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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宙邦(300037) - 新宙邦: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4-09 20:19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拟授予135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2025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1.800%[7][38][40] - 首次授予120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598%,占授予权益总额88.799%[7][38] - 预留15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202%,占授予权益总额11.201%[7][38] - 授予价格为19.83元/股,依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33.05元的60%确定[7][48][49]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579人,约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数4197人的13.80%[8][32]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60个月[9][41]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 - 2027年首次授予净利润考核目标值分别为11亿、14亿、18亿元[52][53] - 2025 - 2027年首次授予营业收入考核目标值分别为100亿、120亿、150亿元[52][53]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2026 - 2027年净利润考核目标值分别为14亿、18亿元[56]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2026 - 2027年营业收入考核目标值分别为120亿、150亿元[56]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个归属期,比例分别为40%、30%、30%[44]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分两个归属期,比例均为50%[44] 过往业绩 - 公司2023年及2024年净利润分别为10.11亿元和9.42亿元,同比下滑42.5%和6.83%[61] 授予与调整规则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授予[11] - 预留部分须在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出[11]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按Q=Q0×(1+n)调整[74]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按Q=Q0×P1×(1+n)÷(P1+P2×n)调整[74]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按Q=Q0×n调整[74]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P=P0÷(1+n)调整[75] - 配股调整授予价格公式为P=P0×(P1+P2×n)÷[P1×(1+n)][76] - 缩股调整授予价格公式为P=P0÷n[76] - 派息调整授予价格公式为P=P0 - V,调整后P须大于1[76] - 增发新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做调整[76] 费用摊销 - 首次授予1205.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12282.57万元[81] - 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5169.05万元、4710.55万元、1956.32万元、446.65万元[81] 终止与作废情况 - 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87]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89] - 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等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致职务变更,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90] - 激励对象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90] 特殊情况处理 - 激励对象正常退休,遵守保密义务且未损害公司利益,获授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并按程序办理归属[91] - 激励对象因丧失劳动能力离职,获授限制性股票可按之前程序办理归属,董事会可决定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纳入归属条件[92] - 激励对象身故,获授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继承并按之前程序办理归属,董事会可决定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纳入归属条件[92]
新宙邦(30003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5-04-09 20:19
激励计划资格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主体资格[2][3] - 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要求,不包括特定人员[4][5] 流程安排 - 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5] - 相关委员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说明[5] 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草案)》符合法律规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 计划影响 - 实施激励计划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无明显损害股东利益情形[6] 委员会意见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7]
新宙邦(300037) -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4-09 20:19
财务审计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利润分配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公司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股权激励 - 激励对象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2]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3] -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完整[3]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31] - 每个归属期的时限不少于12个月[30]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年[29]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9]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0] 合规情况 - 上市公司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实行股权激励[5] - 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5] - 股权激励计划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5] - 股权激励对象确定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5] - 上市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新宙邦(300037) - 新宙邦: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4-09 20:19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拟授予135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2025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753,883,446股的1.800%[7][38][40] - 首次授予120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98%,占授予权益总额的88.799%[7][38] - 预留15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02%,占授予权益总额的11.201%[7][38]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83元/股[7][48]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579人,约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数4197人的13.80%[8][32] - 中基层管理人员等569人获授1110.50万股,占授予总数的81.835%,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73%[40] 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9][41]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12个月内授出[11] 过往激励计划情况 - 正实施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与前两者互相独立[19]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 - 2027年净利润考核目标值分别为11亿、14亿、18亿元,营业收入考核目标值分别为100亿、120亿、150亿元[52][53] 公司过往业绩 - 2023年及2024年净利润分别为10.11亿元和9.42亿元,同比下滑42.5%和6.83%[61] 费用摊销 - 首次授予1205.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12282.57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5169.05万元、4710.55万元、1956.32万元、446.65万元[72]
新宙邦(300037)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09 20:1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为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覃九三[11] - 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昌业路9号新宙邦科技大厦1901,营业期限永续[11][12] - 经营范围包括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等多项业务[12] - 股票简称“新宙邦”,代码“300037”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12] 激励计划情况 - 2025年4月9日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16]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579人,含4名外籍员工[20] - 拟授予135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2025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1.800%[24] - 首次授予120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598%,占授予权益总额88.799%[24] - 预留15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202%,占授予权益总额11.201%[24] - 董事谢伟东获授20.00万股,占授予总数1.474%,占公司股本总额0.027%[27] - 董事周艾平获授15.00万股,占授予总数1.105%,占公司股本总额0.020%[27] - 中基层管理人员等获授1110.50万股,占授予总数81.835%,占公司股本总额1.473%[27] 激励计划流程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4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说明[41] - 股东大会表决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1] - 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单独统计披露[41] 合规情况 - 公司符合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件[15]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48]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合法资金,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47] - 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50][55] - 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56]
新宙邦(30003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2025-04-07 17:18
培训信息 - 中信证券对新宙邦进行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1] - 培训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3] - 培训地点在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昌业路新宙邦科技大厦[3] 相关人员 - 培训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1] - 保荐代表人是孟夏、刘永泽[3] - 协办人是马融[3] - 培训人员有孟夏、卢秉辰[3] 培训影响 - 公司积极配合培训工作[2] - 培训增强了相关人员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4]
新宙邦(30003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2025-04-07 17:18
项目进度 - 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二期103,000吨电解液产能预计使用日期延至2026年12月31日[1] - 瀚康电子材料年产59,600吨锂电添加剂项目预计使用日期延至2024年12月31日[2] 保荐建议 -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风险防范,确保信息披露准确[4] - 合理安排募资使用,推进募投项目,履行决策和披露义务[3][4]
新宙邦(30003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5-04-07 17:18
合规检查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为2024年1月1日 - 2024年12月31日,检查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2] - 公司治理方面,章程和制度完备合规且有效执行,三会记录等符合要求,董监高履职及变更合规[2][3] - 内部控制方面,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和部门,按季度开展工作并报告[3][4][5] - 信息披露方面,公告与实际一致、内容完整,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5][6] - 保护公司利益机制方面,建立防止资金占用制度,无资金占用情形[6][7][8] - 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且有效执行,无违规情形[8][9][10] 业绩情况 - 业绩无大幅波动,若有波动有合理解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无明显异常[10] 承诺履行 - 公司和股东完全履行相关承诺[10] 其他事项 - 公司完全执行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12]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12] - 公司大额资金往来有真实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12] - 公司重大投资或重大合同履行无重大变化或风险[12] - 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无重大变化或风险[12] - 公司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整改[12] 项目进展 - 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二期103,000吨锂电池电解液产能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6年12月31日[13] - 瀚康电子材料年产59,600吨锂电添加剂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4年12月31日[14] -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14] -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等变更,无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15]
新宙邦(30003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报告
2025-04-07 17:18
保荐工作情况 - 保荐人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2次[3] - 保荐人列席公司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2次、监事会0次[4] - 保荐人现场检查1次,检查报告按规定报送[4] - 保荐人发表专项意见14次,无非同意意见[5] - 保荐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次数为无[5] - 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培训1次,日期为2025年3月21日[5] 项目进展 - 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二期103,000吨锂电池电解液产能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6年12月31日[4][8] - 瀚康电子材料年产59,600吨锂电添加剂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4年12月31日[4][8] 承诺履行 - 公司实际控制人覃九三等六人多项承诺均已履行[10] - 公司多项关于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不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的承诺已履行[10][11] 监管情况 - 2024年1月5日,中国证监会因公司保荐的恒逸石化可转债项目发行人上市当年亏损、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超50%对公司采取警示函措施[11] - 2024年4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因公司担任方大智源上市保荐人时未充分核查关联交易情况对公司出具监管函[11] - 2024年5月7日,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江苏博涛智能热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3] - 2024年5月8日,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认定公司作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履职存在违规行为[13] - 2024年11月8日,深交所认定公司在担任深圳市皓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时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15] - 2024年11月22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等方面存在不足[15] 业绩情况 - 2023年度安达科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63392.83万元,上市当年即亏损[14] 整改措施 - 公司收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采取措施整改,提交书面整改报告[12][15] - 公司对相关人员进行内部追责,要求投行项目人员遵守规定[12][15] - 公司加强保荐代表人管理,督促其勤勉尽责履行职责[12][13][15] - 公司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按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15] - 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提高风险意识[15]
新宙邦(30003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4-07 17:18
公司资本 - 公司注册资本为753,883,446元[1] 债券发行 - 2022年9月26日发行1,970万张可转债,总额1,970,000,000元[3] - 扣除费用后实际募资净额1,952,478,134.73元[3] 督导情况 - 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届满但资金未用完未转股完[5][14] - 保荐人继续对资金使用及转股履行督导义务[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