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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违规频发 大参林门店管理短板凸显 央视揭秘9000万虚假医疗器械合同
搜狐财经· 2025-11-14 21:42
行业现象:套刷医保 - 部分企业将日用品包装成医疗器械以通过医保结算,例如将防晒冰袖和口罩备案为“医用隔离垫”[2] - 一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企业无需临床试验即可生产销售,为上述操作提供了政策空间[4] - 涉事生产厂商超亚新材料公司已完成共12款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医保备案[4] - 此类产品通过正规渠道进入大参林等连锁药店销售,超亚公司与大参林的合同销售金额接近9000万元[5] - 对药店而言,这类产品毛利较高且医保支付便捷,有助于吸引顾客并提高客单价,已成为行业通行现象[6] 公司经营与扩张 - 大参林是国内收入与门店规模最大的连锁药店,至今年9月底全国门店总数已超过1.7万家[5] - 公司2024年非药品营收29.48亿元,毛利达到42%,较公司32.74%的平均毛利高出9个百分点[6] - 2023年至2024年期间,大参林净增门店数量高达6500余家,扩张高度依赖加盟模式[7] - 截至今年第三季度,大参林加盟店在总门店中的占比已攀升至40%左右[7] - 公司推出“直营式加盟”模式,对加盟店实行“七统一”管理,要求所有商品必须从公司统一采购[8] 医保合规问题 - 大参林旗下多家定点药店曾多次因医保基金使用不规范问题被属地医保局通报[7] - 门店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超医保范围支付、非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结算统计数据异常等三类[7] - 2024年,大参林在湖北、广东、广西等多地的门店因医保违规问题相继受到处罚,包括退款、罚款及暂停医保服务协议[8] - 此次被曝光套刷医保的并非只有大参林一家,海王星辰、张仲景等多家知名大型连锁药店均牵涉其中[6] 公司治理与信披 - 2025年1月,大参林全资子公司茂名大参林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400万元,实际控制人之一柯金龙获刑三年六个月[9] - 公司对该事件的信息披露存在明显延迟,实控人2023年7月被留置,公司迟至2024年3月才正式披露[10] - 2024年4月,广东证监局对大参林及相关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指出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0] - 2024年6月,上交所对大参林予以六个月内不接受其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处分,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10] - 在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大参林获评B级,相较于2024年度仅获D级的评价结果有所回升[9] 财务表现与股权 - 2025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200.68亿元,同比增加1.71%;归母净利润10.81亿元,同比增加25.97%[10] - 截至2025年三季报,柯金龙仍为大参林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比例18.1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10] - 此次曝光事件未对公司股价造成明显影响,截至新闻发布当周收盘,公司股价报18.61元,较上周五收盘微涨1.75%[6]
锦江电子重启IPO辅导:“终止历史”何以凭空清零?
华尔街见闻· 2025-11-14 20:39
IPO申报情况 - 四川锦江电子医疗器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向证监局递交IPO辅导备案申请,为三年内第二次启动IPO [1] - 公司曾于2023年6月向科创板发起冲刺,但仅经历1轮问询后便撤回申请,终止审核 [2] - 两度IPO的保荐机构均为中信证券 [2] 保荐机构信息披露差异 - 中信证券在锦江电子IPO辅导材料备注中称“近3年内公司不存在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申请被终止审查、不予核准、不予注册的情况” [2][3] - 此表述与行业惯例相悖,通常保荐机构会对二度IPO公司过往申报情况在备注中清晰列示 [4] - 同为中信证券保荐的艾柯医疗器械(二度IPO)在辅导材料备注中详尽披露了前次上市申请撤回及终止审核记录 [4][5] - 披露口径的不一致与行业通行惯例相悖,给辅导材料信息的准确性带来争议 [5] 公司业务与产品 - 公司主攻电生理三维标测系统及导管、射频消融以及各类耗材等产品 [5] - 最具创新意义的产品为脉冲电场消融系统(PFA),于2024年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成为国内PFA领域首家获得上市批准的产品 [5] - PFA是对现有消融手术的颠覆,具备治疗时间短、消融速度快等优势,保证精准的同时能降低对周围组织的损害以减少并发症风险 [6] - 目前主流的三维系统一般配备射频和冷冻消融导管,其消融能量不具备组织选择性,容易造成血栓、肺静脉狭窄等并发症 [6] 市场竞争环境 - PFA市场正面临更多竞争,2024年末以来惠泰医疗、艾科脉等多家国内医疗器械企业的PFA产品均获批上市 [6] - 市场竞争加剧给锦江电子PFA商业化带来更多挑战 [7] 后续计划 - 根据中信证券规划,预计锦江电子将于明年3-4月完成辅导,有望迈向申报第一步 [5]
ESG解读|医保违规频发,大参林门店管理短板凸显;央视揭秘9000万虚假医疗器械合同
搜狐财经· 2025-11-14 19:16
行业现象:一类医疗器械的医保套利 - 部分企业将日用品包装成医疗器械以通过医保结算,例如将防晒冰袖和防晒口罩作为“医用隔离垫”销售 [3] - 一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企业无需开展临床试验即可生产销售,为上述操作提供了政策空间 [5] - 涉事生产厂商超亚新材料公司已完成共12款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医保备案 [5] - 此类产品毛利较高且医保支付便捷,有助于药店吸引顾客并提高客单价,已成为行业通行现象 [7] 公司经营与财务影响 - 超亚公司与大参林药店的合同销售金额接近9000万元 [6] - 大参林2024年非药品营收29.48亿元,毛利达到42%,较公司32.74%的平均毛利高出9个百分点 [7]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200.68亿元,同比增加1.71%;归母净利润10.81亿元,同比增加25.97% [12] - 此次曝光事件未对股价造成明显影响,曝光后一周股价微涨1.75% [7] 公司门店扩张与合规风险 - 大参林全国门店总数已超过1.7万家,加盟店在总门店中占比约40% [6][8] - 2023年至2024年期间,公司净增门店数量高达6500余家,成为国内门店数量最多的连锁药店企业 [8] - 公司推出“直营式加盟”模式,对加盟店实行“七统一”管理,要求所有商品必须从公司统一采购 [8] - 但旗下多家定点药店频繁因医保基金使用不规范问题被处罚,违规行为包括超范围支付、非医保项目纳入结算等 [9]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2025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茂名大参林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400万元,实际控制人之一柯金龙获刑 [11] - 公司对该事件的信息披露存在明显延迟,距离实控人被留置已过去半年之久才正式披露 [11] - 监管部门因此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公开谴责等处置措施 [11] - 上交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公司评级从2024年度的D级回升至2025年度的B级 [10]
威力传动收到宁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智通财经· 2025-11-14 18:48
监管措施概述 -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收到宁夏证监局出具的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1] - 宁夏证监局同时对时任董事长李阿波、总经理李想、董事会秘书包亦轩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1][2] - 相关决定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1][2] 信息披露问题 - 公司2023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 <项目投资协议书> 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问题[1] - 具体问题为未披露协议中的重点条款[1] - 该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1] 公司内部治理与财务问题 - 公司存在内部控制不规范问题[1] - 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问题[1] - 上述情形反映公司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规范运作存在问题[1] 相关责任认定 - 时任董事长李阿波、总经理李想、董事会秘书包亦轩对信息披露不完整问题负有主要责任[2] - 对相关责任人的监管措施依据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二条[2]
调研速递|黔源电力业绩说明会回应投资者关切 负债成本压降显著、分红政策引关注
新浪财经· 2025-11-14 18:25
业绩说明会概况 -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15:00-17:00通过网络远程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1]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秘及独立董事共同出席,就经营管理、财务优化、信息披露及分红政策等议题与投资者交流 [1] 经营管理 - 报告期内公司发电量相比去年同期增长近60%,主要通过优化调度措施实现精准预测、精细调度以提升发电效率 [2] - 对于来水具体数据及丰枯水年判断,公司未直接提供,表示将结合经营安排推进信息披露 [2] - 针对丰水期水位快速下降的疑问,公司解释为根据电网检修安排,为防止电站泄洪而采取的水位调整措施 [2] 财务优化 - 投资者关注公司负债利率超过4%,显著高于长江电力、华能水电等同行约2%的债券利率水平 [3] - 财务负责人回应,公司正通过债务置换、优化融资期限等综合措施压降成本,2025年新增融资利率已实现显著下降 [3] - 公司表示将积极对标行业优秀实践,有信心逐步缩小与同行在融资成本上的差距 [3] 投资者关系与信息披露 - 多位投资者建议恢复每月公布发电量及水位数据,并将分红比例提高至不低于净利润的80%或向同行学习按利润70%分红,公司对此未明确具体调整计划 [4] - 公司称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100%回复投资者提问,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并自愿披露业绩预告等以满足投资者需求 [4] - 对于公布历年各季度来水数据及第四季度盈利预测等具体诉求,公司表示相关经营信息将在后续年度报告中披露 [4]
ST观典实控人股权冻结未披露,公司治理隐患浮现
新浪证券· 2025-11-14 17:13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违规 -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明因其所持股权经历九次司法冻结后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上海证券交易所亦对其发出监管警示 [1][2] - 实际控制人高明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数量已达其所持股份的相当比例,部分持股还将被司法拍卖,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性产生影响 [2] - 公司此前曾因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收到监管措施,存在虚构应付账款并以保理业务形式为其他公司提供融资便利的情况,导致公司账户资金被划扣 [3] 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缺陷 - 公司治理制衡机制不完善,与财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出现财务总监未实际履行相应职责,实际控制人安排伪造银行函证、银行对账单等情况 [3] - 公司治理问题连续出现,反映出在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方面存在系统性缺陷,尽管已提交整改报告并承诺加强规范运作,但治理隐患彻底消除仍需时日 [3] 公司经营与市场前景 - 公司面临沉重的保壳压力,尽管三季报显示营收有所增长,但如何恢复市场信心、完善内部治理仍是严峻课题 [4]
安徽合力连续六年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A级评价
新华财经· 2025-11-12 15:03
信息披露评价结果 - 公司连续六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A级(优秀)评价 [1] - 本次参评沪市上市公司共2263家,获得A类评级公司430家,占比19% [1] - 公司是工业车辆行业唯一获得信息披露A级评价的企业 [1]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建立覆盖定期报告、ESG报告、临时公告等的全链条信息披露机制 [3] - 2025年至今累计组织2场股东会、4场业绩说明会及46场投资者现场调研活动 [3] - 面向机构投资者开展路演活动145场,接听处理投资者热线来电超过115次 [3] 公司战略与荣誉 - 公司发布《"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旨在优化经营效率、强化核心竞争力 [5] - 公司荣获"高质量发展贡献奖"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2024)奖" [5] - 公司未来将聚焦资本市场品牌建设,以市值管理为抓手提升经营质量和价值创造能力 [5]
喜讯┃中集车辆集团信息披露评级再度获 A 级评价
新浪证券· 2025-11-10 16:25
信息披露评级 - 公司连续第三年荣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最高评级A级(优秀)[1] - 评级基于扎实的信息披露工作质量、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主动高效的投资者关系维护以及突出的社会责任履行成效[1][4] 公司治理与投资者关系 - 管理层高度重视合规建设,构建适配自身业务特点的高质量信息披露体系[4] - 严格遵循监管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提升披露信息的可读性和易懂性[4] - 积极搭建多元化投资者沟通桥梁,定期举办业绩说明会,及时回应市场关切,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与参与权[4] 财务与经营业绩 - 2025年前三季度全球销售各类车辆101,583台,实现营业收入150.12亿元[3] - 2025年前三季度毛利率为1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2亿元[3] 业务布局与市场 -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半挂车与专用车高端制造企业,核心业务涵盖全球半挂车业务、EV·DTB上装业务及纯电动头挂列车业务[3] - 全球布局持续深耕中国、全球南方、欧洲、北美等重点市场,服务网络覆盖超100个国家和地区[3] 未来展望 - 公司将继续规范运作及完善公司治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效率[5] - 旨在为筑牢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根基、推动商用车行业规范健康前行注入新动能[5]
定期报告未按期披露,*ST金泰及时任高管合计被罚460万元
中国证券报· 2025-11-08 14:25
处罚事件概述 - 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被处以警告及200万元罚款,三名时任高管被处以合计260万元罚款 [1] - 处罚总额为460万元,其中时任董事长罗甸被罚100万元,时任董事、执行总裁、董事会秘书吴纯超和时任财务总监隋静媛各被罚80万元 [3][4] 违法细节与决策过程 - 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是内部决策所致,公司时任董事长罗甸、时任董事吴纯超、时任财务总监隋静媛三人商量后决定不接受审计机构拟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2] - 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拟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年报编制及披露 [2] - 公司自4月23日起陆续发布多份无法按期披露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7月1日晚才正式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一季报 [2] 高管责任认定 - 上海证监局认定罗甸、吴纯超、隋静媛未勤勉尽责,构成“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3] - 针对高管吴纯超以其“非财务专业出身”、“董秘职务任职时间短”等为由的申辩,上海证监局未予采纳,明确指出其作为董事会秘书须对信息披露承担不可推卸的勤勉尽责义务 [3] 行业影响与解读 - 行业人士认为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监管的基石,其质量与时效性直接关系到市场信心与投资者权益 [1] - 券商投行部负责人指出,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通常意味着公司在财务数据、关联交易、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选择不披露是短视行为,会加剧市场猜测并引发信任危机 [2] - 资深律师认为此次处罚认定表明高管责任覆盖其职务所涉全部职责范围,关键岗位人员须对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承担全面责任 [3]
新广益IPO对赌倒计时:拟募资超6亿,信披多处自相矛盾,销售数据真实性存疑
中金在线· 2025-11-07 22:00
IPO基本信息 - 公司创业板IPO注册生效,计划募集资金6.38亿元 [1] - IPO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中伦,评估机构为中水致远 [1] - 公司成立于2004年,专注于高性能特种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 [1] 财务业绩表现 - 2022年至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从45,526.27万元增长至65,717.19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31,339.21万元 [2] - 同期归母净利润从8,151.34万元增长至11,570.19万元,2025年1-6月为5,920.58万元 [2] - 同期扣非归母净利润从8,005.18万元增长至11,265.27万元,2025年1-6月为5,454.34万元 [2] 客户与销售模式 - 主要客户包括鹏鼎控股、维信电子等柔性线路板生产商,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69.64%、57.22%、52.89%、52.77% [2] - 贸易商销售模式金额从2022年的6,504.32万元上升至2024年的13,329.0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从14.29%上升至20.29% [3] - 对第一大客户鹏鼎控股的销售收入从2020年的16,529.63万元持续下滑至2025年1-6月的6,085.14万元,占收入比重从40.35%降至19.43% [7] 股权结构与关键协议 - 董事长夏超华合计控制公司85.54%股份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 - 比亚迪持有公司4.17%股份,为第三大股东,其员工跟投平台创启开盈持股0.04% [2] - 投资人与公司存在对赌协议,约定若公司不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IPO,投资人有权利要求实控人回购股份 [3] 信息披露与数据矛盾 - 贸易商广泰科的销售数据存在异常,根据披露的销售单价和数量计算出的销售金额与招股书披露金额差异极大,例如2022年计算金额为8,191.29万元,但披露金额仅为2,164.89万元 [4] - 对鹏鼎控股的销售数据存在矛盾,一处披露显示2021年销量占比最高的型号单价为1.21元/平方米,但另一处关于特定型号的销量和定价说明与整体数据不符 [7][8] - 招股书曾错误披露向2021年才成立的苏州益得勤进出口有限公司在2020年产生应付账款470.35万元,后续得以纠正 [15][16] 关联方与历史沿革 - 公司曾收购实控人夏超华持股99%的裕鑫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该实体曾以保护原材料采购信息、配方、工艺秘密为目的而设立 [10] - 裕鑫阳原地址曾注册全越(苏州)膜业有限公司,其业务与公司相似,且该公司执行董事裴华东的个人信息显示与公司存在紧密关系 [10][11] - 公司研发工程师刘生伟曾出资成立嘉佰鑫高分子,其监事裴冬冬为公司前员工,且嘉佰鑫高分子的注册地址与公司重要关联方苏当网(苏州)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相同 [13][14] 公司治理与分红 - 公司在申报前进行唯一一次现金分红,总额22,000万元,其中未实缴出资的股东聚心万泰获得21,450万元,占全部分红的97.5% [16][17] - 聚心万泰在获得分红后才进行实缴,此分配方式使夏超华、夏华超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100万元和10万元,而聚心万泰作为企业法人股东不涉及企业所得税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