
公司治理 - 2024年12月进行章程修订[1] -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新增ESG专门委员会[2] - 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2] -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2]
飞龙股份: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12-10 17:58
新策略 - 2024年12月10日董事会通过将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制度议案[2] - 调整后增加ESG相关职责,原工作细则更名修订[2] - 战略与ESG委员会下设战略规划部,公司设可持续发展工作领导小组[2] - 调整自会议通过日生效,组成及成员职位不变[3]
飞龙股份: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0 17:58
股本变动 - 2011年1月11日公司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400万股[5] - 2015年6月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1526.9292万股[5] - 2016年3月利润分派后公司总股本从1.11269292亿股增至3.33807876亿股[6] - 2019年6月利润分派后公司总股本从3.33807876亿股增至5.00711814亿股[6] - 2023年10月16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7407.4074万股,总股本变为5.74785888亿股[7] 股东相关 - 2002年6月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净资产认购1000万股[14] - 2002年6月赵卫东、江慧丽等多人以净资产认购不同数量股份[14][15] - 2002年6月多位股东以净资产认购股份,合计持股数为1368万股[16][17] 公司运营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零部件研发制造等[10] - 公司经营宗旨是确保持续发展及股东实现最大效益[10] 股份管理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公开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20]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2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六种除外情形[21] - 公司因不同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决策程序不同[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的处理时间和要求不同,如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22]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董事等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5]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3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2]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43]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监事会同意则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43] -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43]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44]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6]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6]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7]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8] 股东大会决议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57] - 部分提案除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8]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74]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75] - 董事会有权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类事项[7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77]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79]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需提前五天通知,通知方式多样[7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0]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1] 管理层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2] -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84]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0] - 监事会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90]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9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6]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96]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96]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专题论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97] - 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99]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99]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99]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99] - 该年年末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10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5天事先通知[10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12][113] -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2][11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6] - 公司清算时财产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未清偿债务前不分配给股东[118]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118] - 公司有三种情形应修改章程,包括法律变更、公司情况变化、股东大会决定[120] - 股东大会决议修改章程需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20] - 董事会依股东大会决议和主管机关审批意见修改章程[120] - 章程修改事项属法定披露信息的按规定公告[120]
飞龙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0 17:58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2月27日召开,现场会议15:30开始[1][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3日[2] - 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8:30 - 11:30、14:00 - 17:00[8]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0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2]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536,投票简称为飞龙投票[12] 审议议案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4][6] 其他信息 - 登记地点为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299号证券部[8] - 中小投资者定义[6]
飞龙股份: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0 17:5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9]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9] 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依据[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0] 职权行使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12]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3] 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0] 公司保障 - 指定部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4]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24]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保存资料至少10年[24] - 专门委员会开会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4] 履职配合 - 相关人员配合独立董事,遇阻碍可报告[25] - 应披露信息未披露,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27]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7]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通过并年报披露[2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飞龙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12-05 16:50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3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含本数,含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部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 亿元 (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
飞龙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
2024-12-04 16:58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签约机构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赎回金额(万元) | 资金来源 | | 起始日期 | | 到期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飞龙郑州 | 郑州银行西 | 协定存款 (活期存 | 保本保收益 | 2,000 | 暂时闲置 | 2024 | 年 | 10 | 2025 | 年 | 4 | | | 峡支行 | | 型 | | 募集资金 | 月 | 25 | 日 | 月 9 | 日 | | | | | 款) | | | | | | | | | | | 飞龙芜湖 | 中国银行西 | 人民币结 | 保本保最低 | 1,950 | 暂时闲置 | 2024 | 年 | 11 | 2024 | 年 | 12 | | | 峡支行 | 构性存款 | 收益型 | | 募集资金 | 月 | 1 日 | | 月 2 | 日 | | | 飞龙芜湖 | 中国银行西 | 人民币结 ...
飞龙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11-25 16:52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10 月 13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含本数,含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部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 亿元 (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
飞龙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
2024-11-19 16:09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4 二、公司此前 12 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理财情况 | 公司 | 签约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认购金 | 资金来源 | 起始日期 | | 到期日期 | | | 是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称 | | | | 额(万元) | | | | | | | 赎回 | | 飞龙 | 中国工商银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保最低收 | 11,000 | 暂时闲置 | 2023 | 年 10 | 2024 | 年 | 4 | 是 | | 芜湖 | 行西峡支行 | | 益型 | | 募集资金 | 月 20 | 日 | 月 15 | | 日 | | | 飞龙 | 浙商银行郑 | 协定存款 | | | 暂时闲置 | 2023 | ...
飞龙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11-14 16:47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召 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574,785,8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共计 57,478,588.8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