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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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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展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
中国证券报· 2026-01-07 04:42
文章核心观点 - 广东省九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 旨在通过系统性的政策安排 支持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以发挥其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 为广东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夯实风险保障底座 [1] 保险资金运用与投资方向 - 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 培育耐心资本 推动资金、资本、资产良性循环 [1] - 推动保险公司在粤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开展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 [1] - 利用保险资金周期长、稳定性高优势 加大对广东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生物医药等领域的投资力度 [1] - 支持保险资金通过股权投资计划、私募股权基金、未上市股权投资等多种形式 为广东科技和产业创新提供长周期权益性资金 [2] - 鼓励保险资金与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深度合作 投资及设立产业投资类基金、创业投资类基金、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等 [2] - 建立健全“险资入粤”常态化投融资对接机制 搭建重点项目库 围绕重大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百千万工程、科技产业项目、制造业项目等提供一揽子优质项目供给 [2] - 吸引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债券、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方式 为广东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 [2] 保险产品与服务创新方向 - 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商业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保险支持力度 [3] - 加大对新能源车船、集成电路、新型储能、医药和医疗器械、无人机和无人船等新兴产业的保险支持力度 [3] - 加大保险服务低空经济力度 围绕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和智能网联系统建设、低空飞行器重点制造产业、低空飞行运用场景等重点 开发全产业链、全链条、全场景保险产品和服务 [3] - 优化新能源汽车保险服务 探索开发智能驾驶责任保险产品 以支持广东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3]
大动作!深圳定下并购“KPI”:数量超200单、金额超1000亿、千亿市值巨头超20家!
证券时报· 2025-10-22 20:31
文章核心观点 - 深圳发布《深圳市推动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旨在通过五大重点任务构建完善的并购重组市场生态,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和并购市场量质齐升 [1] - 方案设定明确目标:到2027年底,辖区境内外上市公司总市值突破20万亿元,培育千亿级市值企业20家,累计完成并购项目超200单、交易总额超1000亿元,带动形成万亿级"20+8"产业基金群 [1] 资产端规划 - 明确产业升级并购逻辑,聚焦"20+8"产业实施分类引导 [3] - 建立覆盖重点领域的并购标的项目库,构建"市区联动+部门协同+市场推荐"推优机制,形成"后备一批、意向一批、储备一批"滚动储备体系 [4] - 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链主"企业、龙头上市公司开展上下游并购以强链补链 [6] - 鼓励未来产业通过并购实现规模扩张与技术突破,支持民企、国企并购转型 [6] -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收购优质资产或作为并购标的参与重组,提升对轻资产科技型企业并购标的估值包容度 [6] 资金端支持 - 明确不同类型并购支付方式,鼓励运用股份对价分期支付、配套募集资金储架发行等灵活机制 [4] - 创新并购贷款、银团贷款、投贷联动等"并购+"融资工具,探索非居民并购贷款、科技型企业并购贷款创新试点 [4] - 通过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增信及共保体等形式提升并购实施与整合效率,鼓励研究贴息补助政策 [4] - 完善政府引导基金布局,支持市天使母基金、科技创新种子基金参与并购标的培育 [5] - 鼓励社会资本以企业风险投资、产业基金等形式参与,支持国资耐心资本与银行AIC、险资、链主企业合作 [5] - 引导私募创投基金以直接投资、并购基金等方式参与,通过私募股权创投基金份额转让试点、发展S基金等机制畅通"退出-再投资"循环 [5] 跨境资源配置 - 发挥深港资源联动优势,在跨境并购融资、支付工具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5] - 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通过赴港上市或再融资获取资金,提升跨境并购重组效率 [5] - 创新运用跨境资产转让、跨境双向股权投资、跨境银团贷款等工具,促进境内外企业双向并购整合,对跨境换股收购资产予以支持 [5] - 引导深港合作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投入产业并购项目,支持两地交易所加强互联互通 [5][7] - 支持辖区证券公司联合境外分支机构,通过投融资、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助力中资企业跨区域布局 [7] 生态服务与保障 - 健全并购生态服务平台,支持深交所构建适应并购重组的发展体系,支持开展"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并购重组专项研究 [8][12] - 推动深交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将科技成果转化与股权激励、技术并购等业务结合 [12] - 支持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高质量建设"专精特新"专板,引导证券机构加大并购重组业务投入 [12] - 支持全球专业服务机构在深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建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人才滚动培养计划,引进"产业+金融"复合背景人才 [12] - 建立专项协调机制,鼓励为产业链并购项目在立项、环评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对落地深圳的重点项目加强配套服务 [9] - 支持打造产业并购集聚区,搭建综合性并购服务平台,降低交易和投后运营成本 [9]
21现场|青岛发布基金发展行动方案,构建3000亿元基金矩阵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6 14:45
文章核心观点 - 青岛市发布《发挥基金引领作用促进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旨在通过构建科学高效的基金运行体系,围绕特定产业体系,吸引社会资本,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1] 政府引导基金整合 - 构建创投基金、产投基金、重点项目协同基金的“3+N”政府引导基金体系,目标吸引社会资本打造规模不低于3000亿元的基金矩阵 [1] - 加快政府引导基金退出,集中资金支持科创企业发展,并建立尽职免责机制,政府引导基金容损率最高可达100% [1] 国有企业引领作用 - 推动市属国企与政府引导基金、央企等加大合作,运用“基金+产业”、“基金+园区”、“基金+项目”模式支持项目落地和园区建设 [2] - 激励市属国企投资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出台国有企业基金尽职免责办法,并在考核上给予政策支持 [2] 财政资金“拨改投”深化 - 设立财政科技股权投资资金、“专精特新金”、“海洋金”、“航链金”等“拨改投”资金,联合已有资金构建广泛的支持体系 [2] - 完善市场化决策机制,提高投资效率,分类制定容损办法,鼓励“拨改投”资金大胆投资 [2] 招商引资赋能行动 - 争取与国家级、省级基金合作设基金,支持保险资金依法合规设立基金,取消政府引导基金参股基金注册地限制 [2] - 差异化设置出资和返投比例,与知名机构合作,力争三年引入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合计不低于150亿元 [2] 产业培育赋能行动 - 建立全市重点领域股权投资项目库,常态化开展双向路演,挖掘优质项目,并组建资本招商服务专班 [3] - 为“10+1”产业配备投资顾问,“一产业一清单”服务融资需求,力争对青岛项目每年新增投资额不低于100亿元 [3] 要素支撑与提质增效赋能行动 - 打造产融对接平台,加快上合创投风投基地建设,推动金融聚集区错位发展,并出台人才队伍建设政策 [3] - 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并购基金,探索基金份额转让,畅通企业上市通道,帮助基金拓宽退出渠道 [3] 资源集聚赋能行动 - 强化“基金+银行”联动,鼓励银行投贷联动,力争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试点基金三年实质性投资规模合计不低于60亿元 [4] - 强化“基金+保险”联动引导产品创新分担风险,强化“基金+担保”联动发挥增信功能 [4] 发展目标 - 力争到2027年,市政府引导基金在投规模达1500亿元,市属国有企业基金规模突破1000亿元 [4] - 目标各类创投风投机构在投青岛项目金额突破1000亿元,为“10+1”产业链每条匹配一组产业基金 [5]
青岛发布基金发展行动方案 构建3000亿元基金矩阵推动高质量发展
新华财经· 2025-09-26 12:36
行动方案核心框架 - 通过“三个聚力”和“五大赋能行动”构建科学高效的基金管理运行体系 [1] - 方案围绕“10+1”创新型产业体系、“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十大现代服务业展开 [1] - 目标是为创投风投基金发展提供优质生态环境,集聚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6] 三个聚力:打造千亿级基金体系 - 聚力整合政府引导基金,构建“3+N”政府引导基金体系,吸引社会资本打造规模不低于3000亿元的基金矩阵 [2] - 政府引导基金容损率最高可达100%,并建立尽职免责机制以支持科创企业发展 [2] - 聚力发挥国企引领作用,推动市属国企运用“基金+产业”等模式,出台国有企业基金尽职免责办法并提供考核政策支持 [2] - 聚力深化财政资金“拨改投”,设立“专精特新金”等资金,构建投资领域最广、力度最大、政策最优的“拨改投”资金体系 [2] 五大赋能行动:完善基金生态链条 - 招商引资赋能行动:取消政府引导基金参股基金注册地限制,力争三年引入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合计不低于150亿元 [3] - 产业培育赋能行动:建立股权投资项目库,力争对青岛项目每年新增投资额不低于100亿元 [3] - 要素支撑赋能行动:加快上合创投风投基地建设,出台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 [3] - 提质增效赋能行动:发展S基金、并购基金,畅通企业境内外上市通道,“六位一体”帮助基金拓宽退出渠道 [4] - 资源集聚赋能行动:强化“基金+银行”、“基金+保险”、“基金+担保”联动,力争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试点基金三年投资规模不低于60亿元 [4] 明确发展目标 - 力争到2027年,市政府引导基金在投规模达到1500亿元 [5] - 力争到2027年,市属国有企业基金规模突破1000亿元,各类创投风投机构在投青岛项目金额突破1000亿元 [5] - 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每条产业链匹配一组产业基金,提升对科技创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服务效能 [5]
审计揭露部分政府投资基金运作不规范、资金闲置
母基金研究中心· 2025-09-11 18:25
政府投资基金审计问题 - 多个省份审计报告显示政府投资基金存在运行不规范、资金闲置、定位不清和投向偏离等问题 [1] - 河北省部分基金多年未明确投向领域 科技投资引导子基金偏离投向1.43亿元 3支省级基金闲置比例较高 2019年5000万元财政出资截至2024年底仍滞留未使用 [1] - 福建省基金管理机制执行不到位 已整合基金尚未开展投资导致资金闲置 部分基金投向存在重叠 [1] - 湖北省14只基金长期闲置涉及金额28.85亿元 12只基金未聚焦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16只基金未按协议支持省内产业发展 [2] - 江西省部分基金投资项目与目标定位不完全相符 支持省内重点产业发展不足 [2] 国家政策规范与指导 - 2025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首次从国家层面系统规范基金设立、募资、运行与退出 提出25条具体措施 [3] - 国办一号文鼓励创业投资类基金采取母子基金方式 可提高政府出资比例、放宽出资条件、延长绩效评价周期 有利于硬科技等长周期领域投资 [3] - 文件明确分级管理要求 县级政府应严格控制新设基金 严控县级政府新设基金管理人 [3] - 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 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设立基金 鼓励取消注册地限制和返投比例 依法强化信用约束 [4] - 国家发改委2025年7月30日就《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工作指引》和《加强政府投资基金投向指导评价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5] - 发改委强调避免投资结构性矛盾产业 新兴产业领域防止盲目跟风 各地基金模式正转向培育当地内生产业 [5] - 国办一号文鼓励发展S基金和并购基金 优化份额转让业务流程和定价机制 [5] 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 国办一号文填补监管空白 为母基金行业规范化专业化运作提供保障 松绑出资比例和返投要求 取消注册地限制 优化退出机制 [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包括460家母基金 其中政府引导基金338家 总管理规模29973亿元 [6] - 多地正根据国办一号文修订完善政策办法 预计2025年陆续出台 政府引导基金将更高效带动产业转型和科技创新 [6] - 第29届世界投资大会暨第8届沙迦投资论坛将于2025年10月21日至23日举行 由WAIPA、沙迦FDI办公室和阿联酋投资部联合举办 [7] - 首届世界投资大会投融资峰会将于同期举办 推动新兴产业交流、中国项目出海和招引外资合作 [10] - 第四届达沃斯全球母基金峰会和2025母基金研究中心专项榜单即将揭晓 [12]
浙江:鼓励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企业联合社会资本规范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 积极承接全省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等投资退出的项目
快讯· 2025-07-29 09:56
拓宽多元化基金退出渠道 - 鼓励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企业联合社会资本规范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1] - S基金将积极承接全省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等投资退出的项目[1] - 探索设立省级并购基金,鼓励地方、社会资本设立并购基金[1] 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与退出 - 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用好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绿色通道"机制[1] - 助力创投资本有效退出[1] - 支持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管理人争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物分配股票[1] - 允许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分配[1]
科技金融投早投小要攥指成拳
经济日报· 2025-07-04 06:10
科技创新与金融支持 - 中国在科技前沿领域不断突破,成为全球最活跃的创新高地之一,重点领域包括航空航天、量子科技、人工智能等 [1] - 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投早投小",需解决股权投资机构资金来源不足和银行信贷风险收益不匹配的难题 [1] - 科技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政策,提出统筹推进创业投资、银行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等工具,形成多元化科技投入格局 [1] 股权投资机构的作用与优化 - 股权投资是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需提升服务能力与意愿 [2] - 债券市场将建立"科技板",为股权投资机构提供低成本、长期限的科创债券发行机会 [2] - 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增强其长期投资耐心,同时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畅通退出渠道 [2] 银行信贷的创新模式 - 银行信贷探索"贷早、贷小"路径,采用"贷款+外部直投"模式,根据链主或投资机构的孵化情况提供跟贷 [3] - 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虽具不确定性,但银行可通过供应链切入缓解风险,实现早期信贷支持 [3] - 需解决风险分担问题,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及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提升金融机构积极性 [3] 科技保险与风险分担 - 科技保险需创新产品与服务,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发挥减震器和稳定器作用 [3] - 探索共保体方式为重点领域重大科技任务提供风险分担方案,增强金融服务可持续性 [3]
重磅发声!证监会首席律师这么说
国际金融报· 2025-06-05 20:53
资本市场科技金融体制机制改革 - 证监会将深化资本市场科技金融体制机制改革 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作用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1] - 切实加强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更大力度支持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1]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支持政策 - 证监会将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落实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进一步激发并购重组市场活力 [1] - 支持上市公司收购有助于强链补链 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优质未盈利资产 [1] - 鼓励科技型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 定向可转债 现金等多种支付工具实施并购重组 推动股份对价分期支付机制 重组简易审核程序落地 [1] 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 证监会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 以市场中介机构核查把关为基础 以从严监管追责为保障 持续推进科创板 创业板发行上市制度改革 [2] - 将更大力度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上市 积极稳妥推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新的案例落地 [2] - 坚持科创板 创业板 北交所等错位发展 功能互补 优化差异化的安排 覆盖不同类型和不同发展阶段科技企业的不同融资需求 [2] 股债联动综合服务 - 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高质量发展 探索开发更多科创主题债券 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科创债获得资金融通 降低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成本 [2] - 将优质企业科创债纳入基准做市品种 [2] - 支持人工智能 数据中心 智慧城市等新型基础设施以及科技创新产业园区等领域项目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促进盘活存量资产 支持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 [2] 长期资本与耐心资本培育 - 引导私募股权基金优化长周期考核机制 更好契合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特点 [3] - 支持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的发展 推动基金份额转让业务试点转常规 扩大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 促进"募投管退"的良性循环 [3] - 继续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 持续完善"长钱长投"制度 推动构建和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科技创新企业及其创始股东之间更为公平 合理的法律关系 [3] 诚信友善市场环境构建 - 加强市场诚实信用建设 提高市场参与各方的诚信水平 [3] - 修改完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 充实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系统 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 [3] - 严厉打击欺诈发行 信息披露虚假和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等严重失信行为 增强市场透明度 发挥中介服务机构核查把关作用 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3]
【金融街发布】中国证监会:持续深化资本市场科技金融体制机制改革
中国金融信息网· 2025-06-05 18:52
资本市场改革 - 证监会将持续深化资本市场科技金融体制机制改革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1] - 推进科创板、创业板发行上市制度改革 增强制度包容性和适应性 [1] - 更大力度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上市 推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新案例落地 [1] 并购重组支持 - 落实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激发并购重组市场活力 [1] - 鼓励科技型上市公司运用股份、定向可转债、现金等多种支付工具实施并购重组 [1] - 推动股份对价分期支付机制和重组简易审核程序落地 [1] 长期资本培育 - 引导私募股权基金优化长周期考核机制 契合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特点 [2] - 支持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发展 推动基金份额转让业务试点转常规 [2] - 扩大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 促进"募投管退"良性循环 [2] 股债联动服务 - 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高质量发展 探索开发更多科创主题债券 [2] - 将优质企业科创债纳入基准做市品种 [2] - 支持人工智能、数据中心、智慧城市等领域项目发行REITs 促进存量资产盘活 [2] 科技创新支持成效 - 沪深北交易所上市公司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数量近2700家 市值占比超四成 [3]
证监会最新发声!明确七大工作重点
证券时报· 2025-06-05 14:26
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框架 - 证监会将深化科技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强对中小投资者保护[1] - 2023年以来已推动出台多项支持政策,包括创业投资16条、科创板改革8条、并购重组改革意见等[1] - 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联合最高法发布司法保障指导意见,与央行联合推出科创债支持公告[1] 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成效 - 沪深北交易所战略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达2700家,市值占比超40%[2] - 2024年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新上市公司中90%以上属战略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企业[2] - 2025年战略新兴产业上市公司披露资产重组140单,同比翻倍[2] - 截至2025年4月交易所市场累计发行科创债1327只,规模1.35万亿元[2] - 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在投战略新兴产业项目超10万个,在投本金超4万亿元[2] - 天津市场表现突出:科创板公司数量倍增,重点产业链39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规模175亿元[2] 深化改革六大方向 股票发行注册制 - 增强科创板/创业板制度包容性,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上市[3] - 推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新案例落地[3] - 优化各板块差异化安排,覆盖不同发展阶段科技企业需求[3]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 落实新修订《重组管理办法》,激发市场活力[4] - 支持收购强链补链关键技术资产,鼓励股份/可转债/现金组合支付[4] - 推动分期支付机制和简易审核程序落地[4] 长期资本培育 - 优化私募股权基金长周期考核机制[4] - 发展S基金,扩大份额转让试点和股票实物分配试点[4] - 完善"长钱长投"制度,优化私募基金与企业法律关系[4] 股债联动服务 - 推动科创债高质量发展,开发更多主题债券[5] - 将优质科创债纳入基准做市品种[5] - 支持AI/数据中心/智慧城市等领域发行REITs[5] 投资者保护 - 加强科创属性与风险信息披露,完善适当性管理[6] - 推动先行赔付机制和特别代表人诉讼常态化[6] - 制定《中小投资者保护若干意见》等综合性政策[6] 法律制度建设 - 参与"金融法"起草,推动制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6] - 修订《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厘清科技企业权责关系[6] 市场环境建设 - 修改《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充实诚信档案数据库[7] - 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打击欺诈发行/信披虚假等行为[7] - 提升中介机构把关作用和从业人员操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