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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做大外卖“蛋糕”
人民日报· 2025-08-04 12:40
行业竞争现状 - 三大外卖平台(美团、淘宝闪购与饿了么、京东)于8月1日联合发声,共同呼吁规范行业竞争秩序,明确表态抵制恶性补贴和不正当竞争 [1] - 近期外卖平台推出"0元购""1分钱抢购"等促销活动,实质是争夺从外卖到即时零售的流量转化和用户即时消费习惯,抢占本地生活服务"最后一公里"市场 [1] - 市场监管总局多次约谈饿了么、美团、京东,要求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促销行为 [1] 无序竞争的影响 - 低价无序竞争会扭曲市场消费结构、冲击商家正常经营,消费者虽获短期优惠但牺牲消费体验和更多时间精力 [2] - 订单量暴增给骑手带来安全隐患,平台自身也面临"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困境 [2] - 外卖行业连接商户、消费者和骑手群体,其健康发展事关促消费、稳就业、惠民生 [2] 规范竞争的意义 -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10月15日施行,明确禁止平台强制商家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 [3] - 理性竞争有助于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既让消费者得实惠,也保证企业获得足够利润继续创新 [2] - 规范竞争秩序引导平台从价格战转向技术创新、服务升级、差异化发展和挖掘增量场景 [2] 行业发展方向 - 中国14亿人口市场足够容纳多家平台公平竞争,各平台应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开放共享做大市场 [3] - 行业应从争夺存量转向创造增量,从"资本消耗"转向"价值创造",回归规范运营和良性竞争 [2] - 平台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理性竞争是具有长远眼光的战略选择 [3]
公平竞争,做大外卖“蛋糕”(经济时评)
人民日报· 2025-08-04 05:46
行业竞争现状 - 三大外卖平台(美团、淘宝闪购与饿了么、京东)于8月1日共同发声,呼吁规范行业竞争秩序,明确表态抵制恶性竞争和不正当竞争 [1] - 外卖平台此前推出"0元购""1分钱抢购"等低价促销活动,目的是争夺从外卖到即时零售的流量转化,培养用户即时消费习惯,抢占本地生活服务市场 [1] - 市场监管总局多次约谈饿了么、美团、京东,要求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促销行为,理性参与竞争 [1] 无序竞争的负面影响 - 低价无序竞争扭曲市场消费结构,冲击商家正常经营,消费者虽获得短期优惠但牺牲了时间和消费体验 [2] - 订单量暴增给骑手带来更多安全隐患,多方利益受损,平台自身发展也受到制约 [2] - 行业连接线下商户、消费者和骑手群体,无序竞争不利于促消费、稳就业、惠民生等社会效益 [2] 理性竞争的方向 -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10月15日施行,明确禁止平台强制商家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 [3] - 平台应转向技术创新、服务升级、差异化发展,从资本消耗转向价值创造,挖掘增量场景 [2] - 中国14亿人口市场足够容纳多家平台公平竞争,建议通过开放共享做大蛋糕,共建良好生态 [3] 政策监管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促销行为 [1] - 相关部门引导平台企业摒弃价格战,回归规范运营和良性竞争 [2] - 平台自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被视为具有长远眼光的战略选择 [3]
经营者议价能力提升,平台经济才能健康发展
南方都市报· 2025-08-04 00:39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电商、外卖、网约车等领域的头部平台在促进消费、带动就业方面发 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部分平台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收费环节存在诸多不规范行为,损害了经营者利 益,甚至影响市场公平竞争。 一方面,部分平台收费规则复杂且频繁调整,重复收费、变相强制收费现象时有发生,而中小商家由于 议价能力薄弱,往往只能被动接受平台规则。另一方面,平台为争夺市场份额,往往通过压低经营者利 润、强制促销等方式维持低价竞争,经营者被迫参与"价格战"并陷入两难困境:不参加活动,店铺流量 和曝光度就会受到影响;参加活动,又要承担高额的费用。这种现象既违背了市场的公平自愿原则,也 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指南》的出台,正是针对上述问题,旨在通过规范收费行为,平衡平台与经营者利益,促进市场良性 竞争。 《指南》的现实意义首先体现于它为维护平台内经营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屏障。禁止平台不合理收费 行为,要求修改收费规则应公开征求意见等规定,提升了经营者的话语权,更有助于减轻其经营成本压 力。 7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并施行《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下称《指南》),进一步规范 网络交易平台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佣金 ...
美团、饿了么、淘宝闪购发文,抵制“内卷式”竞争
中证网· 2025-08-01 12:33
8月1日,美团、饿了么、淘宝闪购接连发文表示,抵制"内卷式"竞争。 饿了么、淘宝闪购也同步发文表示,将更好地助力实物消费与服务消费的结合,更持续地推进技术升级 与商业创新,构筑公平透明、各方共赢的机制;坚决尊重市场运营规律,保障商家实收与盈利空间,不 做大规模"0元购"等非理性促销活动。 美团表示,外卖平台补贴近日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美团对此高度重视,将坚决规范促销行为,杜绝不正 当竞争行为,推动建立公平有序行业秩序,促进各方互利共赢。美团承诺从自身做起,并积极呼吁行业 共同构建良好生态,促进餐饮服务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
江苏就促进民营经济专门立法让竞争更公平准入更平等,涉企检查执法更规范
新华日报· 2025-07-29 07:01
7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围绕 打造促发展的优良环境,立法从保护公平竞争、强化平等对待、优化要素保障等方面设计制度,并在规 范涉企行政检查、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上拿出力度温度兼具的条款。 今年5月,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我省 此次立法既是贯彻落实这部上位法,也是江苏作为民营经济大省破解发展难题、激发市场活力的迫切需 要。"在全球经济格局深度调整、国内经济转型升级加速推进的大背景下,我省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着许 多困难与挑战。"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沈剑荣说,有必要通过制度引领和规范,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 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立法前期进行的广泛调研中,有民营企业反映相关行业领域存在准入障碍,需针对地方保护和隐 性壁垒进一步具体细化禁止性行为。条例草案对此有直接回应,细化了相关禁止性行为的规定,要求县 级以上地方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内容的政策 措施。 在落实平等对待要求上,条例草案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依法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 ...
五粮液“守护名酒价值·倡导公平竞争” 主题沙龙在蓉成功举办
中金在线· 2025-07-27 09:40
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公平竞争 - 五粮液主办知识产权保护主题沙龙,聚集司法界、学术界及白酒行业专家探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下的行业保护与竞争议题 [1][3] - 2025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构建"标识保护+行为规制+生态维护"三维体系,优化举证责任与司法裁判创新 [3] - 法律修订细化混淆行为判断标准,将有效遏制电商平台假冒伪劣现象 [3] 企业行动与战略 - 五粮液积极响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战略,聚焦新型不正当竞争挑战,推动建立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3] - 公司计划在上海、河南等地开展系列法律沙龙活动,强化行业引领作用 [6] - 五粮液市场管理部、新零售公司及经销商代表分享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及维权难点 [3] 专家观点与行业影响 - 专家建议企业从标识确权、技术防控、合规审查等多维度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关注算法推荐、跨境竞争等新型风险 [3] - 新法实施将助力企业更有效打击攀附品牌声誉等侵权行为,维护行业生态健康 [3] - 跨界对话探讨"内卷式"低价竞争法律边界及仿冒包装装潢维权路径等热点问题 [3]
强化法治保障 治理低价无序竞争
经济日报· 2025-07-25 06:27
修订《价格法》的必要性 - 遵循习近平经济思想和法治思想,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回应群众对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的诉求 [2] - 当前市场上存在企业通过挤压供应商利润、拖欠账款等方式进行低价竞争,破坏产业生态和公平竞争秩序 [2] - 部分大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挤压产业链上下游或同业竞争对手,引发企业整治呼声 [2] 政府作用与价格法治建设 - 政府需在市场调节价领域发挥作用,规范不正当价格行为,弥补市场失灵 [3] - 低价倾销导致行业利润下滑、亏损面扩大,影响企业稳定经营和就业岗位,对中低收入群体增收造成不利影响 [3] - 在重大公众利益和市场失灵领域,政府需强化法治建设,丰富调控手段 [3] 价格法治体系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 修订《价格法》有助于通过价格机制传递市场供求信号,优化经济结构 [4] - 强化公平、公正、合法的价格竞争,增强中国统一大市场的吸引力,促进国内大循环 [4] 健全价格监管制度 - 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应与市场供求和成本结构相适应,不正当价格行为会导致价格机制失效 [5] - 修订重点包括完善低价倾销认定标准,将其明确界定为不正当价格行为 [5] - 强化监管需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遏制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5] 经营者价格自律与诚信 - 经营者需遵守诚实守信原则,杜绝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行为 [6] - 企业应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成本核算和费用分摊 [7] - 在市场监管部门检查时,经营者需如实提供资料,否则可能面临罚款 [7] 修订《价格法》的意义 - 释放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信号,提升经济运行质效 [7] - 通过深化价格法治建设,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7]
多地市场监管部门约谈外卖平台,要求停止恶性竞争行为
搜狐财经· 2025-07-23 22:33
市场监管总局及地方部门约谈外卖平台 - 市场监管总局于7月18日约谈饿了么、美团、京东,要求规范促销行为并理性参与竞争 [2] -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于7月22日约谈三家平台,通报外卖平台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并要求整改 [2] - 抚顺市市场监管局于7月21日约谈三家平台,要求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并保护骑手权益 [3] - 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约谈饿了么等平台,平台已执行下线"零元购"促销等三项整改 [4] 外卖平台合规经营要求 -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平台严禁虚构原价、先涨后降、强制搭售等价格欺诈行为 [2] - 平台需清晰标注商品规格和计价单位,显著公示佣金、营销费用等收费项目及标准 [2] - 强化对入驻商户的资质审核、食品安全管控,优化维权机制并建立"在线纠纷快速解决"通道 [2] - 抚顺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平台杜绝超范围经营和"幽灵外卖",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 - 鼓励平台健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模式,确保线上线下餐饮服务同标同质 [3]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要求杜绝刷单炒信、虚假评价、恶意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 - 完善平台规则公示及违规惩戒制度,禁止"内卷式"竞争以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2] - 抚顺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停止价格战、补贴战等恶性竞争行为 [3] - 平台应将精力放在提升服务质量、优化用户体验和保障食品安全上 [3] - 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平台严格遵循法规开展促销,确保交易真实性与商业合理性 [4] 平台整改措施 - 上海市约谈后,平台已执行下线"零元购"促销、收缩免单营销范围、成立专项工作组等整改 [4] - 平台承诺加强活动监测、价格管控及骑手权益保障,强化社会监督与信息透明度建设 [4]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回应“内卷式”竞争、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新问题——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日报· 2025-07-22 06:01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核心内容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 [1] - 该法自1993年实施以来第三次修订,前两次修订分别在2017年和2019年 [1] - 修订重点针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数字经济领域公平竞争规则 [1]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 - 新增对虚假评价、恶意退货等行为的明确规定,禁止经营者滥用平台规则实施虚假交易或损害其他经营者权益 [4] - 针对"网络水军"刷单现象,法律明确禁止有偿提供商业排名、信用度和用户访问量等虚假交易服务 [3] - 完善对广告屏蔽、流量劫持、数据杀熟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 [4] 平台经营者责任强化 - 要求平台在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中明确公平竞争规则,建立投诉和纠纷处置机制 [5] - 规定平台发现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应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保存记录 [5] - 平台需向住所地县级以上政府监督检查部门报告不正当竞争行为 [5] "内卷式"竞争治理 - 法律将"内卷式"竞争纳入调整范围,重点规制低价低质竞争行为 [7][8] -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各类经营者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和参与市场竞争 [8] - 针对充电宝行业低价竞争导致安全隐患等典型案例作出回应 [7] 恶性价格战监管 - 禁止平台强制或变相强制商家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10][11] - 针对外卖平台"百亿补贴"等价格战行为进行规范 [10] - 防止平台通过价格战挤压中小企业利润空间和损害消费者权益 [10][11] 法律实施机制 - 要求地方政府出台经济政策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9] - 建议采用"信用+技术"方式提升执法精准度 [9] - 强调司法机关需畅通救济渠道,明晰裁判标准 [9]
聚焦一体化与高质量 长三角三省一市共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先行区
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进展 - 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7年来持续深化合作,共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先行区,覆盖35.8万平方公里区域 [1] - 联合发布《电子证照共享应用规范》,实现170余项高频政务服务跨省"一网通办"、40类电子证照互认、74个居民服务事项"一卡通用" [2] - 累计归集6.98亿条经营主体数据,数据汇聚周期从月度更新优化为每日更新 [2] - "十四五"以来累计签署合作协议45项、发布政策文件18项、开展重大活动50余项 [6] 标准化与数字化建设 - 成立长三角标准一体化工作组,采用"310"字段作为区域地方标准编号规则 [2] - 围绕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提升技术标准支撑能力,共同制定绿色低碳发展标准 [3] - 深化数字化协同攻坚行动,优化跨省监管数据底座,建设基础数据库和专题库,加速数据共享应用 [3] 公平竞争与执法协同 - 开展反垄断执法协作和公平竞争审查互查,推进区域公平竞争政策一体化 [3] - 环太湖圈六地签署协议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涵盖异地取证、证据共享等长效措施 [5] - 建设长三角案件协作共享平台,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和"内卷式"竞争整治 [4] 平台经济与消费促进 - 签署《共促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协议》,引导平台流量向特色产业和外贸企业倾斜,探索新型监管规则 [5] - 2023年安排24项重点任务,包括培育放心消费单位、推进异地异店退换货、扩容城际协作等 [7] - 南京都市圈将健全消费纠纷解决体系,建立异地退货制度和连锁品牌全域保护制度 [8] 食品安全与跨区域监管 - 加强跨区域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许可审查、执法稽查和抽检监测,实现信息互通与联合惩戒 [7] - 推动长三角地区食品安全监管互动互助,建立交叉互查机制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