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300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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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精测转22025年付息公告
2025-02-24 18:38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 发行量为127,600.00万元(12,760,000张)[6] - 存续期为2023年3月2日至2029年3月1日[6] - 转股期为2023年9月8日至2029年3月1日[6] 票面利率与付息 - 票面利率第一年至第六年分别为0.20% - 2.00%[6] - 2024 - 2025年票面利率0.4%,每10张利息4元(含税)[4][9] 利息派发 - 个人和基金持有人每10张实发利息3.20元[9] - QFII和RQFII每10张实发利息4.00元[9] 日期信息 - 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28日[4][11] - 付息日和除息日为2025年3月3日[4][11] 信用评级 - 公司主体和“精测转2”信用等级均为AA - k,展望稳定[8]
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2月)
2025-02-21 18: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3,466,227元[6] -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12] - 公司股份总数为273,466,227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东信息 - 发起人彭骞认购股份数为2390.40万股,持股比例为39.84%[14] - 发起人陈凯认购股份数为1047.60万股,持股比例为17.46%[14] - 全体发起人合计认购股份数为6000.00万股,持股比例为100.00%[14]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等,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董监高提起诉讼[2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8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2]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10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1]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报半年报,前3和9个月结束后1个月报季报[11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18]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127]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35]
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2-21 18:31
舆情管理组织 -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3] 舆情信息分类与处理 - 舆情信息分重大和一般两类[5]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证券法务部处置[6] - 重大舆情时组长视情况召集会议决策[6] 其他规定 - 违反保密义务董事会有权处分和处罚[9] - 公司保留追究编造虚假信息媒体法律责任权利[9]
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2月)
2025-02-21 18:31
董事任职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4] - 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5] 董事辞职补选 - 董事会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5] - 因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两个月内完成补选;独立董事辞职致相关人数不足,60日内完成补选[6]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两年内仍然有效[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9] 董事会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形之一,由董事会审议决定[10] - 董事会权限内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2]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营业务为融资业务或资助对象为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除外[13]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为单数且不少于3名,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4] 会议召集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16]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会议需在原定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变更通知,不足3日需顺延或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8] 会议委托 - 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其他董事需书面委托,载明相关信息,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9][21] - 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21]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临时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也可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21][22] - 对于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提案,会议主持人应指定独立董事宣读书面认可意见[24] -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为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28]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可要求会议暂缓表决[29]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32]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8] - 董事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择,拒不选或中途离场未选视为弃权[28]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提案审议 - 提案未获通过,在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0] 决议执行 -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35] - 公司董事会议案形成决议后由总经理组织经营班子落实,董事会督促检查[36]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38]
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2025-02-21 18:31
市值管理 - 目的是使公司市场与内在价值趋同,增长整体利益和股东财富[4] - 原则有系统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常态化[4][6] 管理架构 - 由董事会领导,董秘负责,证券法务部执行[8] 策略举措 - 开展并购重组强化主业竞争力、发挥协同效应[11] - 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激发积极性[11] - 制定分红规划回报投资者[11] - 及时公平披露信息,可自愿披露提升价值[12] - 开展股份回购和股东增持稳定市值[12] 合规要求 - 公司及人员不得从事违规行为[13]
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2月)
2025-02-21 18:31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出现6种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5][6] - 董事会同意召开,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5][6]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12]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互联网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分别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和召开日交易时间[13] 股权登记与会议形式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4] - 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还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7] 表决规则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时,优先股股东出席并分类表决[18] - 相关事项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和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 - 关联事项决议须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过半数或2/3以上通过[24]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4] - 股东大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24]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5]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5] - 股东大会表决由律师等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25] - 会议主持人或股东对表决结果有异议可要求点票[26] - 普通决议需出席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8] 特殊事项 - 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购买等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8] 决议实施与处理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1] - 股东对违法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31]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应记载相关内容并保存不少于10年[37][38]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表决信息[30]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30] 人员就任 - 股东大会通过董事、监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监事在决议通过时就任[31]
精测电子(30056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季小琴)
2025-02-21 18:30
独立董事提名 - 季小琴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规定[7] - 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违规[8][10]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未连续任职超六年[10][11] 候选人承诺 - 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11] - 遵守规定履职,不符资格及时报告辞职[12]
精测电子(300567)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张慧德)
2025-02-21 18:30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慧德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规定[7][8]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批评[10]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合规[10]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11]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11] - 提名人授权报送声明,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2] - 若被提名人不符要求,提名人将督促其辞职[12] 声明时间 - 声明发布于2025年2月21日[13]
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2-21 18:30
公司章程修改 - 公司不再设置副董事长职务[2] - 股东大会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主持[2] - 董事会仅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 后续安排 - 修改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3]
精测电子(300567)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邓社民)
2025-02-21 18:30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邓社民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人声明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11] - 授权董秘报送声明,提名人担责[12] - 若被提名人不符要求,提名人将报告督促辞职[12] 被提名人条件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等情况符合要求[7][8]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批评[10] - 被提名人担任独董公司数量及任期符合规定[10][11] 声明时间 - 声明发布于2025年2月21日[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