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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消费新业态方兴未艾
金融时报· 2026-02-02 11:05
政策支持与顶层设计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工作方案》,从激发重点领域活力、培育潜力领域动能、加强支持保障三方面提出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惠民举措,其中多项涉及文旅产业 [1] - 自去年开展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将促进文旅消费作为重要发力点,多措并举发展新业态以增强消费内生动力 [1] - 金融政策支持不断加力,例如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联合多部门印发专项行动方案,提出五大专项行动并设定2027年底重点消费领域贷款规模目标 [4] - 云南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推出“旅居贷”、“云驿贷”、“民宿贷”和文旅主题信用卡等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及个人扩大文旅消费 [4] 行业规模与增长数据 - 2025年国内居民出游人次达65.22亿,同比增加9.07亿,同比增长16.2% [1] - 2025年国内居民出游花费达6.30万亿元,同比增加0.55万亿元,同比增长9.5% [1] - 2026年元旦假期3天,全国国内出游1.42亿人次,国内出游总花费847.89亿元 [5] 地方实践与发展策略 - 在地方两会上,多地部署年度文旅工作,如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文旅+百业”“百业+文旅”融合发展,打造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2] - 各地抢抓元旦、春节旅游旺季机遇,推出揽客和消费引流活动,例如黑龙江省举办“北国好风光 惠聚黑龙江”文旅促消费暨春节文旅消费月主场活动,旨在推动文旅产业从“一季红”迈向“全年旺” [2] - 各地着力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文旅品牌和文化IP,如云南“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河南“老家河南”以及四川“锦绣天府·安逸四川”等 [3] 产业升级与业态创新 - 供给端文旅产品和新业态升级使消费体验更多元、更具沉浸感,将文旅流量转化为消费动力 [3] - 行业发展趋势体现为从“展示成果”向“驱动消费”、从“汇集要素”向“首发引领”、从“业态叠加”向“深度融合”的转变,例如湖南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实现的“三个转变” [3] - “农业+文旅”、“旅游+研学”、红色旅游、微度假、国潮市集等新业态新场景方兴未艾,为产业链延伸和升级提供空间 [4][5] - 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产品服务创新,支持范围覆盖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民宿产业发展、消费信贷及支付体验等“吃住行游购娱”全环节 [4] 发展动能与市场前景 - 文旅产业融合了乡村振兴、扩大内需等战略内涵,在带动就业、促进消费方面展示出广阔市场前景 [4] - 业态融合与产业升级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关键词,有望培育更多增长点 [4] - 旺盛的需求与供给创新相对接,各类业态的融合为文旅产业升级注入动能 [5]
1月份制造业PMI为49.3% 高技术制造业持续领跑
金融时报· 2026-02-02 09:14
1月份制造业PMI总体情况 - 1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49.3%,较上月下降0.8个百分点,低于临界点,制造业景气水平下降 [1] - 部分制造业行业进入传统淡季,市场有效需求仍显不足是景气水平下降的主要原因 [1] 生产与需求 - 生产指数为50.6%,仍高于临界点,表明制造业生产活动保持扩张 [1] - 新订单指数为49.2%,较上月下降,表明市场需求有所回落 [1] - 农副食品加工、铁路船舶航空航天设备等行业生产指数和新订单指数均高于56.0%,产需释放较快 [1]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汽车等行业的生产指数和新订单指数均低于临界点,相关行业市场需求放缓,企业生产有所回落 [1] 价格表现 - 主要原材料购进价格指数为56.1%,出厂价格指数为50.6%,分别比上月上升3.0个和1.7个百分点 [1] - 出厂价格指数是近20个月来首次升至临界点以上,制造业市场价格总体水平改善 [1] - 价格指数回升或得益于年初投资蓄力及“反内卷”政策的持续收效 [2] 行业分化表现 - 高技术制造业PMI为52.0%,连续两个月位于52.0%及以上较高水平,发展态势持续向好 [2] - 装备制造业PMI为50.1%,保持在扩张区间 [2] - 消费品行业PMI为48.3%,高耗能行业PMI为47.9%,景气水平有所回落 [2] - 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加工业对下游固定资产投资较为敏感,其部分行业需求、价格指数改善,或反映出1月基建、保障房等固投项目正在蓄力 [2] 企业规模表现 - 大型企业PMI为50.3%,仍位于扩张区间,支撑作用持续显现 [2] - 中型企业PMI为48.7%,小型企业PMI为47.4%,分别比上月下降1.1个和1.2个百分点,景气水平有所回落 [2] 企业预期与库存 - 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为52.6%,继续高于临界点,显示企业预期保持乐观 [2] - 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及酒饮料精制茶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连续两个月位于56.0%以上较高景气区间,相关企业信心较强 [2] - 原材料库存指数为47.4%,比上月下降0.4个百分点,表明制造业主要原材料库存量继续减少 [1] 政策展望 - 宏观政策预计将更加积极有为,以托底总需求 [3] - 扩大内需仍将是政策发力的重点方向,年初已出台支持养老服务消费、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等相关政策 [3]
我国工业绿色发展更加突出“碳效优化”
金融时报· 2026-02-02 09:14
政策核心与目标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旨在分阶段梯度培育零碳工厂,带动重点行业减碳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 [1] - 该文件标志着工业绿色发展更加突出“碳效优化”,对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1] 定义与核心理念 - 零碳工厂建设是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管理优化等措施,实现厂区二氧化碳排放持续降低、逐步趋向近零的过程,并非绝对的“零”排放 [2] - 其核心是将低碳转型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在驱动力,推动技术、能源、资源、资本等要素集约优化配置,实现节能、降碳、提质、增效协同并进 [3] 建设基础与现状 - 天津、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河南、广东、贵州、陕西等地区已开展试点,发布了百余家零碳(近零碳)工厂名单 [2] - 有关行业协会、机构已制定实施零碳工厂评价技术规范、零碳数据中心评价技术规范等30余项团体标准,指导行业对标建设和评价 [2] 建设路径:源头与过程脱碳 - 源头减碳环节:推动电力、热力、燃料供应向低碳化、零碳化转型,推进绿电应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多能互补系统及清洁低碳氢等替代措施 [4] - 过程脱碳环节:要求工厂单位产品、单位工序能耗达到相关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国家标准1级或先进值,并对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达到能效标杆水平 [4] - 对电机、变压器、空压机、风机、泵等设备提出达到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1级及以上水平等要求,通过管理优化保障设备高效运行 [4] 供应链协同与数字化管理 - 以重点产品碳足迹为抓手推进供应链协同降碳,推动企业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分析,推行零碳供应链管理,在采购、物流等环节优先采用绿色低碳方案 [5] - 产品碳足迹核算口径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推荐的团体标准为依据,统一规则以识别产品全生命周期重点排放环节 [5] - 落实《工业企业和园区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指南》,建设运营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依托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提升能源计量和碳排放数据管理能力 [5] - 数字化中心便于核算结果在上下游间对接比对,有利于将工厂端能源替代、能效提升等成效准确反映到产品碳足迹结果中 [6] 标准、服务与金融支持体系 - 在标准引领方面,按照“到2027年制修订100项以上标准”的目标,加快研制零碳工厂通用要求及分行业评价导则,适时制修订重点行业能耗限额标准,推动标准国际互认 [7] - 在服务支撑方面,培育壮大节能降碳综合服务机构,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碳资产管理等模式,提供从诊断规划、工程建设到核算评价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7] - 以绿色金融赋能零碳工厂建设,引导金融机构提供优惠信贷、信贷额度倾斜等精准支持,开发碳减排挂钩贷款等创新产品,降低企业转型成本 [7] 碳抵消原则与质量保障 - 明确了“应减尽减,持续提升”和“减排优先、抵消为辅”的原则,强调工厂须持续开展技术创新、充分挖掘节能降碳潜力 [8] - 在实现“降无可降”的前提下,方可通过跨境碳交易等方式进行碳抵消,以杜绝“伪零碳”和“漂绿”行为,保障零碳工厂的含金量 [8]
中银协发布《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试行)》
金融时报· 2026-02-02 09:08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试行)》,旨在规范会员单位及外部催收机构的信用卡和个人消费信贷催收行为,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指引》的发布与结构 - 《指引》于1月30日由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全文共七章五十四条 [1] - 规则制定从五个方面展开:催收行为定义、催收行为规范、外部催收机构管理、内控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 催收行为定义与规范 - 对行业内的各类催收行为定义进行了明确 [1] - 建立了催收行为规范,全面梳理了社会关注的催收时间、频次、联系信息获取等热点问题,并设置了禁止红线 [1] - 强调规则需突出易理解可执行 [1] 外部催收机构管理 - 明确了会员单位对外部催收机构管理的各项要求,并建立约束机制 [1] - 将推动建立外部催收机构违法违规信息共享机制 [1] 内控管理与自律作用 - 要求全面提升机构内部管理能力,实现“治管结合” [1] - 加强自律管理,结合催收工作热点,鼓励自主催收、推动技术创新、加强黑灰产治理 [1] - 将加强联合打击逃废债 [1] 合规开展催收业务 - 会员单位催收业务应依法合规开展,在《指引》框架内实施,不得侵害债务人合法权益,并抵制违规催收和暴力催收 [2] - 应当保障债务人的知情权,以显著方式告知其归还欠款的法定义务及逾期后果 [2] 后续工作 - 中国银行业协会下一步将加强跟踪指导,做好《指引》实施工作,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2]
2025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总计成交28.17万亿元
金融时报· 2026-02-02 09:01
2025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 - 2025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总计成交28.17万亿元人民币 折合3.99万亿美元 [1] - 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78万亿元人民币 折合0.68万亿美元 [1] - 银行间市场成交23.39万亿元人民币 折合3.31万亿美元 [1] 按交易类型划分的市场结构 - 即期市场累计成交10.44万亿元人民币 折合1.48万亿美元 [1] - 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73万亿元人民币 折合2.51万亿美元 [1] 2025年全年累计成交数据 - 2025年1至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304.57万亿元人民币 折合42.64万亿美元 [1]
中国金融工会慰问组在京开展 2026年“两节”送温暖慰问活动
金融时报· 2026-02-02 09:01
中国人民银行高层走访慰问金融机构 -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于1月26日率中国金融工会慰问组走访在京金融机构,看望慰问困难职工、劳动模范、一线职工及户外劳动者代表 [1] - 慰问组走访了银河证券北京朝阳门北大街营业部、人保财险北京市西城支公司德胜门营业厅、建设银行北京月坛支行营业部 [1] - 慰问组实地了解一线金融网点工作运行、便民金融服务及适老化设施配备情况,并向职工代表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 [1] 慰问活动参与方 - 中国金融工会、中国人民银行、建设银行、中投公司、人保集团及银河证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慰问活动 [1] 对金融系统工会工作的指示 - 陶玲强调金融系统各级工会要坚持党对金融工作和工会工作的全面领导,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1] - 各级工会需从职工实际需求出发开展帮扶服务,构建长效机制,以提高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 - 工会工作需引领广大职工为金融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1]
政策协同发力 更大力度提振消费
金融时报· 2026-02-02 09:01
2025年中国消费市场表现与2026年政策展望 - 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50万亿元 同比增长3.7% 增速较2024年加快0.2个百分点 [1] - 2025年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5.5% 增速快于商品零售额1.7个百分点 [1]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坚持内需主导 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列为2026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首位 [1] 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成效与2026年部署 - 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带动相关品类销售达2.61万亿元 3.66亿人次享受实惠 [2] - 2025年限额以上单位家电 家具 文化办公用品 通信器材零售额分别增长11% 14.6% 17.3%和20.9% [2] - 2026年政策重点补贴冰箱 洗衣机 电视 空调 电脑 热水器等六大类产品 其保有量占城乡家庭家电保有量的70%以上 [2] - 2026年政策扩大对数码智能产品的支持范围 在手机 平板 智能手表基础上 新增智能眼镜 并允许地方自主实施智能家居和适老化产品补贴 [3] - 政策明确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 以打通消费堵点 [3] - 推动金融机构完善分期付款 信用卡 数字人民币等服务模式 以更好满足换新需求 [4] 金融政策支持消费扩大与升级 - 政策要求根据客户情况合理确定个人消费贷款比例 期限和利率 落实差异化政策以加快业务发展 [5] - 消费信贷被视作通过适度增加居民短期杠杆来激发消费潜力和动力的工具 [6] - 政策提出结合家政 住宿餐饮 文体娱乐 教育 旅游 养老托育等重点服务消费领域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6] - 政策鼓励探索金融支持首发经济 绿色消费 健康消费 数字消费 “人工智能+消费”等新业态新模式 [7] - 优化金融产品设计 提高差异化 定制化 智能化程度 以创造新的消费需求 [7] 政金企协同形成扩消费合力 - 政策明确深化商务和金融系统协作 通过活动举办和资金赋能共同提振消费 [8] - 鼓励发挥政金企扩消费合力 开展多层次促消费活动和信息共享 做好精准对接服务 [8] - 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地方促消费活动 推出专门方案和专属产品 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 [8] - 鼓励商家 平台发放消费券 提供低息免息分期 引导金融机构与商家合作开发产品 形成“政府+金融机构+商家”合力 [9] - 商务主管部门将建立消费领域重点项目清单 加强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 [9]
中国证监会召开资本市场“十五五”规划上市公司座谈会
金融时报· 2026-02-02 09:01
资本市场“十五五”规划核心方向 - 中国证监会召开座谈会,与部分境内外上市公司代表就科学谋划资本市场“十五五”时期发展进行深入交流[1] - 会议核心围绕如何做好资本市场“十五五”规划、提高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1] - 证监会将高质量编制和实施资本市场“十五五”规划,把战略需要与实践可能、市场所需与监管所谋统一起来[2] 制度与市场改革重点 - 持续优化发行上市制度规则,以更好适配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需求[1] - 提升上市公司再融资效率,更好激活并购重组市场活力[1] - 抓紧推出深化创业板改革,持续推动科创板改革落实落地[2] - 提高再融资制度便利性、灵活性和吸引力[2] - 促进北交所、新三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增强多层次市场覆盖面和辐射力[2] 资金与投资者回报机制 - 更大力度培育耐心资本和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以更好匹配产业发展的长周期需求[1] - 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回购和激励约束机制[1] - 督促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1] - 增强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能力,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2] 支持产业与企业发展 - 加大对上市公司全球化发展的政策支持,助力培育世界一流企业[1] - 改革将更加有力有效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2] - 积极服务“十五五”发展目标和金融强国建设[2] - 上市公司需专注主业、完善治理,努力提升发展质量[2] 监管工作主线 - 证监会工作将紧紧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2] - 全力巩固资本市场稳中向好势头[2] - 聚焦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2]
进小微,看金融支持如何润物生“机”
金融时报· 2026-02-02 08:50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通过多个具体案例,描绘了金融机构在2026年新春之际,通过创新服务模式和金融产品,加大对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重点产业的精准金融支持,以“金融活水”助力实体经济纾困解难、转型升级,展现出中国经济发展的韧性与活力 [1][8] 金融机构对农业科技企业的支持 - 农业银行江苏常州武进支行为祝庄园艺有限公司发放300万元生产经营性贷款,用于扩大年宵花种植规模及升级智能温室系统,从资料收集到放款仅用3个工作日 [2] - 祝庄园艺拥有6万平方米智能联栋温室,年产花卉达160万盆,优品率超过95%,贷款支持其科技化转型,升级为“智慧工厂” [2][3] 农商银行基层网格化金融服务模式 - 盱眙农商银行推行“清单化管理+网格化深耕”营销模式,将56名金融助理嵌入全县138个政务网格,与网格员结对提供服务 [3] - 截至1月中旬,通过该模式已为网格内820名居民新增授信1.6亿元 [3] - 盱眙农商银行马坝支行贷款余额达8.29亿元,较2026年初增加5570万元 [3] 对特色产业及小微企业的批量授信服务 - 盱眙农商银行针对当地龙虾产业设立专门支行,创新推出“龙虾融合贷”产品,已累计为356户产业链客户授信7615万元 [4] - 该行变“坐商”为“行商”,主动开展“企业批量授信”大走访,为一家龙虾加工农业龙头企业3天内批复500万元授信 [4] - 今年以来,已完成对36家企业的“整企授信”,提供包括授信、社保卡激活、代发工资等一揽子服务 [5] - 截至1月中旬,盱眙农商银行对公贷款新增8.36亿元,增幅达16.35% [5] 融资租赁公司服务小微与工程企业案例 -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案,帮助河南南阳一家物流公司在业务扩张期及时添置新货运车,缓解其流动资金压力,保障了关键订单履约 [6] - 江苏金租为新疆克拉玛依一工程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在企业因应收账款回笼慢出现设备采购资金缺口时,高效推进方案确保关键设备按期进场,保障了重大工程进度 [7]
设置禁止红线,中银协发布指引规范贷款催收→
金融时报· 2026-01-30 22:35
行业监管政策发布 - 中国银行业协会于1月30日发布了《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试行)》,旨在规范会员单位及外部催收机构对信用卡及个人消费信贷的催收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 政策框架与核心内容 - 《指引》共七章五十四条,从五个方面制定规则:催收行为定义、催收行为规范、外部催收机构管理、内控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4] - 政策明确界定了行业内的各类催收行为定义 [4] - 政策建立了催收行为规范,对社会关注的催收时间、频次、联系信息获取等热点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强调易理解可执行,并设置了禁止红线 [5] 具体禁止的催收行为 - 禁止冒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名义开展催收,禁止外部催收机构以会员单位身份开展催收 [6] - 禁止通过散布隐私、非法获取信息、采用恐吓、辱骂、欺诈、威胁、暴力、涉黑等不当手段开展催收 [7] - 禁止采取误导性表述虚构或夸大事实,例如虚构黑名单、夸大债务数额或法律后果 [7] - 禁止以催收名义收取额外费用,或诱导/逼迫债务人通过新增借贷或非法渠道筹资还债 [7] - 禁止在公众场所张贴催收公告、律师函等文书 [8] - 禁止外部催收机构未经同意使用私人手机电话联系债务人,或使用私人手机/社交软件发送催收信息 [9] - 禁止未经同意进入住宅等私人场所或债务人相关办公区域实施催收 [10] - 禁止采取其他违法违规的手段实施催收 [11] 对外部催收机构的管理要求 - 政策强化外部机构规范治理,明确了会员单位对外部催收机构的管理要求,并建立约束机制 [11] - 要求会员单位强化主体责任,对外部催收机构实行白名单制管理,并在官网等渠道进行公示 [11] - 明确了外部催收机构的禁止事项,设立了相关红线,并新增了互联网平台催收行为约束条款 [11] 内控管理与行业自律 - 政策要求加强催收业务内控管理,全面提升机构内部管理能力,实现“治管结合” [12] - 政策旨在发挥协会自律作用,结合催收工作热点,鼓励自主催收、推动技术创新、加强黑灰产治理 [12] - 加强自律管理,推动建立外部催收机构违法违规信息共享、联合打击逃废债 [12] 政策执行与合规要求 - 《指引》明确,会员单位催收业务应依法合规开展,在《指引》框架内实施,不得侵害债务人合法权益,抵制违规催收和暴力催收 [12] - 要求保障债务人的知情权,以显著方式告知债务人归还欠款的法定义务及逾期后果 [12] - 中国银行业协会表示,下一步将加强跟踪指导,做好《指引》实施工作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