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集团(00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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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集团(002906)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9:5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一 律视同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未经批准公司 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动。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 则,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 第五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闲置资金,公司以自有闲置资 金从事委托理财业务的,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以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从事委托理财业务的,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 参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 信记录的合格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 的金额、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第七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进 行委托理财,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保证公司资 ...
华阳集团(002906)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9 19:5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七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相关责任。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八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原则,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 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 ...
华阳集团(00290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9:50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 称"《 公 司法 》")、《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确定。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下设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 ...
华阳集团(002906)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9:50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程序,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任、被 解除职务或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 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审计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成员欠缺 ...
华阳集团(00290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冯国灿)
2025-08-19 19:47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冯国灿为惠州 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 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 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 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 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 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 ...
华阳集团(002906)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19 19:47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元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5 年期初占 | 2025 年 1-6 月 占用累计发生 | 2025 年 1-6 月占用资金 | 2025 年 1-6 月偿 | 2025 年 6 月 30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司的关联关系 | 的会计科目 | 用资金余额 | | | 还累计发生金额 | 日占用资金余额 | | | | | | | | | 金额(不含利息) | 的利息(如有) |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 | | - | | | | | | | | 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 - | | | | | | | | 及其附属企业 | | ...
华阳集团(002906) -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08-19 19:47
财务数据 - 2025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118.71亿元,较期初下降2.74%[5] - 2025年6月30日公司负债合计52.83亿元,较期初下降7.58%[6] - 2025年6月30日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5.88亿元,较期初增长1.51%[6] - 2025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为53.11亿元,同比增长26.64%[12] - 2025年半年度营业总成本为49.91亿元,同比增长28.33%[13] - 2025年半年度营业利润为3.50亿元,同比增长15.68%[13] - 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为3.44亿元,同比增长18.82%[13] - 2025年半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1亿元,同比增长19.06%[14] - 2025年半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3.45亿元,同比增长19.51%[14] - 2025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65元,同比增长18.18%[14] - 2025年半年度稀释每股收益为0.65元,同比增长20.37%[14] 资产负债变动 - 流动资产中应收账款期末余额38.03亿元,较期初下降10.49%[4] - 非流动资产中在建工程期末余额3.75亿元,较期初增长96.73%[5] - 流动负债中应付账款期末余额17.40亿元,较期初下降22.56%[5] - 非流动负债中预计负债期末余额1.01亿元,较期初下降93.38%[6] - 母公司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计40.66亿元,较期初下降1.51%[9] - 母公司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期末余额7032.33万元,较期初下降55.79%[8] 现金流量 - 2025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5.32亿元,2024年为38.47亿元[19] - 2025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2.90亿元,2024年为35.87亿元[19] - 2025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亿元,2024年为2.60亿元[19] - 2025年上半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9亿元,2024年为7.72亿元[20] - 2025年上半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64亿元,2024年为11.04亿元[20] - 2025年上半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1亿元,2024年为0.82亿元[20] - 2025年上半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1亿元,2024年为2.78亿元[20] 其他权益变动 - 2024年期初股本为4281.00,本期股本增加变动金额为40370.50[27] - 本期其他权益工具增加变动金额为6309.25[27] - 本期资本公积增加变动金额为 - 4794.57[27] - 本期库存股增加变动金额为 - 41225.45[27] - 本期专项储备增加变动金额为10330.73[27] - 本期盈余公积增加变动金额为10973.56[27] - 本期一般风险准备增加变动金额为1827.56[27] - 本期未分配利润增加变动金额为 - 981.79[27] - 本期少数股东权益增加变动金额为11156.97[27] 重要标准 - 重要应收账款核销标准为单项占总额5%(含)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45] - 重要其他应收款核销标准为单项占总额5%(含)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45] - 重要在建工程标准为单个项目期末余额大于5000万元[45] - 重要商誉标准为单项账面价值占总账面价值25%(含)以上[46] - 重要资本化研发项目标准为单个项目期末余额大于1000万元[46] 税收政策 - 企业所得税本公司税率为25%,部分子公司有不同税率[178] - 华阳(德国)技术有限公司综合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1.925%[178][180] - 多家子公司2025年度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181][182][183] 特定资产期末余额 - 2025年6月30日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7.58亿元,期初余额为9.58亿元[185]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5026.56万元,期初余额为2.75亿元[187]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2995.47万元,期初余额为2.76亿元[189] - 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40.76亿元,期初账面余额为45.24亿元[197]
华阳集团(00290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常青)
2025-08-19 19:47
独立董事候选人信息 - 李常青为惠州市华阳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由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提名[2] - 本人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2] -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8] 合规情况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涉及特定股份持有及股东任职情况[22][23] - 本人近十二个月内无特定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违规[28][34] -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该公司任职未超六年[37][38] 承诺声明 - 候选人承诺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法律责任[40]
华阳集团(00290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邱美兰)
2025-08-19 19:47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 明 人 邱 美 兰 为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提名为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 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 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一、本人已经通过 惠州市华阳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 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 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 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 是 □ 否 ...
华阳集团(00290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冯国灿)
2025-08-19 19:47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 明 人 冯 国 灿 为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提名为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 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 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一、本人已经通过 惠州市华阳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 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 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 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如否,请详细说明: ☑ 是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