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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主席:创业板增设一套更加精准、更为包容的上市标准;允许在审企业面向老股东增资扩股;支持新型消费、现代服务业创业板上市
梧桐树下V· 2026-03-06 19:45
资本市场“十五五”期间高质量发展规划 - 核心目标:统筹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着力实现资本市场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7] - 市场功能:“十四五”期间交易所市场股债融资达64万亿元,直接融资比重提高至31.97%,较“十三五”末提升3.2个百分点 [6] - 市场规模:A股总市值超过110万亿元,5400多家上市公司年营收额超过GDP的一半 [6] - 市场结构:沪深300成分股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权重达45%,公募基金、社保、保险、年金等中长期资金持有A股流通市值增长超50% [6] - 监管执法:“十四五”期间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财务造假等案件的行政处罚数量及金额较“十三五”分别增长82%和39% [6] 市场韧性与制度建设 - 市场稳定性:健全“长钱长投”的市场机制和生态,完善中国特色稳市机制,丰富跨周期逆周期调节手段 [8] - 基础制度:深化投融资综合改革,积极发展多元股权融资,拓展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退出渠道,加强债券、REITs和资产证券化市场建设 [8] - 期货市场:稳步发展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更好满足企业和居民风险管理需求 [8] 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 核心方向:在持续狠抓上市公司“真实性”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可投性” [8] - 具体举措: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上市公司提升治理水平,加强分红回购,活跃并购重组市场 [8] - 历史表现:新“国九条”颁布两年来,上市公司累计分红回购5.23万亿元,创历史新高 [15] 监管执法与投资者保护 - 核心职能:坚持依法治市,推动健全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精准有力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恶性违法行为 [9] - 执法成效:近两年查办证券期货违法案件1130件,罚没款金额308亿元,创历史新高 [15] - 退市情况:近两年有88家公司平稳退市,其中去年16家上市公司因严重造假而退市 [15][17] - 投资者保护:持续完善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体系,推动畅通投资者维权救济渠道,健全多元化争议解决路径 [9][19] 对外开放与跨境合作 - 开放方向:以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度为方向,推动市场、产品、服务、机构等方面的双向开放迈上新台阶 [9] - 监管合作:深入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改革,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合作,提高开放条件下的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 [9] 服务科技创新与新质生产力 - 政策导向:常态化实施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科技型企业的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机制 [11] - 历史举措:已推出“科创板八条”、“并购六条”、科创板“1+6”改革等举措 [11] - 未来方向:协同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改革的集成效应,更大力度推动要素资源向新质生产力领域聚集 [11] 深化创业板改革 - 总体目标:进一步突出创业板功能定位,更好支持包括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在内的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12] - 制度包容性:增设一套更加精准、包容的上市标准,加力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企业,支持新型消费、现代服务业等优质创新创业企业上市 [12] - 经验复制:将科创板改革有益经验复制推广至创业板,包括对符合条件的优质创新企业实施IPO预先审阅、允许在审企业面向老股东增资扩股、优化新股发行定价等 [12] - 公司质量:建立健全从推荐上市、遴选审核到全过程监管的制度机制,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 [12] - 进展:深化创业板改革的总体方案已基本成型,将进一步完善后择机发布实施 [12] 优化再融资机制 - 制度优化:优化再融资审核注册机制,提升便利度,包括优化战略投资者认定标准、推出储架发行、完善锁价定增机制、优化再融资简易程序等 [13] - 扶优扶科:对治理和经营规范、市场认可度高的优质上市公司大幅提升审核效率;将科创板、创业板“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拓展至主板,放宽再融资补流限额用于研发投入、缩短再融资间隔期 [13] - 加强监管:强化从预案披露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管,依法严惩“忽悠式”再融资、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行为 [13] 风险防范与机构监管 - 风险监测:全方位加强市场风险监测,关注风险跨市场跨期现跨境传导,巩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市机制,健全中长期资金入市机制 [16] - 机构监管:推动修订出台证券公司监管条例,支持优质头部机构做强做大、中小券商差异化发展;纵深推进公募基金改革,督促其坚守长期主义;完善私募基金“1+N+X”制度体系,打击违规行为 [18] - 新型业务监管:深化细化高频量化交易监管;出台衍生品交易监管办法;强化真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监管,建立健全加密资产监管制度规则 [18] 财务造假综合惩防 - 体系建设: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落地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加强保荐代表人监管,加快建设财务造假线索发现中心和第三方配合造假监测预警机制 [17] - 严厉打击:加大财务造假行为查处力度,对第三方配合造假强化一体打击,严格落实造假公司强制退市要求,坚决破除财务造假“生态圈” [17]
吴清最新表态
第一财经· 2026-03-06 19:39
文章核心观点 - 证监会主席吴清在记者会上阐述了“十五五”时期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五大方向,并宣布将推出深化创业板改革和优化再融资机制两项新举措 [3] - 会议传递出强监管、防风险、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深化改革开放的明确政策信号,旨在增强市场韧性、稳定性和吸引力 [3] 市场改革与制度完善 - 创业板改革方案基本成型,将增设一套更精准包容的上市标准,以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及新型消费、现代服务业等企业上市 [5][6][7] - 计划在创业板复制科创板经验,对符合条件的优质创新企业实施IPO预先审阅,并允许符合条件的在审企业面向老股东增资扩股 [8] - 将推动修订出台《证券公司监管条例》和《上市公司监管条例》,以支持机构发展并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与财务造假防范 [9] - 将拓展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的多重退出渠道,加强债券、REITs等市场建设,以更精准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14][22] 监管执法与市场秩序 - 将依法严查严处蹭热点、炒概念、搞操纵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10] - 将严厉打击私募基金领域的违规募集、侵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深化细化对高频量化交易的监管 [11] - 将进一步加强再融资全过程监管,依法严惩忽悠式再融资及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12][13] - 将把好发行上市入口关,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严防“带病申报”和“一哄而上” [14] - 将进一步加大财务造假查处力度,对第三方配合造假强化一体打击,去年有16家因严重造假退市,近两年查办案件1130件罚没308亿元 [15][16] 上市公司质量与投资者保护 - 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重点是在狠抓真实性的基础上提升可投性,包括加强分红回购、提升治理水平和投资价值 [21] - 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是核心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将推动健全法律制度体系并畅通维权救济渠道 [10][18] - 将完善中国特色稳市机制建设,丰富跨周期逆周期调节手段,以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 [20] 对外开放与市场发展 - 当前中国资产吸引力明显提高,将进一步推动市场、产品、服务、机构等方面的双向开放迈上新台阶 [23] - 资本市场规模、结构、质量实现新跃升,市场韧性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股市风向标作用更加凸显 [17] - 总的监管基调是“稳的基础巩固了,严的基调立起来了”,市场活力得到激发 [16]
吴清:进一步加大财务造假查处力度,对第三方配合造假强化一体打击
第一财经· 2026-03-06 18:19
监管政策与执法行动 - 证监会将严肃市场纪律,多措并举提升惩防效能,包括夯实治理强预防与严惩造假两方面[1] - 证监会将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并抓紧落地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加强预防[1] - 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大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对第三方配合造假强化一体打击[1] - 证监会将严格落实造假公司强制退市的要求,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破除财务造假生态圈[1] - 新“国九条”颁布以来,证监会突出打大、打恶、打重点,敢亮剑、出重拳[2] 市场环境与监管成效 - 财务造假被定义为侵蚀资本市场根基的毒瘤,去年证监会加快构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1] - 去年有16家上市公司因严重造假而退市,数量远超往年[1] - 近两年查办的证券期货违法案件有1130件,罚没308亿元,创下历史新高[2] -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市场稳的基础巩固了,严的基调立起来了,进的活力也激发出来了[2]
A股大消息!刚刚,证监会主席吴清重磅发声
天天基金网· 2026-03-06 18:15
创业板与科创板改革 - 近期即将深化创业板改革,突出其功能定位,拓展制度包容性和覆盖面,增设更精准、更包容的上市标准,以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企业以及新型消费、现代服务业等优质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2] - 计划将科创板改革的有益经验复制推广到创业板,具体举措包括实施IPO优先审阅、允许符合条件的在审企业面向老股东增资扩股、优化新股发行定价等,以全方位提升创业板上市公司质量 [3][17] - 将现行的科创板、创业板针对轻资产、高研发投入企业的认定标准,进一步拓展到主板市场,以突出“扶优扶科”导向 [5][18] 再融资机制优化 - 将在制度规则层面优化再融资注册机制,大幅提升对治理规范、经营规范、市场认可度高的优质上市公司的审核效率 [5][18] - 优化再融资机制的措施包括:优化战略投资者认定标准,建立社保、保险、公积金等中长期资金参与机制,推出储架发行,完善锁价定增机制以推动定增价格向市场价格靠拢,并优化再融资简易程序 [6] - 将进一步加强再融资全过程监管,依法严惩“忽悠式”再融资及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 [19] 发行上市与入口关把控 - 将坚持循序渐进、质量优先的原则,把好发行上市入口关,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严防“带病申报”和“一哄而上” [20] - 建立健全从推荐上市到遴选审核的全过程监管制度机制,以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 [3][17] 上市公司质量与监管强化 - 新“国九条”发布以来,上市公司累计分红达5.23万亿元,创历史新高,同时有88家公司平稳退市 [8] - 将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抓紧落地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并加快建设财务造假线索发现中心和第三方配合造假监测预警机制 [10] - 将多措并举提升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效能,包括加大对财务造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第三方配合造假强化一体打击,并严格落实造假公司强制退市要求 [12] - 在持续狠抓上市公司真实性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提升其可投性,通过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分红回购、活跃并购重组市场等方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投资价值 [25] 市场监管与投资者保护 - 将着力强化对新型业务的监管,深化细化高频量化交易监管,并出台衍生品交易监管办法 [11] - 将依法严查严处蹭热点、炒概念、搞操纵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13] - 将精准有力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恶性违法行为,持续完善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体系 [27] - 将完善私募基金“1+N+X”制度体系,健全准入、募集、托管、信披等规则,严厉打击违规募集、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15] - 将推动修订出台证券公司监管条例,支持优质机构做强做大,引导中小券商差异化发展,并纵深推进公募基金改革,督促其坚守长期主义和专业主义 [16] 市场稳定与机制建设 - 将完善中国特色稳市机制建设,丰富跨周期逆周期调节手段和机制,以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 [24] - 将巩固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市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中长期资金入市机制,并动态完善应对外部输入性风险的政策工具箱,以维护市场稳定运行 [14] - 市场回暖向好的态势不断巩固,中国特色的稳市机制建设和中长期资金入市取得重要突破 [7] 市场发展与开放 - A股市场总市值已超过110万亿元,5400家上市公司营收额超过GDP的一半,沪深300成份股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达到45% [22] - 当前中国资产吸引力明显提高,将以打造一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抓手,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服务,推动市场、产品、服务、机构双向开放迈上新台阶 [28] - 将围绕深化投融资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积极发展多元股权融资,拓展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退出渠道,并稳步发展期货和衍生品市场 [26] 科技创新支持 - A股市场的科技叙事逻辑更加清晰和具象化,一批创新企业高效完成IPO和并购重组 [4] - 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包容性改革是一个不断前行、逐步探索的过程,需要市场各方给予更多理解与包容,共同创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 [21]
高效监管护航资本市场新征程
经济日报· 2026-02-12 05:59
文章核心观点 - 2025年中国资本市场在严峻考验下顶压前行,韧性和活力明显增强,监管以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通过提升监管执法有效性来稳定市场预期和夯实市场信心,推动市场生态发生积极变化 [1] 监管执法成效与数据 - 2025年监管部门全年查办案件701件,罚没款金额达154.7亿元,执法力度与震慑效应同步提升 [2] - 监管部门完成20家企业的IPO现场检查(16家随机抽取,4家问题导向),覆盖主板8家、科创板9家、创业板3家,检查后16家随机抽取企业无一撤回申请,7家已通过上市委审核 [4][5] - 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交易类违法保持高压,利用科技监管提升查办效能,快速查处并曝光一批大案要案 [6] 监管面临的挑战 - 市场结构性分化加剧,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传统行业在估值、融资、交易活跃度上的差异明显扩大,部分领域波动加大 [3] - 违法违规行为更趋隐蔽复杂,财务造假向“系统性、链条式造假”演变,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行为更加专业化、工具化 [3] - 注册制全面实施后,上市公司数量持续增加,市场参与主体更加多元,监管对象体量和复杂度显著上升 [3] 监管重点领域与措施 - 严把入口关,IPO现场检查聚焦信息披露真实性、财务数据准确性、内控有效性,从严查处披露舞弊、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恶性违规行为 [4] - 将打击财务造假作为执法重中之重,强化跨部门协同,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查办机制,并对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同步问责、从重处罚 [5] - 严格执行退市标准,简化退市流程,对财务造假、重大违法、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应退尽退”,推动常态化退市机制高效运行 [6] - 2026年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部署五大重点方向,包括强化交易和信息披露监管、打击恶性违法行为、推动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落地、督促行业机构归位尽责、强化科技赋能等 [9] 法治与投资者保护 - 依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投资者可通过先行赔付、和解、调解、单独诉讼、共同诉讼、普通代表人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等多元途径维权 [7] - 专家指出需加快修订证券法配套规则,推动行政处罚与刑事惩处有效衔接,并提高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的执行效率 [8] - 投资者保护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事中拦截、事后追偿全周期覆盖”升级 [7] 监管能力建设与未来方向 - 监管队伍建设同步强化,以打造“监管铁军”为标准,为执法有效性提供组织保障 [10] - 提升监管执法有效性需把握四个关键:坚持零容忍、坚持精准监管、坚持科技赋能、坚持协同共治 [11] - 资本市场监管将继续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更强效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市场生态 [12]
证监会及多地证监局 “1号罚单”落地 哪些违规被率先处罚?
智通财经网· 2026-01-26 07:10
监管态势与处罚概览 - 2026年1月以来,中国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监管持续从严,截至1月25日已公布合计八张年度“1号罚单” [1] - 处罚涉及操纵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未按期披露公告、违反私募法规、内部治理失序等多项重点违法行为 [2] - 处罚对象包含多家已退市公司,监管坚决防止“一退了之” [2][18] 个人市场操纵案(余韩案) - 中国证监会“1号罚单”针对余韩操纵“博士眼镜”股价行为,案件横跨1252个交易日,涉及控制使用67个证券账户 [3][5] - 操纵期间为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博士眼镜股价从13.72元/股上涨至37.81元/股,涨幅达175.58%,同期深证成指下跌9.36%,偏离184.94个百分点 [3] - 证监会作出顶格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11亿元,并处以等额罚款,合计罚没10.22亿元,同时对当事人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及3年禁止交易措施 [5] 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处罚 - 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于1月23日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10名执业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或监管谈话措施 [6][9] - 中审亚太所存在的问题包括内部治理、质量管理、独立性缺失,以及在珍宝岛、*ST椰岛、天保基建、四川金顶等上市公司2024年报审计中存在多项执业缺陷 [8] - 同日,深圳证监局还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和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人员发布2号、3号罚单,均因内部治理薄弱、质量控制失效等问题被问责 [9]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处罚 - 海南普利制药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被处罚,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50万元,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范敏华被警告并罚款20万元 [10][11] - 江苏阳光因未及时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后续进展被处罚,公司被警告并罚款20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处以2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罚款 [13][14] - 山东领信股份在2021年、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通过11家外部公司开展虚假业务,系统性财务造假虚增收入利润,公司被警告并罚款700万元,实际控制人李鹏被罚款700万元并采取10年市场禁入,三项处罚合计金额达1480万元 [16] 监管政策与趋势 - 监管对已退市公司同步追责,体现了杜绝“一退了之”的坚定立场 [18] - 根据证监会通报,2024年以来监管部门已对18家严重造假公司实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并对91家已退市公司立案调查 [18]
证监会及多地证监局出手,8张“1号罚单”落地
财联社· 2026-01-25 22:53
监管态势与处罚概况 - 2026年1月以来,中国证监会及多地证监局持续保持从严监管节奏,截至1月25日已公布合计八张年度“1号罚单” [1] - 处罚涉及多种重点违法行为,包括操纵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未按期披露公告、违反私募法规、内部治理失序等 [2] - 处罚对象包含多家已退市公司,监管坚决防止“一退了之” [2][22] 典型案件与处罚细节 操纵市场案 - 证监会“1号罚单”针对余韩操纵“博士眼镜”股价,操纵期间为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共1252个交易日,控制使用67个证券账户 [3][6] - 操纵期间,“博士眼镜”股价从13.72元/股上涨至37.81元/股,涨幅达175.58%,同期深证成指下跌9.36%,偏离184.94个百分点 [3] - 证监会对余韩作出顶格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11亿元,并处以等额罚款,合计罚没10.22亿元,同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及3年禁止交易措施 [6] 会计师事务所处罚案 - 深圳证监局在同日(1月23日)发布1、2、3号罚单,均针对会计师事务所 [7][11]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因内部治理、质量管理、独立性及多个审计项目执业质量存在严重问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或监管谈话措施,涉及10名执业人员 [7][10] - 具体问题包括一体化管理不到位、高风险业务承接审批不合规、在珍宝岛、*ST椰岛、天保基建、四川金顶等上市公司2024年报审计中存在多项执业缺陷 [10]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和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也因类似问题被同步采取监管措施 [11] 信息披露违规与已退市公司处罚案 - 海南普利制药(已退市)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被处罚,公司被警告并罚款50万元,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范敏华被警告并罚款20万元 [12][13] - 江苏阳光(已退市)因未及时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后续进展被处罚,公司被警告并罚款20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处以2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罚款 [16] - 山东领信股份(已退市)在2021年至2023年上半年通过11家外部公司开展虚假业务,虚增收入与利润,存在系统性财务造假 [19] - 领信股份被警告并罚款700万元,实际控制人李鹏被罚款700万元并采取10年市场禁入,董事会秘书王宗辉被警告并罚款80万元,合计处罚金额达1480万元 [19] 监管趋势与影响 - 对已退市公司同步追责,体现了监管杜绝“一退了之”的坚定立场 [22] - 2024年以来,监管部门已对18家严重造假公司实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并对91家已退市公司立案调查 [22] - 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逐步落地,监管合力增强,市场生态明显好转 [22]
投融资改革协同推进 资本市场持续稳中向好
上海证券报· 2026-01-13 02:35
中长期资金入市进展与成效 - 2024年9月以来,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相继出台,推出了长周期考核、保险资金长期股票投资试点等系列针对性措施 [1] - 《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出台,在持续提升投资者回报的同时,更大力度“引长钱” [1] - 截至2025年末,各类中长期资金合计持有A股流通市值约为2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36% [1] - 截至2025年末,权益类基金规模由2025年初的8.4万亿元增长到11万亿元左右 [1] - 保险资金“股票+基金”持仓规模稳步提升,公募基金长周期考核全面实施,让中长期资金真正成为市场“压舱石” [1] - 资金端正在向“耐心资本”主导转型,预计政策将通过税收优惠、长期考核机制等引导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推动“短期交易资本”向“长期配置资本”转化 [1] 市场监管与财务造假惩防 - 近期,天普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被立案调查,长药控股严重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优策投资违法违规案件被严肃查处,金通灵、美尚生态、锦州港等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取得重大进展 [2] - 上述案件是资本市场监管“长牙带刺”的具体表现,通过严惩财务造假,提升市场诚信水平,市场生态有望持续优化 [2] - 严监管将显著提升中长期资金入市意愿,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推动资本市场真正成为实体经济的“助推器” [2] - 2024年以来,资本市场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159起,作出行政处罚111起,罚没金额81亿元 [2] - 2024年以来,对43起案件大股东和实控人严肃追究责任,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坚决以行政违法共犯方式严惩,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财务造假犯罪线索112件 [2] - 一个通过严刑峻法显著提高违法成本的市场,能自动引导资本从“讲故事”的劣质公司流出,转而投向治理规范、有真实竞争力的实体企业 [3] - 通过确立清晰、严厉且可预期的惩罚预期,有助于构建“不敢假、不能假”的长效机制 [3]
证监会副主席陈华平:“十五五”投融资综合改革聚焦五大方向
中国经营报· 2026-01-12 11:13
证监会“十五五”时期资本市场工作主线与目标 - 核心观点:中国证监会将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推动资本市场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1] 中长期资金入市与制度环境 - 持续完善“长钱长投”制度环境,推动各类中长期资金提高入市规模和比例 [1] - 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安排,丰富适配长期投资的产品和风险管理工具 [1] - 截至2025年末,各类中长期资金合计持有A股流通市值约2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36% [2] - 权益类基金规模由2025年年初的8.4万亿元增长到11万亿元左右 [2] 服务科技创新企业 - 增强对科技创新企业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1] - 纵深推进科创板、创业板改革,深化再融资改革 [1] - 加快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优化私募股权、创投“募投管退”循环 [1] - 资本市场科技含量提升,2025年电子行业总市值超过银行板块,成为A股第一大行业 [2] - A股市值前50名公司中,科技企业从5年前的18家增加到目前的24家 [2] 上市公司质量与回报 - 推动上市公司提升价值创造能力,深化并购重组改革 [1] - 强化股东回报意识,提升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 [1] - 2025年A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55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是同期IPO和再融资规模的2倍 [2] - 越来越多公司一年多次分红,在春节前分红 [2] - 全市场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超过200单,活跃度明显提升 [2] - 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促进上市公司结构优化 [1] 投资机构发展与监管执法 - 加快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强化分类监管,扶优限劣 [2] - 督促行业机构把功能性放在首位,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提高专业能力 [2] - 提升监管执法有效性,坚持依法从严监管,突出打大、打恶、打重点 [2] - 从严惩治各类恶性违法行为,推动更多特别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案例落地 [2] - 2024年以来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159起,其中43起案件涉及大股东和实控人被严肃追责 [3] - 金通灵、美尚生态、锦州港等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近期取得重大进展 [3]
一财社论:降低维权门槛,“围剿”财务造假
第一财经· 2026-01-07 23:12
文章核心观点 - 构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是净化资本市场生态的基础性工程,需要强化公权他律与市场自律自治相结合,通过降低特别代表人诉讼等制度的门槛,提高市场自我监督能力,从而有效打击财务造假,增强投资者信心[2][4][7] 监管行动与成效 - 2024年以来,证监会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159起,做出行政处罚111起,罚没金额81亿元,向公安机构移送涉嫌财务造假犯罪线索112件[3] - 支持金通灵、美尚生态、锦州港等案件受损投资者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体现了对造假行为的零容忍和维权执法的常态化[3] 制度作用与现状 - 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自2021年首次应用于康美药业以来,对净化市场风气、优化市场生态起到了关键作用[4] - 自2020年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实际走入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案件为个位数,而2024年查办的财务造假案件达159起,反映出该制度的准入门槛需要降低[5] 现有制度的挑战与改进方向 - 当前特别代表人诉讼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公益性代表为主,导致真正发起的诉讼凤毛麟角[5] - 代表人诉讼程序复杂,界定适格代表人资格难度大,对赔偿款分配、财产保全等方面的规定相对模糊,牵制了市场自律自治体系[6] - 需进一步完善“默示加入,明示退出”原则下的配套举措,降低制度门槛以抬高违法成本[6] 提升市场自律自治的路径 - 关键核心是“两条腿走路”,在强化公权他律高压的基础上,为市场自律自治大开方便之门,营造“所有人对所有人的监督”场景,降低信息不对称和发现成本[5] - 需进一步完善特别代表人制度、辩方举证制度及争议和解制度的实施门槛,让投资者能更方便地使用这些维权工具[5] - 建议完善先民事再行政的赔偿顺位,让特别代表人诉讼有利可图,避免投资者赢了官司却执行难、难以拿到赔偿的问题[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