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0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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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601818)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稿)

2025-10-13 18:01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期至少21天前,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年度业绩公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披露,中期业绩公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 可持续发展报告或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发布,不早于年度报告[15] 报告内容及审计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应披露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12]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期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应审计[15]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8] 重大事项及交易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项变更[2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4] - 重大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类型[18]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达到标准的关联交易[19] - 重大事项包括重大诉讼和仲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19] - 面临重大风险情形包括重大亏损、重大债务违约等[21] - 重大事项变更包括变更公司名称、经营方针、会计政策等[23]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负责实施信息披露制度,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34]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监督信息披露职责履行[34] - 高级管理层及时报告重大信息,确保制度落实并编制披露文件[35]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办理信息公布事宜[36]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37] - 总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整理、报送等工作及档案管理[37] 其他规定 - 公司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37] - 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39] - 公司证券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可能影响交易时应澄清[41]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4] - 公司应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履行审核程序,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48][49] - 公司披露定期报告前实行信息披露缄默期制度[52] - 公司内部人员违反信息披露制度,按规定处分,造成损失需赔偿[55] - 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等第三方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55] - 公司应根据要求开展专项业务领域信息披露,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57]
中国光大银行(06818)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10-13 17:53
制度发布 - 公司发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稿)》[4] 管理机构与责任人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管理工作负责人[5] 内幕信息范围 - 内幕信息范围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股份等[8] 知情人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11]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由知情人确认[13] - 公司股东等相关主体涉及重大事项时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 - 总行各部门等向特定外部单位报送内幕信息时,需将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作为知情人填写档案[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有规定内容[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在获悉信息2个工作日内且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前报送登记档案[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20] - 除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外,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8] 违规处理 - 公司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25] 保密责任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公开前不得泄露或利用信息交易[22] - 公司应书面提醒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责任,必要时签订保密协议[23] -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后受制度约束[22] 自查追责 - 公司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违规者将被追究责任[25] 生效与废止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稿)》同时生效,原制度废止[28] 填报要求 - 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身份、知悉方式等内容[33] - 知情人需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36] 重大事项记录 - 重大事项应一事一记,填写关键时点、发生时间等信息[36] 筹划决策方式 - 筹划决策方式包括会谈、电话等[37]
中国光大银行(06818)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10-13 17:5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外監管公告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818) (股份代號:6818)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茲載列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2025年修訂稿)》,僅供參閱。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中國 • 北京 2025年10月13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郝成先生、齊曄女士及楊兵兵先生;非執行董事為 吳利軍先生、崔勇先生、曲亮先生、朱文輝先生、姚威先生、張銘文先生及李巍先生; 以及獨立非執行董 ...
中国光大银行(06818)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10-13 17:48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818) (股份代號:6818)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茲載列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關聯交易公告》,僅供參閱。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中國 • 北京 2025年10月13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郝成先生、齊曄女士及楊兵兵先生;非執行董事為 吳利軍先生、崔勇先生、曲亮先生、朱文輝先生、姚威先生、張銘文先生及李巍先生; 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邵瑞慶先生、洪永淼先生、 ...
中国光大银行(06818)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10-13 17:47
会议信息 - 中国光大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5年9月30日发通知,10月13日召开[6] - 应参与表决董事16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6名[6] 议案表决 - 与关联法人重大关联交易议案,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朱文辉董事回避[6] - 修订代销理财产品重要销售制度议案,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7] - 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配套制度议案,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8] 资料查询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稿)》等详见上交所及本行网站[8]
光大银行(601818)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25-10-13 17:15
关联交易 - 公司拟为中信金融资产核定29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3] - 关联交易定价按市场原则,条件不优于其他同类业务[9] 股东信息 - 中信金融资产持有公司8.02%股份,派出1名董事[4] 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末,中信金融资产总资产10109.33亿元,负债9580.02亿元,净资产529.31亿元[8] 审议情况 - 2025年10月13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认为符合规定[12][13]
光大银行(601818)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13 17:15
会议情况 - 光大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16名董事参与表决[1] 议案表决 - 与中信金融资管重大关联交易议案15票同意[1] - 修订代销理财产品重要销售制度议案16票同意[2] - 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配套制度议案16票同意[3] 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稿)》详见上交所及公司网站[3]
光大银行:10月13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3 17:07
每经AI快讯,光大银行(SH 601818,收盘价:3.35元)10月1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九届第三十 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与关联法人中国中信金融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文件。 (记者 王晓波) 每经头条(nbdtoutiao)——AI技术滥用调查:明星可被"一键换装","擦边"内容成流量密码,技术防 线为何形同虚设? 截至发稿,光大银行市值为1979亿元。 2025年1至6月份,光大银行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利息收入占比163.25%,非利息收入占比17.92%。 ...
光大银行杭州9宗违法被罚392万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
中国经济网· 2025-10-13 16:56
光大银行杭州分行违规事件核心观点 - 公司因存在九项违法行为受到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行政处罚 [1] - 违法行为涉及金融统计、账户管理、反洗钱等多个关键合规领域 [1] - 公司被处以警告并处391.75万元人民币罚款 [2] - 八名相关责任人员被追究个人责任并受到相应处罚 [1][2] 违规行为详情 - 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1] -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1] - 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1] - 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1] - 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1] -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1] -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1] -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 [1] -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1] 行政处罚结果 - 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391.75万元罚款 [2] - 对零售信贷部总经理辛某罚款5.5万元 [1][2] - 对数字金融部收单业务产品经理阮某森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1][2] - 对数字金融部总经理滕某尊罚款3万元 [1][2] - 对建国路支行行长岳某罚款1万元 [2] - 对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孙某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2] - 对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潘某良罚款1万元 [2] - 对嘉兴分行副行长于某莎罚款1万元 [2] 个人责任认定 - 辛某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相关规定负有责任 [1] - 阮某森对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 [1] - 滕某尊对未按规定报送大额或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 [1] - 岳某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 [2] - 孙某对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 [2] - 潘某良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 [2] - 于某莎对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负有责任 [2]
商业银行密集赎回“二永债” 规模超万亿元
中国基金报· 2025-10-13 07:35
行业赎回规模与趋势 - 截至10月11日,银行业年内累计赎回80只“二永债”,赎回金额高达10095.8亿元,接近去年全年1.11万亿元的赎回规模 [1][2] - 近期赎回案例包括交通银行赎回300亿元永续债、中国银行赎回60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光大银行赎回400亿元永续债 [2] - 被赎回的债券普遍于2020年发行,票面利率在4.2%至5.4%区间,而新发同类债券利率已降至1.88%至2.90%之间 [3] 银行赎回核心动因 - 银行密集赎回“二永债”的主要原因是当前市场利率处于历史低位,赎回前期高利率债券并发行低利率新债可以降低资本补充成本 [1][3] - 赎回行为被市场解读为银行经营稳健、流动性充裕的信号,有利于稳定市场声誉及投资者信心 [3] - 多数“二永债”在发行时便约定了五年赎回期,当前赎回是条款的常规安排 [3] 行业内部分化现象 - 与多数银行积极赎回不同,部分中小银行如南昌农商行选择不赎回“二永债”,主要原因是资产规模较小、盈利能力偏弱、资本补充渠道受限 [4] - 不赎回虽能暂时维持资本规模,但会导致旧债资本计入比例逐年递减,削弱长期资本实力并带来融资成本上升等问题 [4] - 二季度以来,仍有30余家区域性中小银行新发“二永债”,规模超千亿元,主要集中在江苏、浙江、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 [4] 行业资本补充需求与展望 - 银行业对资本补充需求迫切,源于经济转型中信贷需求较大、不良资产处置需要资本缓冲,以及存量债券进入集中赎回期 [4][5] - “二永债”发行趋势将呈现分化,大型银行及优质中小银行将凭借市场认可度加速“赎旧发新”,而资质较弱的中小银行发行难度可能上升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