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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00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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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002841)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6 21:0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2] - 未达董事会审议权限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决定[15] - 董事会有权审议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16] - 股东会审议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等[18] - 购买或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总资产30%,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等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其他关联交易规则 - 公司与关联人相关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7]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与账面值相比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提供承诺,应说明原因[25] - 公司交易或关联交易事项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27] - 本制度“以上”等含本数,“不满”等不含本数,“元”指人民币元[29] - 本制度受中国法律约束,有冲突以其为准并及时调整[30][31] - 本制度未列明事项以《公司章程》为准[32]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33]
视源股份(002841)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21:0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二天通知[14] 决策规则 - 负责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讨论关联议题时,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16] 报告与公告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7][9] 资料保存与保密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审计部保存10年[17] - 出席会议委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8] 规则相关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20]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生效[20] 公司与时间信息 - 公司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 - 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21]
视源股份(002841)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6 21:07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对所议事 项进行独立研讨。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1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公 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
视源股份(002841)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6 21:07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并结合《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 规则》")、《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包括: (一)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 资,即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联营、 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受益的投资; (二)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等)及衍生品交易; (三)委托理财。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不包括: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以及出售产品、商 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 ...
视源股份(002841)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6 21:07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指定联络人属于报告义务人[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及时告知公司[21][22] 报告情形 - 知悉重大信息需2小时内履行报告义务[6]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4] - 预计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况需报告[15] - 最新业绩预计与已披露业绩预计存在10%以上幅度差异或盈亏方向相反需报告[1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17]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5] 信息报送流程 - 信息披露联络人收集整理信息经负责人批准后送达董事会办公室[27] - 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信息形成2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或办公室报告[28]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原因、协议、批文等[28] - 董事会秘书分析信息,如需披露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29] 重大事项进展报告 - 报告义务人需报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如决议、协议变更等[30] 定期报告披露 - 董事会办公室和秘书负责定期报告披露,各BG和子公司提供资料[31] 保密与处分 - 接触重大信息人员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33] - 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33] 未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情形 - 不报告信息、未及时报告且未经同意延后提供、报告信息存在虚假等[35] 制度相关 - 本规则“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7] - 本规则“元”如无特指均指人民币元[38] - 本制度关联人范围按深交所规则认定[38]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9]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40] - 制度发布公司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1]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41]
视源股份(002841)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8-26 21:07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3] - 候选人无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不良记录[8]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独立董事履职与辞职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辞职致人数或比例不符规定,下任填补缺额后辞职报告生效[15] - 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 - 不符合规定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16]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7]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20] - 两名以上书面提延期召开会议或审议事项,董事会采纳[20] - 特定事项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处理 - 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4][25] 独立董事工作时间与记录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8] 独立董事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公司对独立董事保障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1]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1]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1] - 两名以上认为会议材料问题书面提延期,董事会采纳[32]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2] 独立董事津贴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3]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40]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股东[40]
视源股份(002841)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6 21:07
募集资金支取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顾问[6] 项目论证与调整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应重新论证项目[10] - 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28]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低于项目净额10%按程序用,达或超10%经股东会审议[12] - 低于500万元或1%可豁免程序[12] 资金置换 - 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3] - 自筹支付特定事项后六个月内可置换[13] 闲置资金使用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5] - 现金管理应公告相关内容[14] 资金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并出专项报告[27] - 内审机构每季度检查资金情况[29] - 保荐或顾问每半年现场核查[29] 超募资金用途 - 按补充缺口、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21] 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原项目、变更主体等属改变用途[23] 违规处理 - 擅自或变相改变用途致未披露信息追究责任[33] - 责任人受处分,造成损失担责[33] 制度相关 - 与法律抵触执行后者[35] - 解释权属董事会[35] - 经股东会审议生效[36] - 广州视源电子2025年8月25日发布[37]
视源股份(002841)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6 21:07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 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经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外合资企业广州视源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穗开管企[2011]805 号)核准,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发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并在广州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167837604004。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50 万股,于 2017 ...
视源股份(002841)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21:07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单独或合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 ...
视源股份(002841)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21:07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战略与 ESG 委员会 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 则由董事长担任。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 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战略及可持 续发展规划,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水平,深化可持续发展导 向的战略变革,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重大投资决策和可持续发展进行研究并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