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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0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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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9 19:33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5 年 12 月修订)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长城汽车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 年 12 月修订) 声 明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2 - 长城汽车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 年 12 月修订) 特别提示 一、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以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汽车")《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定。 二、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7000 万股,涉及的标 ...
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公告
2025-12-29 19:33
| 证券代码:601633 |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 公告编号:2025-133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049 |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3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业绩考核目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 12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议 案》《关于调整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关于修改<长城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改<长城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改<长 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9 19:33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拟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9687.50万份,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数的1.1401%[6] - 首次授予7750万份,占拟授出总数80%,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数的0.9121%[6] - 预留1937.50万份,占拟授出总数20%,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数的0.2280%[6]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7.22元/股[9]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9]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1195人[9] 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经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权益等相关程序[11] - 预留部分须在激励计划经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出[12]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33] - 监事会在股东大会等审议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33] -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需在计划经股东大会等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32] 行权安排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1] - 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行权[42] - 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44]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各期行权比例均为1/3,预留部分期权在2024年三季报披露(含当日)前授予行权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之后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比例为1/2,第二个行权期比例为1/2[45]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汽车销量不低于190万辆、净利润不低于72亿元[56] - 2025年汽车销量不低于216万辆、净利润不低于85亿元[56] - 2026年汽车销量不低于180万辆、净利润不低于100亿元[56] 成本及摊销 - 授予7750.00万份股票期权总成本为42441.55万元[78] - 2024 - 2027年股票期权需摊销费用分别为18690.11万元、14555.75万元、7423.69万元、1772.01万元[79]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出现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98] - 激励对象降职、退休离职等不同情况,股票期权按相应规定处理[100][101]
长城汽车(02333):2025年度计提长期激励基金8000万元
智通财经网· 2025-12-29 19:33
本次公司提取的2025年度长期激励基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长期激励基金 提取后用于员工激励,有利于激发技术、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对公司发 展将产生正向作用,由此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智通财经APP讯,长城汽车(02333)发布公告,公司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 提2025年度长期激励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长期激励基金人民币8000万元。 ...
长城汽车(601633)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业绩考核目标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29 19:32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业绩考核目标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 1203 第 1019 号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1 关于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业绩考核目标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 1203 第 1019 号 致: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城汽车"或"公司")的委托,担任长城汽车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长城汽车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长城汽车 2023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以下统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 整 2026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以下统称"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
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9 19:32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5 年 12 月修订)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 年 12 月修订)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 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 人员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 提下,公司制定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为保障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本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本激励计划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一)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
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9 19:32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 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 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 不 长城汽车 2023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2025 年 12 月修订) 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或"公司") 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
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9 19:32
激励计划考核 - 考核年度为2024 - 2026年,每年考核一次[7][13] 业绩目标 - 2024年汽车销量不低于190万辆,净利润不低于72亿元[7] - 2025年汽车销量不低于216万辆,净利润不低于85亿元[7] - 2026年汽车销量不低于180万辆,净利润不低于100亿元[7] 指标权重与行权比例 - 销售量、净利润权重各50%[7] - 业绩目标达成率决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9] - 激励对象实际可行权比例有计算公式[11]
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25-12-29 19:31
| 证券代码:601633 |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 公告编号:2025-136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049 |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以下日常关联交易调整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以下日常关联交易调整金额对上市公司无重大影响(本公司不会因此对关 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4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亦代表其子公司)与魏建军先生(亦代表其 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以及其担任董事的公司)签订了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预计了与魏建军先生及其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公司以及其担任董事的公司(以下简称"魏建军先生及其关联公司") 2025-2027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预计 2025-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
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光束汽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2-29 19:31
业绩数据 - 2025年1月1日至11月30日,销售零部件等产品交易金额119292.63万元[3][9] - 2025年1月1日至11月30日,采购车辆等交易金额1199.69万元[3][9] - 2020 - 2025年11月30日,提供工厂建设管理等服务交易金额13672.11万元[3][9] 未来展望 - 预计2020 - 2027年提供工厂建设管理等服务交易金额合计20000万元[8][12] - 预计2026年销售零部件等产品交易金额合计269640万元[9] - 预计2026年采购车辆等产品交易金额合计300800万元[9] 合作协议 - 公司与光束汽车就多类交易事项签订修订协议六[16] - 修订协议六有效期至2032年12月31日[16] 关联交易说明 - 关联交易基于正常业务往来,利于资源配置和提高效率[17] -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无不利影响[17] - 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要业务独立性[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