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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光电(30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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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光电(300346)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本章程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1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的批复》(苏政复[2000]242 号)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江苏省工商行政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724448484T。 第三条 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 ...
南大光电(30034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南 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的;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 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 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 照本制度 ...
南大光电(30034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 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
南大光电(30034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 1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 - 2 | - | | 第三章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 - 6 | - | | 第四章 | 附 则 - | 8 | - |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 信的良好沟通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 ...
南大光电(30034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8-26 17:4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本办法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 |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关关联方占用或者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方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 不正当利益。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
南大光电(30034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 |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 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 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范围 第四条 ...
南大光电(30034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南大 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并且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 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 露及备案。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 ...
南大光电(30034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在符合条件 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 ...
南大光电(300346)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规范公司内部运行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子公司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业务发展 需要、提高公司竞争力的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 子公司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100%; (二)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 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
南大光电(300346)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八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 - 1 | - | | 第三章 | 总裁办公会议制度 - 4 | - | | 第四章 | 总裁的决策权限 - 8 | - | | 第五章 | 报告制度 - 8 | - | | 第六章 | 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 9 | - | | 第七章 | 本细则的修改 - 9 | - | | 第八章 | 附则 - 10 - | | 第二条 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 第一节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和技术总监。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 职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