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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信股份(3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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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信股份(30110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21 17:01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2] - 公司设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4] 审计工作频率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6]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审情况[7] - 内审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控评价报告[20] - 内审至少每季度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2] 审计人员要求 - 内审人员应具本科以上财务或经济类专业学历和相关职称[10] 审计措施与权限 - 审计部审计时可采取封存账册、冻结资产等应急措施[10] - 审计部可责令限期上缴款项、退还违法所得等[12] 审计制度建设 - 内审部门建立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13] - 审计部实施审计执行五条标准[11] 审计计划与报告 - 内审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审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上一年度审计报告[19] - 审计部实施审计后原则上10个工作日完成内审报告[28] - 审计部接到审计委员会意见3个工作日反馈给被审计单位[31] - 审计部自反馈意见送达1个月内进行后续审计[31] 审计范围 - 内审涵盖销货及收款、采购与付款等业务环节[15] - 内审监督检查公司经营活动授权制度执行情况[18] - 内审关注会计报表真实性[21] - 内审对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进行常规和专项审计[19][20] 特殊事项审计 - 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内审及时审计[20][21][22] - 内审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23] - 内审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4] 审计流程 - 审计部根据实际确定内审项目,制订计划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28] - 审计部实施正式审计当天发内审通知书[28] - 内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28] 其他 - 公司应在披露年报同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33] - 内审工作文件资料年度终了移送档案管理部门[31]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3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9]
军信股份(3011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2025-07-21 17:01
上市情况 - 公司A股在深交所上市,H股在联交所上市[7] 报告编制与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3]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下必须审计[11]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1] 报告审核与审议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信息披露责任与义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性等应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15] - 股东、董事会、部门负责人对信息披露负有责任和义务[32]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5] 特殊情况处理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8] 会议决议报送与公告 -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决议和纪要报送深交所备案[22] - 公司董事会决议涉及特定事项和深交所认为必要的事项必须公告[22] - 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结束当日将决议等报送深交所登记后披露[22] - 交易金额达董事会权限,经批准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3] 人员变动披露 - 董事被提前免职公司需特别披露,独立董事可作公开声明[24] 自愿信息披露 - 发生特定情形公司可自愿信息披露,需履行审核程序[27] 信息发布与管理 - 公司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发布,他人需授权[28][30]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公司信息披露相关事项[32]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36] - 公司相关人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6] - 信息被认定为国家秘密或符合特定情形可豁免或暂缓披露[38][39] 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审计部门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40] 信息发布程序 - 公司信息发布应遵循规定程序[41]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制作、归档信息披露文件[42] - 董事会秘书对信息披露文件合规审核,提交董事长或授权总经理审定、签发[42] - 信息披露文件需报送深交所审核登记,并在指定媒体公告[42] - 董事会秘书要将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证监局并置备公司供查阅[42]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开展活动[4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工作[43]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需预约,由董事会办公室安排[43] 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44][45]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4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生效,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失效[49]
军信股份(30110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5-07-21 17:01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4] 提名产生方式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评估建议要求 - 每年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建议,公司至少每两年评估董事会表现[7] 提名资料提交 - 特定股东提名董事及独立董事,需在董事会召开二十日前提交资料[10] - 董事会提名董事,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会议通知发出前提交资料[11] - 总经理提名高管,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召开二十日前提交候选人资料[12] 会议召开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经同意可豁免通知时限[14] 制度生效情况 - 工作细则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原细则自动失效[17]
军信股份(301109) - 公司章程(草案)
2025-07-21 17:01
上市与股份 -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向公众发行6834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4] - 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份交易与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收益归公司[23]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6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85] - 审计委员会成员4名,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为3名[101]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2]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115] 股东会与董事会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89]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86] 人员任职与职责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7]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08]
军信股份(301109) - 关于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7-21 17:00
审计机构聘请 - 2025年7月18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聘请毕马威为H股上市审计机构[2][10][12] - 聘请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2]
军信股份(301109) -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25-07-21 17:00
募集资金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3.79亿元,净额22.65亿元,2022年4月8日到账[2]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7.68亿元,净额7.44亿元,2025年1月6日到账[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初始存放22.79亿元,余额1.27亿元[6]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初始存放7.44亿元[6]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21.49亿元,变更用途总额为0[28]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7.44亿元[29] 资金使用与管理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4.99亿元[13] - 2022年4月25日,同意使用不超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3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14] -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同意使用不超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23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15] - 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不超1.2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30.00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12个月[17] 项目投资情况 - 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与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协同处置二期工程项目实际投资比承诺多16.94万元[28] - 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灰渣填埋场工程项目实际投资比承诺少4107.39万元[28] -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比承诺少7648.47万元[28] - 补充流动资金(首次公开发行)实际投资比承诺多127.99万元[28] - 支付现金对价项目(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投资与承诺一致[29] - 补充流动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投资与承诺一致[29] 项目效益情况 - 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与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协同处置二期工程项目截止日累计效益84199.23万元,2025年1 - 3月效益6586.63万元[1] - 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灰渣填埋场工程项目截止日累计产能利用率85.53%,累计效益17067.08万元,2025年1 - 3月效益589.67万元[1] - 公司生活垃圾清洁焚烧产能利用率为124.81%,污泥协同处置产能利用率为99.71%[1] - 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与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协同处置二期工程承诺效益299839.37万元[1] - 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灰渣填埋场工程承诺效益97424.78万元[1] - 两个工程均达到预计效益[1] 技术研发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12月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10]
军信股份(301109) - 关于增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人数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2025-07-21 17:00
董事会调整 - 公司拟将董事会从9名董事调整为11名[1] 人员选举与提名 - 夏良当选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届满[2] - 陈嘉丽被提名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2026年8月17日[3] 股份持有情况 - 夏良通过合伙企业持有公司63,000股股份[8] - 截至披露日,陈嘉丽未持有公司股份[11]
军信股份(301109) - 关于2025年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
2025-07-21 17:00
担保额度 - 2025年拟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11.5亿,浦湘生物5亿、浦湘环保6.5亿[1] - 新增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16.77%[1] - 提供担保后总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5.438454亿和美元6800万[8] 资产与业绩 - 浦湘生物资产负债率33.98%,持股80%;2025年1 - 3月营收1.5647893139亿,净利润0.8001347258亿[1][3] - 浦湘环保资产负债率61.05%,持股70%;2025年1 - 3月营收1.3724106594亿,净利润0.6586625289亿[1][5] 其他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浦湘生物担保余额为0,浦湘环保为10.53213亿[1] - 截至2025年7月18日,公司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9.803077亿,占比28.89%[8] - 7月18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担保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0] -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1]
军信股份(30110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嘉丽 )
2025-07-21 17:00
独立董事提名 - 陈嘉丽被提名为湖南军信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条件 - 需五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6] - 会计专业人士需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6] 任职限制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6]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不超1%且非前十自然人股东[7]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不在持股超5%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8] 合规要求 - 最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所列情形[9]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1] 任职数量及期限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4] - 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5]
军信股份(30110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陈嘉丽)
2025-07-21 17:00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嘉丽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7月13日[13] 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6] - 以会计专业人士提名需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等[6] - 对持股、任职、违规等方面有相关限制条件[7][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