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30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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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
2024-08-22 16:25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8 月 22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 担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 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开展工作; (三) 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 ...
新产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2 16:25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9]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等[11]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存续期为形成至公开披露[13] - 知情人知晓内幕信息需告知董秘[15] - 董办组织知情人填档案、签承诺并备案[15] - 股东等涉重大事项应填知情人档案[15] - 中介机构受托从事重大业务应填知情人档案[16] 档案保存与报送 - 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保存10年[22] - 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材料[19][22] 自查与违规处理 - 定期对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28] - 发现违规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及处理结果[28] 特定情形报备 - 重大资产重组等特定情形需报备知情人档案[13] - 重大事项变化应补充提交知情人档案[18]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应报送知情人档案[19] - 筹划重组首次披露及期间有变化应报送或补充提交档案[20]
新产业: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8-22 16:25
人事变动 - 公司2024年8月21日召开职代会,选举贺昕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1] - 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生效起三年[1] 人员信息 - 贺昕1996年生,2018年6月加入公司,任财务部印度子公司业务主管[4] - 贺昕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4] 股份情况 - 贺昕母亲徐定红持有52,268股公司股份,占比0.0067%[4]
新产业(300832)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2 16:2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300832,上市于深圳证券交易所[17]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饶微[17] - 董事会秘书为张蕾,证券事务代表为李玉杰[18] - 联系地址为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23号新产业生物大厦二十一层,电话0755 - 86540062,传真0755 - 26654800,电子信箱snibeinfo@snibe.cn[18] - 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邮政编码、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19] 报告合规与责任声明 -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4] - 公司负责人饶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晨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丁晨柳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3]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3] - 本报告中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实质承诺,投资者需理性投资、注意风险[4] 利润分配计划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 - 公司计划2024年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2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22.11亿元,上年同期18.65亿元,同比增长18.54%[22]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3亿元,上年同期7.50亿元,同比增长20.42%[22]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68亿元,上年同期6.87亿元,同比增长26.36%[22]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8亿元,上年同期5.27亿元,同比增长17.46%[22]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093.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54%,利润总额104030.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314.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42%[58]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22.11亿元,同比增长18.54%;营业成本6.06亿元,同比增长13.12%[77] - 本报告期销售费用3.34亿元,同比增长2.37%;管理费用5755.42万元,同比增长3.10%[77] - 本报告期财务费用 - 1259.22万元,同比增长 - 60.09%,主要系汇兑损益变动所致[77]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8亿元,同比增长17.4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亿元,同比增长 - 237.97%[77] - 体外诊断行业营业收入22.06亿元,营业成本6.00亿元,毛利率72.78%,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8.56%[79] - 试剂类产品营业收入15.91亿元,营业成本1.83亿元,毛利率88.50%,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1.13%[79] - 投资收益3644.03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3.50%,形成原因是理财产品收益,不具有可持续性[81] - 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末金额为764,526,646.26元,占总资产9.16%,较上年末减少3.59%[83] - 应收账款本报告期末金额为829,438,310.62元,占总资产9.94%,较上年末增加2.39%[83] - 存货本报告期末金额为941,503,289.41元,占总资产11.29%,较上年末增加0.14%[83] - 债权投资本报告期末金额为1,070,803,454.04元,占总资产12.83%,较上年末增加3.47%[83]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期初数为2,083,550,274.10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8,172,368.88元,本期购买金额3,569,000,000.00元,本期出售金额3,849,000,000.00元,期末数为1,788,221,168.89元[87] - 新产业生物运营大厦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为59,738,391.61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为180,502,803.05元,项目进度为27.77%[91]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合计初始投资成本为2,492,523,370.80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2,382,948.80元,报告期内购入金额4,002,214,207.00元,售出金额4,233,998,687.70元,期末金额为2,043,465,168.50元[93] - 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发生额为379,700.00万元,未到期余额为303,753.83万元[96] - 信托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发生额为7,500.00万元,未到期余额为7,500.00万元[96] - 委托理财合计发生额为387,200.00万元,未到期余额为311,253.83万元[96] - 外汇衍生品初始投资金额为14,536.71万元,期初金额为 - 336.85万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421.06万元,期末金额为84.20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为2.89%[98] - 报告期内衍生品投资累计产生投资收益796.48万元[98] - 2024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764,526,646.26元,期初余额为1,048,265,239.22元[187]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1,789,063,204.29元,期初余额为2,080,181,729.58元[187]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829,438,310.62元,期初余额为620,482,786.51元[187]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4,688,040,974.58元,期初余额为5,064,002,159.81元[188]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8,342,882,096.79元,期初余额为8,222,488,843.69元[188] - 2024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22.11亿元,2023年上半年为18.65亿元,同比增长18.54%[195] - 2024年上半年营业总成本11.98亿元,2023年上半年为10.65亿元,同比增长12.47%[195] - 2024年上半年末负债合计6.97亿元,期初为6.78亿元,增长2.86%[189] - 2024年上半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76.45亿元,期初为75.44亿元,增长1.34%[189] - 2024年上半年末母公司资产总计83.64亿元,期初为82.30亿元,增长1.63%[192] - 2024年上半年末母公司负债合计6.93亿元,期初为6.68亿元,增长3.81%[193] - 2024年上半年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6.71亿元,期初为75.62亿元,增长1.44%[193] - 2024年上半年末应付职工薪酬1.09亿元,期初为1.53亿元,下降29.92%[189] - 2024年上半年末应收账款8.79亿元,期初为6.72亿元,增长30.87%[191] - 2024年上半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4829.74万元,期初为3793.50万元,增长27.32%[192] - 2024年半年度利息费用为194,875.19元,2023年半年度为170,633.86元[196] - 2024年半年度利息收入为10,342,866.94元,2023年半年度为5,107,186.21元[196] - 2024年半年度营业利润为1,058,389,452.98元,2023年半年度为865,533,276.47元[196] - 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为903,149,037.81元,2023年半年度为749,998,559.46元[196] - 2024年半年度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 -16,438,584.74元,2023年半年度为49,753,209.89元[196] - 2024年半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886,710,453.07元,2023年半年度为799,751,769.35元[197] - 2024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1495,2023年半年度为0.9547[197] - 2024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2,196,549,580.32元,2023年半年度为1,852,970,763.04元[198] - 2024年半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002,349,604.30元,2023年半年度为1,720,654,745.99元[200] - 2024年半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050,567,874.41元,2023年半年度为1,799,396,893.21元[200]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免疫诊断产品线面向全球销售10款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器及202项配套试剂,其中欧盟准入化学发光试剂191项,国内已获注册化学发光试剂181项(共257个注册证)[29] - 生化诊断产品线面向全球销售5款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器及61项配套试剂,国内已获注册生化试剂61项(共92个注册证)[31]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有部分核酸检测试剂产品取得CE准入及国内产品注册证[31] - 截至目前,公司共有包括凝血四项在内的共7项凝血诊断试剂取得注册证书[31]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为国内1636家三级医院提供服务,国内三甲医院的覆盖率达60.20%[32] - 在海外市场,公司已为155个国家和地区的医疗终端提供服务[32] - 公司产品已销售至海外155个国家和地区,已完成10家海外子公司的设立[48] - 公司研发的MAGLUMI X8仪器为全球率先突破单机测试速度600个测试/小时的化学发光免疫仪器,MAGLUMI X10于2024年2月发布[49] - 公司共有202项配套试剂在全球范围开展销售,其中已取得欧盟准入的化学发光试剂191项[49] - 公司已推向市场8项小分子双抗体夹心法试剂,突破竞争法检测小分子的局限性[50] - 公司是中国第一家获得美国FDA市场准入的化学发光厂家[50] - 公司取得了中国化学发光领域的第一张IVDR CE证书[50] - 公司是国内首家在传染病项目HBV、HCV、HIV拿齐CE List A类认证的化学发光厂家[50] - 2024年上半年国内主营业务收入14.10亿元,同比增长16.30%,试剂类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8.54%[55] - 2024年上半年海外主营业务收入7.96亿元,同比增长22.79%,试剂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9.11%[56] - 2024年上半年国内市场完成全自动化学发光仪器装机796台,大型机装机占比达75.13%[55] - 2024年上半年海外市场销售全自动化学发光仪器2281台,中大型发光仪器销量占比提升至64.80%,较上年同期增长10.07个百分点[56]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服务的三级医院数量较2023年末增加101家[55]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在海外10个重点国家设立全资子公司[56]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MAGLUMI X8国内外累计销售/装机达3170台[57] - 报告期内,公司仪器类产品毛利率提升至32.11%,同比增加2.46个百分点,海外仪器毛利率提升至39.95%,同比提升6.31个百分点,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为72.78%,同比增长1.29个百分点[57] - 报告期末医疗器械注册证数量386个,去年同期328个,报告期内新增18个,失效0个[59]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14个试剂项目(不含已披露取得注册证项目)取得注册检验报告并进入药监局审核阶段[60] - EB病毒/发光试剂提交注册数量为1个,用于EB病毒感染辅助诊断,属Ⅲ类新开发产品[60] - 传染病/发光试剂提交注册数量为5个,用于多种病毒感染辅助诊断,属Ⅲ类[60] - 血栓/发光试剂提交注册数量为1个,用于纤维蛋白溶解功能亢进相关疾病辅助诊断,属II类[60] - 骨代谢/发光试剂提交注册数量为1个,用于鉴别诊断高钙血症和低钙血症等,属II类[60]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66项试剂新产品取得注册检验报告,进入或完成临床评价阶段[60] - 传染病/发光试剂进入或完成临床数量为7个,用于多种肝炎病毒感染辅助诊断,属Ⅲ类新开发产品[60] - 优生优育/发光试剂进入或完成临床数量为3个,用于多种病毒感染辅助诊断,属Ⅲ类[60] - 肾功能/发光试剂进入或完成临床数量为1个,用于辅助诊断肾功能损伤,属II类产品[60] - 自免抗体/发光试剂进入或完成临床数量为2个,用于多种肾小球肾炎辅助诊断等,属II类[60] - 公司取得国内化学发光检测试剂注册证257个,涵盖181个试剂项目[63] - 公司取得生化检测试剂注册证92个,涵盖61个试剂项目[63] - 公司取得凝血诊断试剂注册证书7个[63] - 报告期末公司在全球销售化学发光试剂202项[63] - 已取得欧盟准入的化学发光试剂191项,生化试剂61项[63] - 已取得FDA准入的化学
新产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8月)
2024-08-22 16:25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处理公司董事会日常事务, 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权管理,并作为公司 与深交所的指定联络人,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得 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 合格证书(或能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法定期限内取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 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 年 8 月 22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 ...
新产业: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2 16:25
会议信息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上午11:00召开[2]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人事提名 - 提名刘登科、马杰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6][7] 报告审议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8][9] 业务决策 - 同意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10][11] 规则修订 - 审议通过修订《监事实事规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13][14]
新产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9月)
2024-08-22 16:25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9] 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可行性与预计收益[16] - 超最近一次募集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16]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用作他途,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程序[18] - 节余资金达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8]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18]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8] 协议签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9]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11] 资金使用公告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经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19] 流动资金补充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20] 超募资金使用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23] - 12个月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的超募资金累计不超总额30%[23] 投资限制 - 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高风险投资及为非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23] 资金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8]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项目进展[28]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29] 现场检查 - 保荐或顾问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现场检查[30]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34]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7]
新产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9月)
2024-08-22 16:25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等五类,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等五类[8][9]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除披露外还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应由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4]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至少审核关联交易背景说明等七类文件[15][1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20]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1]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等四类,可合理预计年度金额并履行审议程序[17] -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7]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7] 信息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除披露外还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27] 特定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如现金认购公开发行证券等[24]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参与公开招标等[25] 累计计算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达标准适用披露规定[29]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披露规定[29] 其他规定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过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公司需说明原因等[35] - 关联共同投资涉及放弃权利适用相关规定,可能影响财务或关联关系应及时披露[39] - 董事会应说明未参与增资或收购原因并分析影响[40] - 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应区分交易对方和类型,可简化披露[40] -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按同一控制下关联交易合计金额比较[41] -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按委托代理费适用规定[41] - 关联交易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按要求披露或提交审议[41] - 董事审议关联交易应判断必要性等,遵守回避制度[42] - 独立董事、监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42] - 关联人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43]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45]
新产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支毅)
2024-08-22 16:25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支毅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规定[7]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禁止情形[8] - 被提名人无证券市场禁入等多项违规情况[9][10]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0]
新产业(30083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2 16:25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 主动披露信息原则[5] -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6] -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7] - 高效低耗原则[8] - 诚实守信原则[9] - 互动沟通原则[10]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 通过充分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促进良性关系[11] - 建立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市场支持[11] - 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建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11] - 建立良好信息汇集和发布机制,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11]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11]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 中小投资者(包括在册股东和潜在投资者)[17] - 特定对象(证券分析师、证券投资机构、大股东等)[18]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 - 公司发展战略[19] - 公司经营管理信息[20] - 公司重大事项[21] - 法定信息披露及说明[21] - 企业文化和企业形象[21] - 现金分红方案[21] - 股东权利行使方式[21] - 投资者诉求处理[21] -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挑战[21] - 其他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21]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式 - 公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20][21][23] - 股东会[25][26][28] - 公司网站[24][30] - 一对一沟通[20][25] - 邮寄资料[20] - 电话咨询[20][31] - 广告或其他宣传材料[20] - 媒体采访和报道[20][25] - 现场参观[20][25][27] - 路演[20][25][26] - 深交所网站和互动易平台[22][32][33][34][35][36] - 新媒体平台[20]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职责 - 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58] - 组织投资者沟通联络活动[59] - 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60] - 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渠道和平台[61] - 信息披露工作[62] - 分析研究工作[63] - 公共关系维护工作[64] - 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64] - 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工作[64] - 其他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工作[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