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离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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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金融监管总局再推8条新政
券商中国· 2026-06-18 06:04
6月17日,金融监管总局宣布出台系列新举措,从支持金融业务先行先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一流 金融营商环境、深化科技赋能金融监管、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方面,继续深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具体来看,本次推出的系列新举措包含联合其他部门印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支持 商业银行参与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与上海市联合出台进一步支持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 支持设立"金监工程数智监管(上海)研发基地"等8个方面。 助力上海打造国际一流的金融营商环境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新举措结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需要,聚焦支持金融业务先行先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 放、打造一流金融营商环境、深化科技赋能金融监管、统筹发展和安全等重点领域。 拟于近期发布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监管规定 同日早些时候,在2026陆家嘴论坛开幕式上,金融监管总局局长丁向群就已"剧透"这些举措,她表示,金融监 管总局将立足职能定位,持续强化监管赋能,助力上海打造国际一流的金融营商环境。 一方面,要健全审慎包容的监管机制,加快完善离岸金融监管制度,积极推进养老金融、科技金融等领域试 点,支持新型金融业务在上海先行先试。同时,优化 ...
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发布!8条新政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证券时报· 2026-06-17 21:01
金融监管总局出台新政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 金融监管总局于6月17日宣布出台系列新举措,从支持金融业务先行先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等8个方面,深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1] - 新举措旨在结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需要,聚焦支持金融业务先行先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一流金融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 [4] - 本次8条新政是在去年6月发布的《关于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方案》框架下,与已落地政策做好衔接后推出的 [3] 支持离岸金融发展,重点推进自贸离岸债 - 新政一大亮点是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六部委联合印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 [6] - 该方案优先发展离岸贸易金融服务、自贸离岸债、离岸再保险等6类具备一定基础的离岸金融业务 [6] - 金融监管总局支持商业银行参与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并拟于近期发布相关监管规定 [5][6] - 自贸离岸债遵循发行端、投资端“两头在外”原则,是依托“境外资金+上海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资金”双轮驱动的创新融资工具 [6] - 2024年香港点心债发行规模超7000亿元,自贸离岸债若遵循“两头在外”原则稳步推进,有望形成差异化于香港点心债的独立市场生态 [7] - 2025年6月,央行宣布支持在上海发展自贸离岸债,市场普遍将这一时点视为自贸离岸债的重启 [7] 深化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 - 金融监管总局将与上海市联合出台进一步支持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 [8][9] - 支持在上海开展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收入境外投资便利化试点,并支持上海浦东新区研究探索巨灾风险转移工具 [9] - 截至2026年5月,临港落地26家再保险相关机构,登记交易中心累计进场机构164家 [9] - 2025年上海国际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交易保费突破百亿,登记保费超1500亿元 [9] - 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的机构集聚效应持续显现,再保险市场生态初步形成 [10] 助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及其他举措 - 支持金融机构参与航贸金融数字化国际标准制定,指导发布《航贸金融数据标准》 [10] - 开展航运保险研究,探讨以上海为重点推进国际航运保险合作 [10] - 支持上海“航贸链”与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发挥链上数据要素价值赋能普惠金融 [10] - 设立“金监工程数智监管(上海)研发基地”,以深化科技赋能金融监管,提升金融业整体安全水平 [1][3]
6家银行获批直接开展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6-17 18:14
文章核心观点 -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正式公布,旨在上海率先构建与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通过分阶段目标、在浦东新区先行先试、整合FT账户与OSA账户、发展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等一系列举措,搭建相对完整的离岸人民币市场,服务企业“走出去”和人民币国际化 [1][3][11] 分阶段发展目标 - 到2027年末:初步建立适应离岸金融业务的制度体系,包括业务规则、风险管理和营商环境,并立足数字化前沿开展业务探索,以更好服务企业“走出去” [3] - 到2030年末:逐步形成相对成熟的离岸金融制度和法治体系,为企业的国际投资贸易提供安全可靠的金融服务,为在岸金融体系改革进行测试,支持打造人民币资产全球配置和风险管理功能 [8] - 到2035年末:成为离岸、在岸高水平统筹协调发展的战略枢纽,引领国家金融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8] 浦东新区先行先试举措 - 支持在浦东新区通过“物理集聚”、“主体限定”、“账户隔离”等方式探索离岸金融的适度集聚和有效隔离 [5] - 鼓励上海市制定企业获得离岸金融服务的标准、流程和监管办法,并研究设立离岸银行等离岸金融机构的可行性 [5] - 初期优先发展具备一定基础的离岸金融业务,首批试点业务包括离岸贸易金融服务、自贸离岸债、离岸再保险、财资中心资金运营、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非居民个人金融服务等 [5] - 积极支持财资中心建设,支持上海市开展跨国公司财资中心试点,鼓励设立国际财资中心,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原则制定配套政策,支持归集海外资金 [5] - 便利非居民个人金融服务,支持在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等区域为非居民个人提供金融服务,优化账户开立和办卡流程 [5] - 根据试点情况,稳步拓展面向非居民个人的离岸财富管理、全球资产配置等专业化金融产品与服务 [6] - 条件成熟后适时全面探索发展离岸金融业务,包括探索优化离岸信贷业务模式,丰富离岸银行业务,研究探索离岸金融资产转让业务可行性 [6] 关键业务与账户体系 -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宣布,将在上海自贸区开展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试点,授权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信等6家银行,利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平台开展交易 [1][11] -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自由贸易账户为符合条件的离岸业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在专项额度内投资自贸离岸债 [9] - 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交易留痕、风险可控”原则优化跨境资金管理,发挥好现有离岸账户作用 [9] - 设置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投资自贸离岸债专项额度,以推动市场扩容增量 [8] - 支持外汇交易中心提升离岸外汇交易服务能力,推动人民币对非美货币直接交易发展,并依托其平台汇聚全球外币对等市场流动性,增强国际资本配置功能 [11] 制度与监管体系建设 - 将分层分类逐步建立健全业务开展指导性规定,上海市可运用浦东新区法规立法授权,在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支持下研究制定离岸金融领域配套规则,并完善与之相适应的仲裁规则 [11] - 在监管安排上,要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 [11] - 在资金监测上,要加强资金交易监测预警,防止资金空转和监管套利 [11] - 在风险处置上,要依托上海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加强对离岸业务的风险识别和监测预警 [11] - 上海离岸金融建设是在账户隔离、主体限定、交易留痕和风险可控的框架下逐步推进,而非无约束放开 [11]
六大亮点、三步走规划,上海离岸金融迎全新变革丨智享解读
第一财经· 2026-06-17 17:29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核心观点 - 首份系统性、全方位阐述上海构建离岸金融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出炉,明确了发展目标、实施路径与核心模式[1] 发展目标与路径 - 设立层次清晰的三阶段发展路径:到2027年末初步建立制度体系,到2030年末形成相对成熟的制度和法治体系,到2035年末成为离岸、在岸高水平统筹协调发展的战略枢纽[2] - 主要内容涵盖六个方面:在浦东新区先行先试、资金流动与账户管理、数字化应用、离岸金融业务、法律制度体系、监管和风险防控[2] 发展离岸金融的动因与意义 - 为应对国际产业链重构和满足“走出去”中资企业对“金融避风港”的需求,同时服务“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的优质企业[2] - 有利于深化国际产能合作与经贸往来,深度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以推进金融制度型开放,并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与影响力[2] 核心模式与风险防控 - 创新探索“物理集聚、主体限定、账户隔离”模式,以统筹发展与安全[3] - “物理集聚”指相关金融机构和基础设施主要集中在浦东新区[3] - “主体限定”指从符合资质要求、经营稳健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始试点风险外溢较大的业务[3] - “账户隔离”指主要通过FT账户和OSA账户实现资金分账核算,以防控风险[3] - 该模式从制度上筑起“防火墙”,旨在吸引全球资本的同时守住国内金融体系稳定底线[3] 数字化应用创新 - 首次将数字人民币与离岸金融体系建设深度融合,依托上海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等优势[4] - 将数字人民币、区块链等前沿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离岸金融全场景,打造数字化离岸金融新模式,形成区别于全球其他离岸市场的特色竞争力[4] 首批试点业务 - 按照“成熟一类、实施一类”的原则小切口稳步探索,初期优先发展六类具备一定基础的离岸金融业务[5] - 六类业务包括:离岸贸易金融服务、自贸离岸债、离岸再保险、财资中心、人民币离岸交易、非居民个人金融服务[5] - 支持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管理模式扩围至更多贸易业务场景,并支持“跨境通”、“离岸通”等平台整合全球海关、物流等数据以提供支撑[5][9][10] - 高质量发展自贸离岸债是构建离岸人民币“资产池”的核心抓手,2025年开展的自贸离岸债遵循“两头在外”原则[6] - 《行动方案》通过设置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投资自贸离岸债专项额度等方式,进一步加快推进其高质量发展[6] 未来业务拓展空间 - 为未来探索离岸金融资产转让、资产管理、家族办公室等业态预留了发展空间,展现出动态稳健演进的开放特征[7] 立法与机制创新 - 构建层次分明、权责清晰的规则体系,由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分层分类制定业务规则与指导性文件[14] - 上海市可运用浦东新区法规立法授权制定配套规则,对于需要调整法律法规的特殊事项严格按法定程序报请授权[15] - 建立中央与上海常态化协同机制,并引导组建行业自律组织,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的多元治理格局[15] 区域协同发展 - 提出上海要注重与香港离岸金融发展互学互鉴,实现协同联动发展,保障国家整体经济金融安全和利益[16] - 香港市场国际化程度高、规则全面接轨,上海则依托内地实体经济,服务出海企业及“一带一路”主体,两地定位与服务对象天然形成差异[16] - 推动沪港协同可实现优势互补与经验互通,并规避同质化竞争,形成错位互补格局,共同提升中国金融整体实力[16]
六部门联合印发!离岸金融改革落地浦东,划定六类首批重点业务
券商中国· 2026-06-17 16:22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支持在浦东新区开展离岸金融先行先试,旨在构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服务离岸经济金融需求,并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金融避风港” [1] - 方案设定了“三步走”发展目标:到2027年末初步建立制度体系,到2030年末形成较成熟的离岸金融制度和法治体系,展望2035年将上海打造成为离岸与在岸高水平统筹协调发展的战略枢纽 [1] 离岸金融业务发展路径 - 初期优先发展六类具备一定基础的离岸金融业务,按照“成熟一类、实施一类”的原则稳步探索 [2] - 优化提升离岸贸易金融服务,支持试点扩围至更多贸易业务场景,并整合“跨境通”“离岸通”等平台数据 [2] - 高质量发展自贸离岸债,拓宽“走出去”企业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优质企业的投融资渠道,并设置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FTU)投资专项额度 [2] - 有序发展离岸再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再保险专营机构开展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收入境外投资便利化试点 [2] - 积极支持财资中心建设,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国际财资中心,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原则归集海外资金 [3] - 支持发展人民币离岸交易,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上海自贸试验区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业务,并推动人民币对非美货币直接交易发展 [3] - 便利非居民个人金融服务,在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等区域优化零售业务网点与流程 [3] - 条件成熟后,将适时全面探索发展离岸信贷、离岸金融资产转让、离岸资产管理、家族信托及家族办公室等业务 [4] 制度体系与数字化建设 - 账户体系是离岸金融的“基础设施”,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为特定离岸业务提供金融服务,同时发挥离岸账户(OSA账户)作用 [5] - 在数字化应用创新方面,依托上海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等优势,将数字人民币、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融入离岸金融全场景 [5] - 研究依法制定离岸金融业务制度和规则,分层分类逐步建立健全指导性规定,并建立中央与上海常态化协同机制 [5] - 引导离岸金融从业机构组建行业自律组织,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的多元治理格局 [5] 监管与风险防控模式 - 提出“物理集聚、主体限定、账户隔离”三大核心方式,探索离岸金融适度集聚和有效隔离 [6] - “物理集聚”指支持相关金融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主要集中在浦东新区 [7] - “主体限定”指对试点性质强、风险外溢较大的业务,从符合资质要求、经营稳健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始试点 [7] - “账户隔离”指主要通过FT账户和OSA账户开展业务,实现资金分账核算以防控风险 [7] - 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强化机构、行为、功能、穿透式及持续监管,并加强资金流动监测预警 [7] 与香港的协同发展定位 - 上海需注重与香港离岸金融发展互学互鉴,实现两个国际金融中心的协同联动发展 [8] - 香港离岸金融市场发展成熟、国际化程度高,上海则扎根内地实体经济,服务对象为国内出海企业及“一带一路”沿线主体,两地定位、服务对象与业务侧重存在天然差异 [8] - 推动沪港协同可实现资源互补与经验互通,上海可学习香港国际化运营与风险管控经验,香港可借助上海链接内地实体经济需求,形成错位发展格局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