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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3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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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4-10-20 15:34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委托理财原则 二〇二四年 十月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产品 交易行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产、财产的安全,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 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基本定义及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含全资 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 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进行投资的行为,包括购买或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资产管理计划 及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理财对象和理财产品等。 (一) 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 ...
富特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10-20 15:34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十月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 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 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日常办事机构 公司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协助监事会主席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公司指定的专门负责人员应当充分征求 1 各监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监事会主席拟定。监事会主席在拟定提案前, 应当视需要向公司员工 ...
富特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0 15:34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607 证券简称:富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公司完成首次公开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 章程》规定,公司拟将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1,101.4571 万元,公司类型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具体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 部门负责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
富特科技: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024-10-20 15:34
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5 页 三、附件…………………………………………………………… 第 6—10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6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7 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第 8 页 (四)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第 9-10 页 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9791 号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第 1 页 共 5 页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富特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本鉴证报告仅供富特科技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
富特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20 15:34
证券代码:301607 证券简称:富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三)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11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6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 ...
富特科技(301607)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0 15:34
财务业绩指标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520930293.11元较上年同期减0.21%年初至报告期末1183172887.41元较上年同期减15.25%[2]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01637.12元较上年同期减35.35%年初至报告期末82537923.00元较上年同期减13.63%[2]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766983.97元较上年同期减40.66%年初至报告期末69998980.51元较上年同期减24.8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8754867.53元较上年同期减131.04%[2] - 基本每股收益本报告期0.26元/股较上年同期减41.39%年初至报告期末0.96元/股较上年同期减16.52%[2] - 稀释每股收益本报告期0.26元/股较上年同期减41.39%年初至报告期末0.96元/股较上年同期减16.5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报告期3.19%较上年同期减3.71%年初至报告期末12.46%较上年同期减6.21%[2] - 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183172887.41元上期为1396077671.36元[13] - 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总成本为1112191180.81元上期为1306069431.43元[13] - 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成本为870676141.61元上期为1025639933.68元[13] - 2024年第三季度税金及附加为3203444.60元上期为4323208.11元[14] - 2024年第三季度销售费用为36219096.71元上期为41186227.22元[14] - 2024年第三季度管理费用为71665629.93元上期为77436718.13元[14] - 2024年第三季度研发费用为129017088.78元上期为156408928.28元[14] - 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费用为1409779.18元上期为1074416.01元[14] -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净利润为82537923.00元上期为95567383.88元[14] - 2024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96上期为1.15[15] 资产负债情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972654005.75元较上年度末增20.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83671878.27元较上年度末增70.38%[2] - 2024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1584555727.99元期初余额为1296403053.55元[12] - 2024年9月30日非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388098277.76元期初余额为344105165.64元[12] - 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计为1972654005.75元期初为1640508219.19元[12] - 2024年9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938414720.12元期初余额为1016947784.77元[13] - 2024年9月30日负债合计为988982127.48元期初为1063175300.18元[13]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7432名[6] - 李宁川持股比例为14.32%持股数量为15893930股[6] - 湖北长江蔚来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长江蔚来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10.65%持股数量为11822440股[6] - 梁一桥持股比例为7.59%持股数量为8429007股[6] -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持股比例为7.24%持股数量为8041202股[6] -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3.43%持股数量为3813282股[6] -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75%持股数量为3050626股[6] - 上海华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华强睿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2.75%持股数量为3050626股[6] -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国泰君安君享创业板富特科技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股比例为2.50%持股数量为2775364股[6] - 刘晓松持股比例为2.34%持股数量为2598491股[6] 特定项目余额及变动情况 - 应收款项融资2024年9月30日30198608.88元较2024年1月1日减83.52%主要系本期票据背书贴现增加所致[5] - 应收账款2024年9月30日529391643.08元较2024年1月1日增67.48%主要系本期客户销售结构有所变动信用期偏长的客户收入占比提升所致[5] - 2024年9月30日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565459785.57元期初余额为458223687.14元[11] - 2024年9月30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529391643.08元期初余额为316086282.74元[11] 现金流量情况 - 2024年第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为809345709.29元上期为1092076858.39元[16] - 2024年第三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17517708.21元上期为20758598.50元[16] - 2024年第三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为551583308.41元上期为672665905.40元[16] - 2024年第三季度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62640044.55元2023年为237135947.35元[17] - 2024年第三季度支付的各项税费为24399053.05元2023年为38593605.30元[17] - 2024年第三季度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44067687.78元2023年为50800659.63元[17] - 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882690093.79元2023年为999196117.68元[17] - 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8754867.53元2023年为124867130.43元[17] - 2024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2734644.63元2023年为 -60898999.27元[17] - 2024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3856188.14元2023年为 -20021443.23元[17] - 2024年第三季度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 -229991.82元2023年为 -1661391.40元[17] - 2024年第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22136684.16元2023年为42285296.53元[17] - 2024年第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46708449.94元2023年为370179804.30元[17]
富特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10-20 15:34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信息披露原则为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向所有投资者公开[6] 披露信息范围 -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包括招(配)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12]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12][16] - 临时报告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等决议公告及收购、出售资产公告等[12][13]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13]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3]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3] 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需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7]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需立即披露[28] 审计相关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20]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22]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应在后续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说明情形是否消除[23] 其他披露情形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重大事项[9] - 公司因前期财务报告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应及时披露并更正[23] -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季度报告,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期限届满次一交易日停牌一天[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立即披露[2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18][36]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披露[20] - 公司应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37]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下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现状及风险因素[31]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39]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导致股本等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32]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公司应了解因素并披露[42] 责任与管理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等需签署书面意见[19] - 董事等应保证定期报告等在规定期限内披露[34] - 重大事件发生时董事等应及时报告董事长并知会董事会秘书[4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6]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信息披露[3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聘用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资料,否则机构应要求补充纠正,不配合则报告证监局和深交所[38]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决议后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披露时说明原因和意见[38] - 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加强保密工作[39] - 拟披露信息属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等情况,可按规定豁免披露;信息不确定等情况可暂缓披露[41] - 公司应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防止信息泄露,泄露则立即披露进展[42] - 公司决定暂缓、豁免披露,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42]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导致违规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3] -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43]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44]
富特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10-20 15:34
内幕信息界定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发生重大亏损或损失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10]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10] 管理机制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5] - 董事会秘书为组织实施人[5] 档案与备忘录 - 应在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5] - 重大事项需填写档案并制作备忘录[14] - 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8] 信息管控 - 知情人需告知董事会办公室,控制信息传递[17] - 董事等知情人应控制知情范围,公开前保密[20] - 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并签保密协议[21] 违规处理 - 5%以上股份股东及实控人泄密,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3] - 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违规报送监管机构[23]
富特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10-20 15:34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和与深交所联络人[4]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 任职与解聘 - 有12种情形之一不能担任,上市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6][7]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5种情形下一个月内解聘[7][8] 职责与管理 - 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公司应为履职提供便利[10][11] - 应签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1]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修改由董事会批准生效[13]
富特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0-20 15:34
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5] - 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数二分之一并担任召集人[5]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会前3日发通知,可豁免[10] - 快捷通知2日无异议视为收到,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二次未履职应建议撤换,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11][1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联络,细则经批准生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