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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升科技(30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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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升科技(300073) -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30 18:12
高管任期与考核 - 公司高管每届任期三年,与董事会一致[6] - 年度和任期考核以责任书为依据,分年度和任期考核[12] 责任书签订 - 年度责任书一季度签,任期与首年年度同时签[11] - 十月后调岗按原职务考核,不签新责任书[12] 免职情况 - 多项业绩考核不达标、违规等董事会可免高管现职[13][15][16][17] 办法实施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办法废止[24]
当升科技(300073) - 董事会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30 18:12
委员会组成 - 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至少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全体委员过半数推举产生[5] 任期与小组设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 可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6] 会议相关 - 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三种[1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19]
当升科技(30007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8:12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近一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报告[8]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8]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属重大事项[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披露[12] -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告知公司[13] 报告时间与制度 - 重大事项最先触及四个时点之一需向董事会秘书预先报告[15] - 重大事件超约定期限三个月未完成需报告情况并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17]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0] 信息报告责任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准确报送定期报告资料[21] - 各部门及分公司等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1]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沟通和培训[22]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废止[25]
当升科技(30007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8:1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加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 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董事会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董事会将在 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 ...
当升科技(30007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30 18:12
人员设置 - 公司设一名总经理和若干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8]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9] 会议规则 - 总经理定期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20] - 三分之一以上高级管理人员联名提议时应召开临时办公会议[20] - 总经理办公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应参加人员出席方可举行[22] 决策机制 - 总经理办公会无法形成一致意见时由总经理做最终决定并担责[24] - 决定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应事先听取工会意见[30] 报告机制 -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等六种情形总经理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27] - 紧急情况下总经理有临时处置权但事后需第一时间报告[27] 薪酬与考核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方案[29] - 总经理完成年度经营指标突出董事会可给予嘉奖[31] 其他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违法将被追究法律责任[31]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35]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35]
当升科技(300073) - 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8:12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衍生品交易,未经同意子公司不得开展[6] 交易原则与资金限制 - 办理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8] -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衍生品交易,需控制资金规模[9]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分析、操作、账务处理等,法务风控部监督合规性,证券事务部审核决策程序并披露信息[10][11] 审议与授权 - 特定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批准额度内确定具体金额和时间[13] 业务操作与管理 - 建立严格岗位责任制,开展业务前需比较、询价[14] - 交易异常时财务部提交报告和方案,董事会商讨应对措施[16] 审查与披露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交易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17] - 衍生品交易损益及浮动亏损达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2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26]
当升科技(300073) -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8:12
防范资金占用制度 - 制定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维护权益[2]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非经营性等内容[2] 禁止行为 - 不得为大股东垫支费用、代承担成本等[3] - 不得拆借、委托贷款等向大股东提供资金[4] 关联交易规定 - 与大股东关联交易需按规定决策和实施[4] 审查与处理 - 审计部定期检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审查情况[8] - 大股东侵占资产,董事会冻结其股份[8] - 董事会可要求大股东偿还占用资金[8] 责任追究 - 董事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可视情节处分[10] - 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11]
当升科技(30007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30 18:12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3] 会议记录保存 -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3] 细则生效 - 本细则生效,原细则废止[18]
当升科技(30007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8:1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监高、股东等[2] 豁免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5] - 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 管理机制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秘组织协调[7] 申请流程 - 申请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需填写《审批表》等并提交书面申请[8] 后续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登记内容保存不少于十年[9]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11]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11]
当升科技(300073) -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8:12
董事会授权类型 - 分为长期和临时授权,临时授权需书面明确要求[7][8] 不可授权职权 - 14项法定职权及6项必须落实职权不可授权[10][11] 董事长特殊权力 - 紧急情况董事长有权特别裁决与处置并事后报告[11] 授权方案决策 - 经党委前置研究后由董事会决定,可动态调整[13] 转授权规定 - 授权变更或终止时转授权相应变更或终止,已转授权不得再转授[14][15] 授权调整情形 - 出现5种情形时董事会可调整或收回授权[15] 转授权同意 - 授权对象原则上不得转授权,确需转授需董事会同意[17] 执行与报告 - 授权事项决策后相关部门执行,授权对象每半年度报告行权情况[18] 动态管理 - 董事会对授权事项动态管理,发现行权不当及时纠正[20] 违规责任 - 董事会和授权对象违规应担责[22]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5] 数字界定 - “以下”“高于”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25] 制度修订解释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26] 制度生效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6] 落款日期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落款为2025年12月30日[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