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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禹水务(30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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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禹股份(30151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6 20:1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6] - 设召集人1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7]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例会,临时会提前3日、例会提前7日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2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工作安排 - 指导监督内审至少季度开会,至少半年向董事会报告[11] - 内审部门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每年至少提交一次报告[16][18] - 内审部门会计年度结束前2个月提交下年计划,结束后2个月提交年报[16] 提案与回避 - 提案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含披露财务信息[16] - 成员有利害关系须回避,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其职务[20][21] 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7]
舜禹股份(3015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7-16 20:16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薪酬审议主体 - 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6] 薪酬制定与考核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标准与方案并进行考核监督[6]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高管薪酬由基本年薪、年终绩效奖和福利构成,基本年薪按月发放,年终绩效奖按年度发放[9] 薪酬调整与实施 - 薪酬随公司经营状况和外部环境变化调整,制度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4][16]
舜禹股份(301519)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7-16 20:16
信息发布制度 - 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发布及回复应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不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 - 内容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宜公开信息等[3][4] 审核流程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工作[5] - 各部门及子公司配合,证券事务部整理回复内容[5] - 特别重要或敏感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可征求外部咨询意见[5] 其他要求 - 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不迎合热点、不配合违法违规交易[4] - 及时回应市场质疑[4] - 未经审核不得发布信息或回复提问[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9]
舜禹股份(301519)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7-16 20:16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计划和报告,至少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一次[10] - 督导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9] - 根据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4] 内部审计部 - 专职人员不少于两人,设专职负责人一名[7][8]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审计划执行及问题[1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年度内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报告[18] - 对公司各机构、子公司等内控进行检查评估[11] - 对公司及相关主体财务收支等进行审计[11] - 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并检查舞弊行为[12] - 实施审计前五天送达通知书[20]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控评价报告[24] - 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6,27,29]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30]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33] 其他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6]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34] - 内控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4] - 保荐人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核查并出具意见[34]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至少每两年要求其出具一次内控鉴证报告[34]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做专项说明[34] - 对执行制度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37] - 发现内部审计重大问题,公司追究责任并向深交所报告[37] - 违反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内部审计部提处罚意见报公司批准执行[37] - 审计人员违反制度,报请董事会批准后处罚,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8]
舜禹股份(3015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16 20:16
人员变动 - 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3]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之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补选与确定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3] - 公司应在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人选[4] 限制与义务 - 特定情形人员不能担任董高人员[6] - 董高离职3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7] - 董高辞任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至少2年有效[9] 异议处理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2]
舜禹股份(3015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16 20:16
管理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4] - 董事会秘书组织具体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4] - 公司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5] - 证券事务部是内幕信息监督等日常工作部门[5]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知情人范围与记录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内外相关人员[9][10] - 公司应如实完整记录知情人名单供查询[12] 备案流程 - 内幕信息公开前应填写档案并报备[12] - 登记备案流程含知情人告知等环节[13] - 股东等涉及重大事项应填写档案分阶段送达公司[15] 重大事项处理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报送深交所[16][17] 自查与追责 - 公司应在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21] - 发现内幕交易应核实追责并两日内报送相关部门[21] 档案保存与披露 - 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十年[21]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制度执行情况[21] 责任追究 - 知情人泄露信息等造成影响由董事会追责[24] - 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4] - 知情人违法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7][28]
舜禹股份(30151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7-16 20:16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4] 任职与解聘 - 六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被禁入市场公司应及时解聘[8][21]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解聘需充分理由[16] - 七种情形下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17][19] 职责与任期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八项职责[12] - 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8] 聘任与报送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聘任前5个交易日报送资料[16][19] 考核与赔偿 - 董事会及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决定报酬和奖惩[21] - 违规致公司损失应担责赔偿[21]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24][25]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23]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7月[26][27]
舜禹股份(30151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7-16 20:16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资产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比达最近一年经审计对应总额5%以上认定为重大[7] - 财务报告利润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认定为重大[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等需认定[11] 差错处理规定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责任人责任[6]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聘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专项鉴证[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11] 责任追究细则 - 审计部调查差错,财务报告差错材料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其他提交董事会[9][12] - 因个人原因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追责,依情节处理并听取意见[13] - 追究责任形式含责令改正等,董高监等可附带经济处罚[13] 制度适用与生效 - 季度和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责适用本制度[1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5]
舜禹股份(30151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6 20:1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会议规则 - 提前3天书面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规定 - 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17]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6]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舜禹股份(3015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16 20: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4]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形成双向沟通、建立投资者基础等[6][7][8][9][10] - 原则有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六项[11]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12]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4] 信息披露要求 - 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信息,其他传媒不得先于指定渠道[14][15] 沟通平台建设 - 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在网站开设专栏[17] 咨询渠道安排 - 设立咨询电话和传真,安排专人负责并保证畅通[14] 主要职责分工 - 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等[22]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23] 会议安排 - 年度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提前2日通知,时长不少于2小时[31] - 受处罚或谴责,5个交易日内网络召开公开致歉会[36] 活动限制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36] 活动记录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刊载[34] 部门职责与人员要求 - 证券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23] - 从事人员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等素质和技能[26] - 管理部门有分析研究、沟通与联络等职责[27] 活动原则 - 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30] 中小投资者沟通 - 通过多种方式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听取意见诉求[31] 档案制度 - 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