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3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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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7 20:3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节 议事程序 1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制 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 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 须报 经董事会同意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经理人员的薪 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 并提供相关 资料和信息, 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
聚光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27 20:3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1 第一条 为维护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 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 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聚光科技(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 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 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 ...
聚光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27 20:34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 公司定于2023年12月13日14:30在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760号聚光科技(杭州)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3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3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
聚光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7 20:3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人组成, 其中, 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不少于一名。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委员, 其他委员由公司董事会在董事范围内 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公司董事会从战略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1 第一条 为适应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需 要, 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聚光科技(杭 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 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 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 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 ...
聚光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20:34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2] 沟通管理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含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5]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与投资者交流[5] 沟通渠道 - 设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专人负责[6]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7] - 可通过新媒体平台开展活动并公示[6] 会议要求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8] 纠纷处理 - 投资者与公司纠纷可申请调解,公司应积极配合[8]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9] 档案管理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0] - 建立健全档案,可创建数据库并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存档[12] - 开展活动需记录情况和交流内容并记入档案[12] - 档案至少应包括参与人员、时间、地点等内容[12]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法律法规等执行[12] 培训工作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1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 制度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6]
聚光科技: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20:34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等相关人员[2] 信息定义 - 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等未公开重大信息[3] 管理机构与职责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负责管理工作[4] - 董监高对定期报告等履行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5] 保密义务 - 董监高及涉密人员在特定期间负有保密义务[6] 信息报送与责任 - 无依据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8] - 依法报送时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内幕知情人登记[9]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11] - 违反制度公司依法追究责任[14]
聚光科技:对外担保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20:34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批准无权签署担保文件[3]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7] - 股东大会审批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18] 担保情形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4] - 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特定情形可豁免股东大会审议[20] - 为控股、参股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原则上按比例担保[21] 担保流程 - 申请担保人资信资料应含多项内容[12] - 董事会审议前应调查被担保人情况[11]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员依决议签署担保合同[18] 担保管理 - 财务部门负责被担保单位多项工作[33]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31] - 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4] 风险应对 - 被担保人经营恶化责任人应报告董事会[22]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37] - 按份额担责应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责任[41]
聚光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27 20:3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机构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 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并根据需要设立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 酬和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 权履行职责, 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中独 ...
聚光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20:3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具备《上市规则》《规范运作》要 求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 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 上述相关证明为下列文件之一: 2 (三) 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四)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六) 公司现任监事; (七) 深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其他 情形。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由提名委员会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 可以连续聘任。 第八条 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 应当另外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 会秘书 ...
聚光科技: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2023-11-27 20:34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 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为进一步维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市场情况及公 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将存 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全部股份3,779,800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52,517,400股变更为448,737,600股,注册资本也相应 由人民币452,517,400元变更为人民币448,737,600元。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一)2019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