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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实施5周年专辑|法治之光点亮债券市场新征程——纪念新《证券法》实施5周年
新浪财经· 2025-11-11 07:03
新证券法实施五年核心成就 - 新《证券法》实施5年来,以注册制改革和零容忍监管为核心,推动债券市场法治化建设实现重大突破[1] - 债券市场托管余额从99万亿元增长至158万亿元,稳居全球第二[10] - 法治化进程释放了债券市场服务国家战略的深层次潜力[10] 发行端改革 - 新《证券法》确立注册制原则,推动债券发行从行政审核转向市场化选择[4] - 大幅简化公司债券发行条件,仅保留“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作为核心发行条件[4] - 公司债券注册生效所需时间均值缩短至7个工作日,与审批制相比压缩了80%[5] - 新增“信息披露”专章,并出台《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统一三大债券品种的信息披露标准[5] 交易端改革 - 明确打破刚性兑付,构建风险定价机制,尊重市场规律[6][7] - 公募债券市场滚动违约率从2019年的0.88%回落至2023年的0.05%,市场趋向理性定价[8] - 出台《关于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完善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8] 监管端强化 - 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证券违法民事赔偿责任[9] - 明确证券服务机构需勤勉尽责,对虚假文件等行为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9] - 监管突出零容忍与“长牙带刺”,重拳打击债券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行为[9] 服务实体经济成效 - 2020年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成功阻断疫情对实体经济的“休克式”冲击[11] - 绿色债券发行规模从2018年的2018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6833亿元,发行人数量从35家增长至249家[12] - 截至2024年末,绿色债券存续1868只,债券余额合计2.2万亿元[13] - 推出科创票据、私募债、可转债等创新品种,满足科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差异化融资需求[14] 市场开放与国际化 - 银行间市场熊猫债发行活跃,2025年初至8月发行规模达1166.50亿元,累计发行规模突破1万亿元[16] - 实现债券通“北向”和“南向”双向开放,并落地“互换通”[17] - 中国国债被纳入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摩根大通债券指数以及富时世界国债指数等全球三大主流债券指数[17] - 截至2025年6月末,中债价格指标服务全球各类客户近1500家,覆盖近300家境外央行等机构[17] 科技赋能与数字化转型 - 推行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标准,实现财务数据机器可读[15] - 发布《金融分布式账本技术安全规范》等标准,中央结算公司推出区块链数字债券发行公用平台[15] - 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发展数字债券,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协同效率[15] 未来发展方向 - 建议完善统一评级监管,探索建立强制双评级制度,遏制评级虚高[20] - 压实地方政府属地风险处置责任,探索建立地方债务风险分级预警机制[21] - 推动不良债券转让市场规范化发展,构建多层次出清体系[22] - 深化制度型开放,对标国际先进规则,提升开放水平和抗风险能力[23][24] - 科技赋能监管转型,建立债券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开发智能化债券风险预警模型[25]
今日视点:并购重组新生态驱动A股投资逻辑进化
证券日报· 2025-11-11 06:58
A股并购重组市场活跃度 - 截至11月10日,今年已有146家A股公司首次披露并购重组计划,同比增长约48% [1] 并购重组新特征 - 产业链纵向整合成为主流 [1] - 市场对“硬科技”领域未盈利资产包容度提升 [1] - 支付工具与业绩承诺更趋灵活 [1] - 并购重组正回归资源配置本源,成为企业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转型升级的关键路径 [1] 投资模式转变 - 从“赌重组”转向“研产业”,投资决策基础是对产业逻辑的把握 [2][3] - 并购重组更多由产业逻辑驱动,企业为补齐技术短板、贯通供应链或拓展新市场而进行并购 [3] - 投资者研究重心应从“哪家公司可能被重组”转向“哪些行业将迎来整合”及公司布局的前瞻性 [3] 企业整合战略演变 - 从传统横向整合转向强调“生态构建”,致力于打造以自身为核心的产业生态 [4] - 企业价值更取决于其在生态网络中的连接与主导能力,而非仅资产规模 [4] - 投资者的评估体系需更关注并购是否强化“网络效应”、提升对关键资源的控制力 [4] 估值逻辑更新 - 从依赖“财务指标”转向关注“协同价值”,即独力难以实现的增量 [5] - 协同价值可能来自技术融合、产业链优化、客户与数据共享等,并购前多为隐性 [5] - 投资者需更关注企业的整合能力、文化融合与业务耦合潜力 [5]
推动投融资均衡发展 资本市场“十五五”聚力支持科技创新
证券时报· 2025-11-04 01:41
资本市场改革方向 - 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 [1] - 积极发展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稳步发展期货、衍生品和资产证券化 [1] - 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目标是要基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以创新激励机制和社会财富管理机制为核心 [1] 制度包容性与科技创新 - 资本市场制度革新持续促进资源向新质生产力集中,新上市企业中超过九成为科技企业或科技含量较高的企业 [2] - A股科技板块市值占比已超过四分之一,明显高于银行、非银金融和房地产行业市值之和,市值前50家公司中科技企业数量为24家 [2] - 将启动实施深化创业板改革,设置更契合新兴领域和未来产业企业特征的上市标准,并推动北交所高质量发展 [3] - 需要深化注册制改革,为科技领军企业提供上市融资、并购重组便利,创新科技企业估值与定价体系,推动转板机制常态化 [3] 投融资协调与市场功能 - 资本市场生态正在从融资主导转向投融资均衡,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 [4] - 截至8月底,各类中长期资金合计持有A股流通市值约21.4万亿元 [4] - 过去五年,上市公司通过分红、回购合计达10.6万亿元,相当于同期股票IPO和再融资金额的2.07倍 [4] - 需建设多层次投资者队伍体系,加大社保、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入市规模,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倡导"长钱长投" [5] 金融工具创新与服务实体 - 国内已上市期货及期权品种达157个,覆盖农产品、金属、能源、化工、金融等国民经济主要产业领域 [6] - 需要推动建设更加完备、包容、高效的衍生品市场,允许更多适格主体获取衍生品资质,促进参与主体和交易场景多元化 [6] - 资产证券化大有可为,建议支持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行业盘活存量资产,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框架 [7] - 需持续推动科创债、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等创新型融资工具发展,运用数字化手段推动供应链金融创新 [7]
上证观察家 | 建设高质量资本市场 服务“十五五”战略全局
上海证券报· 2025-11-03 10:38
“十四五”期间资本市场系统性重塑 - 资本市场在注册制改革、多层次市场体系优化和双向开放基础上实现规模与质量双重跃升 [1] - 交易所市场股债融资规模达57.5万亿元,直接融资比重提升至31.6%,较“十三五”末提高2.8个百分点 [3] - A股市场日均成交额达1.67万亿元,日均市值换手率提升至4.10% [4] 融资端改革成效 - 新“国九条”实施后IPO市场向质量提升转变,2023年8月至2025年8月期间三大交易所约560家企业主动撤回IPO申请 [3] - 电子行业实现股权融资59家次,融资规模达691.87亿元,机械设备、电力设备、汽车、医药等科技行业获有力支持 [3] - 直接融资比重提升反映市场从单纯融资场所向投融资功能均衡发展的现代市场转变 [4] 投资端改革与市场表现 - 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形成差异化发展格局,为不同阶段创新企业提供上市服务 [5] - 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间上证综指、深证成指和恒生指数分别累计上涨39.58%、61.87%和45.38% [5] - 北证50、科创50和创业板指同期涨幅分别达160.04%、110.17%和101.16%,通信、电子、计算机等科技行业涨幅居前 [5] 市场稳定性提升 - “十四五”期间上证综指年化波动率降至15.9%,较“十三五”时期下降2.8个百分点 [6] - 中央汇金等“国家队”发挥市场稳定器功能,央行提供流动性保障,构建逆周期调节机制 [6] 制度改革与生态完善 - “十四五”期间207家公司退市,退市率从2019年0.28%提升至2024年0.97%,常态化退市机制巩固 [7] - “并购六条”发布后披露230单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通过并购整合产业链 [7] - 近五年上市公司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达10.6万亿元,较“十三五”时期增长超八成,相当于同期股票IPO和再融资金额的2.07倍 [8] 双向开放进展 - QFII、RQFII额度限制取消,互联互通机制扩容,2025年上半年外资净增持境内股票和基金101亿美元,扭转净流出态势 [8] “十五五”期间资本市场功能定位 - 资本市场被赋予新质生产力孵化器、现代化产业体系催化剂和国家核心竞争力构成要素的战略使命 [11] - 金融资源加速从传统领域向新质生产力相关产业汇聚,直接融资体系作用日益凸显 [11] 未来改革方向 - 构建覆盖“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股权投资生态体系,发展科创债、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创新融资工具 [12][13] - 完善多元化退市机制,发挥并购重组在产业整合中的作用,构建“进退有序”市场生态 [14] - 壮大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投资者队伍,完善“国家队”维稳机制,强化上市公司股东回报 [15] - 完善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制度型开放并防范金融风险 [16]
建设高质量资本市场 服务“十五五”战略全局
上海证券报· 2025-11-03 01:53
“十四五”期间资本市场系统性重塑 - 资本市场以注册制改革为抓手,在促进科技创新、投融资均衡发展、制度生态完善三大维度实现系统性重塑 [1][2] - 交易所市场股债融资规模合计达到57.5万亿元,直接融资比重稳步提升至31.6%,较“十三五”末提高2.8个百分点 [3] - 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期间,A股市场日均成交额达到1.67万亿元,日均市值换手率提升至4.10% [4] 融资端改革与成效 - 新“国九条”实施后推动IPO市场向“质量提升”转变,2023年8月至2025年8月期间主动撤回IPO申请的企业约560家 [3] - 电子行业在新“国九条”发布以来实现股权融资59家次,融资规模达691.87亿元,机械设备、电力设备、汽车、医药等行业也获有力支持 [3] - 直接融资比重的提升得益于市场流动性改善,标志着资本市场向投融资功能均衡发展的现代市场转变 [4] 投资端表现与市场稳定性 - 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间,上证综指、深证成指和恒生指数分别累计上涨39.58%、61.87%和45.38%,北证50、科创50和创业板指涨幅分别达160.04%、110.17%和101.16% [6] - 通信、电子、计算机等科技行业涨幅居前,AI科技领域成为市场投资主线 [6] - “十四五”期间上证综指年化波动率降至15.9%,较“十三五”时期下降2.8个百分点,市场韧性提升 [7] 制度改革与市场生态完善 - “十四五”期间共有207家公司实现平稳退市,退市率从2019年的0.28%提升至2024年的0.97% [8] - 自“并购六条”发布以来,市场已披露230单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整合产业链 [8] - 近五年来上市公司累计通过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向投资者分配回报达10.6万亿元,较“十三五”时期增长超八成 [9] “十五五”期间资本市场的战略使命 - 资本市场被赋予更重要的历史使命,需成为创新资源的配置中心、居民财富的增值平台和经济转型的驱动引擎 [1][13] - 资本市场应成为新质生产力的孵化器、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催化剂以及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构成要素 [13] - 资本市场将持续推进制度型开放、完善市场体系、提升监管效能,增强内在稳定性与运行效率 [1][14] “十五五”深化改革的四个关键方向 - 着力提升融资效率,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资本服务体系,发展科创债、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创新融资工具 [14][15] - 提高资本市场价值发现与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完善多元化退市机制 [16][17] - 提升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壮大长期投资者队伍,完善市场维稳机制,强化“以投资者为本”的监管导向 [18] - 全力提升资本市场的法治环境,系统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 [19]
股票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国际经验借鉴研究
证券日报网· 2025-10-31 20:52
不断完善现有注册制体系 - 全面注册制改革深化,2025年IPO募资额同比增长54.92%,但A股退市率仅为0.44%,存在进易退难的结构性矛盾 [3] - 注册制公司首发超募比例均值呈下降趋势,2025年预计降至10%以下,但仍需减少对发行价格的隐性指导以对标纳斯达克完全市场化询价模式 [4] - 纳斯达克通过三维标准体系实现年均约8%的退市率,其中强制退市占比约50%,而A股退市流程耗时普遍超过12个月,建议建立快速退市通道,取消暂停上市环节 [6] 推动国际化与产业升级 - 2025年以来,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企业数量占比提升至83.58%,彰显市场对创新经济的支持力度 [7] - 建议逐步放宽外资在证券、基金、期货等领域的持股比例限制,允许开展跨境资产管理等业务,并持续优化沪深港通等跨境交易机制以提升便利性与效率 [8] - 应建立产业政策与资本市场政策的协同制定机制,引导资本市场资金流向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促进产业升级与资本市场发展深度协同 [9] 设立金融稳定机制与应急工具 - 股市平准基金是最直接有效的应急工具之一,其规模应控制在市场总市值的2%至6%之间,投资标的主要为沪深300等宽基指数及相关ETF [10][11] - 平准基金需设定清晰触发条件,如主要指数跌幅、市场流动性指标等,并实行信息保密制度以确保操作客观公正 [11] - 应急工具多元化,包括央行流动性支持工具、证券行业保护基金以及保险资金入市机制等,以形成多维度、分层级的应急体系 [12] 强化大股东减持管理与投资者保护机制 - 未来需利用大数据追踪异常交易,加强对大宗交易、可转债等渠道的穿透式监管,并打击代持、收益互换等隐蔽减持方式 [14] - 建议加快推进投资者保护专门立法,明确投资者保护机构的法定职责与权限,包括中介机构终身追责细则、投资者损失计算标准等 [15] - 需扩大证券仲裁适用范围,建立跨境纠纷解决机制,并将合理的赔偿方案作为退市审核的前提条件以优化投资者保护条款 [15] 推动长期投资与价值投资理念 - A股市场保险、养老金等长期资金的实际入市比例仍显不足,难以形成稳定的价值投资力量 [16] - 可借鉴美国经验构建阶梯式资本利得税制度,并配套推出长期投资个人所得税抵扣政策,以激励投资者延长资产持有期限 [17][18] - A股上市公司分红率偏低、连续性欠佳,建议对高分红企业给予交易费率优惠等政策支持,并加强关联交易监管以防止利润侵占 [19]
北交所四周年专题报告:制度红利兑现期,专精特新主阵地稳步夯实
东莞证券· 2025-10-31 16:25
核心观点 - 北京证券交易所自2021年设立以来,已从政策驱动的试点市场成功转型为机制驱动的结构型市场,总市值突破8000亿元,市场活跃度和融资功能显著增强[5] 报告认为北交所正处于制度红利兑现期,市场生态正从“政策导入型”迈向“结构驱动型”,建议关注高端制造、新材料等“专精特新”主阵地中的优质企业[5][42] 北交所设立背景与政策动因 - 北交所于2021年9月3日注册成立,定位为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是在新三板精选层基础上升级设立的独立交易所[11] 其设立旨在解决经济结构转型中大量技术型中小企业融资受限的问题[14] - 经过四年发展,北交所市场框架逐步成型,截至2025年10月24日,上市公司数量达279家,总市值超过8000亿元,企业平均市值约30亿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占比超过50%[14][23] - 2023年9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北交所深改19条”,构建了涵盖发行上市、交易机制、投资端建设等的全方位改革框架,标志着北交所市场化改革进入实质性落地阶段[18] 制度建设与机制改革 - 注册制改革强调“成长性+规范性”,审核效率高,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须形成审核意见,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包容透明的上市通道[30] - 做市商制度于2023年启动试点,至2025年10月,做市商数量扩容至20余家,有效提升了交易活跃度和定价效率,缓解了小市值公司有价无量的问题[32][33] - 信息披露制度持续优化,2024年12月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指引,推动上市公司从“有披露”向“有质披露”转型,改善了市场沟通与资金配置生态[35] 市场生态演变 - 投资者结构显著优化,合格投资者账户数量突破900万户,机构资金占比稳步上升,公募基金、券商资管等纷纷布局,市场行为正从“博弈驱动”向“配置驱动”演变[14][36] - 北证50指数覆盖市值大、治理规范、研发强度高的优质企业,其推出及配套ETF产品的发行增强了指数的价格锚定作用,为被动资金提供了配置基础[36] - 上市公司区域和行业聚集效应显著,京津冀与长三角是主要供给区域,北京、江苏、浙江三地合计贡献超40%上市公司;行业集中在先进制造、新材料、工业自动化、医疗器械等“硬科技”方向[37] 投资建议 - 建议从制度红利、结构演进、产业趋势三重视角把握配置机会,重点关注高端制造、新材料、工业自动化、医疗器械等技术密集型行业的龙头企业[5][42] - 随着北证50等指数产品丰富,指数锚定效应增强,市场风格向中长期配置过渡,可优先关注指数成分股中基本面扎实、成长路径明确的优质标的作为布局重点[5][42]
涉案金额460亿元,受理案件10942件!中证协、北京金融法院最新发布
券商中国· 2025-10-31 10:28
案件受理概况 - 北京金融法院在2021年3月至2025年8月期间共受理证券商事案件10942件,其中2021年1861件、2022年3193件、2023年1759件、2024年2433件、2025年1-8月1696件 [3] - 证券纠纷收案数占法院民商事案件收案数的44.47%,案件数量持续保持高位 [3] - 同期审结证券商事案件10360件,其中2021年774件、2022年3932件、2023年1954件、2024年2536件、2025年1-8月1164件,证券纠纷结案数占民商事案件结案数的39.49% [3] 案件类型分布 - 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件共10792件,在受理的证券纠纷案件中占据首位 [3] - 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件中,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为10768件,占比高达99.8% [4] - 其他案件类型包括证券交易合同纠纷68件、证券回购合同纠纷29件、融资融券交易纠纷18件、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纠纷15件,其余案由20件 [3] 虚假陈述行为分析 - 虚假陈述行为主要表现为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以及未按规定披露,其中财务造假是最常见的违法行为 [4] - 从行为目的看,虚假陈述分为诱多型虚假陈述与诱空型虚假陈述 [4] 被诉责任主体 - 被诉责任主体范围多元化,除发行人外,投资者常同时起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中介机构要求连带赔偿 [5] - 2021年3月至2025年8月,案件涉及被诉发行人共计67家,形成67个系列案件 [5] - 在67个系列案件中,除发行人外被诉主体还包括32家发行人的董监高共计198人 [5] - 被诉的中介机构总计为45家,包括证券公司11家、会计师事务所19家、律师事务所6家、评估机构5家、资信评级机构4家 [6] 案件标的金额 - 受理证券纠纷案件标的总额达459.28亿元,其中2021年88.06亿元、2022年171.63亿元、2023年111.55亿元、2024年67亿元、2025年1-8月21.04亿元 [2][7] - 证券纠纷案件的案均诉讼标的额约为419.74万元 [2] - 个案诉讼标的额对全年总额影响较大,例如2023年某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标的额27亿余元,某股票回购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20亿余元 [7] 发行人市场板块分布 - 67家被诉发行人案涉市场板块分布为上交所主板20家、深交所主板16家、创业板16家、新三板10家、北交所1家、港交所4家 [6] - 除科创板外,北京金融法院审理的证券案件对所有市场板块实现全覆盖 [6] 市场新情况与新问题 - 上市公司退市叠加证券欺诈将引发索赔案件,未来可能出现更多针对退市公司的证券欺诈民事赔偿诉讼 [8] - 大股东违规减持可能引发证券欺诈索赔,违规减持可能同时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并存在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 [8] - 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的民事索赔逐渐增多,相关民事责任认定规则正逐步建立和完善 [9]
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资本市场“十四五”改革回顾与“十五五”前景展望
证券日报网· 2025-10-29 21:43
资本市场在“十四五”期间的系统性重塑 - 资本市场在“十四五”期间以注册制改革为抓手,在促进科技创新、投融资均衡发展和制度生态完善三大维度实现系统性重塑[2] - 交易所市场股债融资规模合计达到57.5万亿元,直接融资比重提升至31.6%,较“十三五”末提高2.8个百分点[3] - 新“国九条”实施后,市场准入环节“过滤”功能增强,2023年8月至2025年8月期间主动撤回IPO申请的企业约560家[3] 融资端改革与多维均衡发展 - 电子行业在新“国九条”发布后实现股权融资59家次,融资规模达691.87亿元,机械设备、电力设备、汽车、医药等行业也获得有力支持[3] - 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期间,A股市场日均成交额达到1.67万亿元,日均市值换手率提升至4.10%,市场定价效率和资源配置功能持续优化[4] - 资本市场正从单纯的融资场所向投融资功能均衡发展的现代市场转变[4] 投资端改革与市场表现 - 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期间,深证成指、恒生指数、上证指数分别上涨61.87%、45.38%和39.58%,领跑全球主要股指[5] - 北证50、科创50、创业板指同期涨幅分别高达160.04%、110.17%和101.16%,通信、电子、计算机等科技行业涨幅居前[5] - “十四五”期间上证综指年化波动率降至15.9%,较“十三五”时期下降2.8个百分点,市场韧性明显提升[6] 制度改革与市场生态完善 - “十四五”期间共有207家公司实现平稳退市,退市率从2019年的0.28%提升至2024年的0.97%,常态化退市机制逐步完善[8] - 自“并购六条”发布以来,市场已披露230单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整合产业链的渠道更加通畅[8] - 近五年来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向投资者派发“红包”合计10.6万亿元,较“十三五”增长超八成[9] 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与国际资本流入 - QFII、RQFII额度限制全面取消,沪深港通、债券通等互联互通机制持续扩容,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向制度型开放转变[9] - 2025年上半年,外资净增持境内股票和基金101亿美元,扭转了过去两年的净流出态势[9] “十五五”期间资本市场的核心功能 - “十五五”期间资本市场将被赋予更重要的历史使命,成为创新资源的配置中心、居民财富的增值平台和经济转型的驱动引擎[1] - 资本市场是培育创新资本、加快科技创新的重要推动力量,将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12] “十五五”期间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路径 - 着力提升融资效率,构建完善的股权投资体系,引导资金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推动关键领域龙头企业登陆资本市场[12] - 提高资本市场价值发现与资源配置效率,实施严格的多元化退市制度并推动并购重组,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13] - 提升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加大长期资本入市规模,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并推动上市公司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14] - 全力提升资本市场的法治环境,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监管协同与执法力度,并推动制度规则与国际接轨[15]
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资本市场“十四五”改革回顾与“十五五”前景展望
中国证券报· 2025-10-28 05:14
资本市场“十四五”时期系统性重塑 - 资本市场在注册制改革、多层次市场体系优化和双向开放基础上实现规模与质量双重跃升 [1] - 交易所市场股债融资规模达57.5万亿元,直接融资比重提升至31.6%,较“十三五”末提高2.8个百分点 [2] - 上证综指年化波动率降至15.9%,较“十三五”时期下降2.8个百分点,市场韧性明显提升 [5] 融资端改革与结构优化 - 新“国九条”实施后IPO市场向质量提升转变,2023年8月至2025年8月期间三大交易所主动撤回IPO申请企业约560家 [2] - 电子行业实现股权融资59家次,规模达691.87亿元,机械设备、电力设备、汽车、医药等科技行业获有力支持 [2] - A股市场日均成交额达1.67万亿元,日均总市值换手率提升至4.10%,市场定价效率持续优化 [3] 投资端改革与市场表现 - 深证成指、恒生指数、上证指数同期涨幅分别达61.87%、45.38%和39.58%,北证50、科创50、创业板指涨幅高达160.04%、110.17%和101.16% [4] - 通信、电子、计算机等科技行业涨幅居前,AI科技领域成为市场投资主线 [4] - 中央汇金等“国家队”发挥市场稳定器功能,构建逆周期调节机制 [5] 市场生态与制度建设 - “十四五”期间207家公司平稳退市,退市率从2019年0.28%提升至2024年0.97%,常态化退市机制完善 [6] - “并购六条”发布后披露230单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整合产业链 [6] - 近五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合计10.6万亿元,较“十三五”增长超八成,相当于同期股票IPO和再融资金额的2.07倍 [7] 双向开放与国际资本流动 - QFII、RQFII额度限制全面取消,互联互通机制持续扩容,资本市场向制度型开放转变 [7] - 2025年上半年外资净增持境内股票和基金101亿美元,扭转过去两年净流出态势 [7] “十五五”时期发展方向与重点举措 - 资本市场将着力提升融资效率,构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创投基金在内的股权投资体系,引导资金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10] - 推动科创债、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等创新型融资工具发展,运用数字化手段推动供应链金融创新 [11] - 实施严格多元化退市制度,推动并购重组使上市公司吸纳新增长动能 [11] - 加大社保、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入市规模,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倡导“长钱长投” [12] - 完善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监管协同与执法力度,推动境内制度规则与国际成熟市场接轨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