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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6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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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上市后适用)
2025-04-03 20: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7] 担保审议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独立非执行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3][14] 股东会召集与持股要求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在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7]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9]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19]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1日前书面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19] 投票时间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股权登记日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1]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代理投票相关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至少在有关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或指定表决时间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29] - 经公证的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29] 会议登记与主持 - 会议登记在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31]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由副董事长或推举的董事、监事主持[31] 决议通过要求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6] 股份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证券法》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9] 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42] - 监事会、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监事候选人[42]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中选候选人达《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缺额下次补选[43] - 若中选候选人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三分之二,进行第二轮投票,仍不足则两个月内再召集股东会补选[44] - 董事会换届时经二轮投票中选候选人仍不足《公司法》规定最低人数,应重新换届选举[44] 提案表决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41] 投票方式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重复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5]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49]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8]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0] 特殊情况处理 - 因特殊原因致股东会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同时向相关机构报告[51]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特殊情况可调整[52] 决议效力与撤销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或表决违法违规或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1] 规则相关 - 公司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应依照规则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54]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解释[55] - 规则将随相关法规等修改而修订,冲突时适用相关规定[55]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原《股东会议事规则》失效[56]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5-04-03 20:47
员工持股计划规模 - 参加人数不超过5552人[8] - 设立规模不超过535331979元[9] 授予份额分配 - 董监高授予份额26813262元,占比5.01%[8] - 中层等人员授予份额508518717元,占比94.99%[8] 股票相关 - 股票来源为回购股份,不超33271099股,不超股本总额1%[10] - 购买回购股票价格为16.09元/股[10] 时间安排 - 存续期为72个月[12] - 锁定期为12个月[12] 权益归属 - 岗薪制员工股票权益分5年归属,每年20%[18] - 股薪制员工股票权益分2年归属,每年50%[18] 资格取消 - 故意致公司损失五十万元以上取消资格[20] - 过失致公司损失一百万元以上取消资格[20] 费用承担 - 证券交易计提支付手续费、印花税等[23] - 其他资产管理费和托管费由参与人承担[23] - 员工因持股计划税费个人承担[26] 审议与生效 - 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6] - 草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26] 其他规定 - 存续期、变更需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12][14] - 员工持股计划放弃股东大会表决权[26] - 公司对员工个税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23]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H股上市后适用)
2025-04-03 20:47
监事会构成 -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4]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6] - 监事任期每届3年,连选可连任[6] 会议召开 -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 - 特定情况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0] - 监事提议临时会议,主席3日内发通知,提前5日书面通知[12] 会议变更与举行 - 会议通知变更提前3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需过半与会监事认可[13] - 会议应有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15] 表决规则 - 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每名监事1票表决权,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1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监事认为议案有问题,应暂缓表决[19] 会议记录与披露 - 会议记录记载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与会监事签字确认,可书面说明不同意见[2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决议公告信息披露,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26] 决议落实与资料保管 - 监事会主席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实施情况[27] - 会议资料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由监事会拟定、解释,随相关规定修改而修订,冲突时适用相关法律[25] -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日起生效[25]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4-03 20:45
审计机构聘请 - 2025年4月3日公司会议通过聘请安永香港为H股上市审计机构议案[2][10]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并提交董事会审议[8] - 聘请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生效[11]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04-03 20:4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3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A股6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74978037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8000万股,每股金额为1元[1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2] 公司治理与决策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7] - 部分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3][4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1日前书面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书面通知[49]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3名[84]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6] - 部分人员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75]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委员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101] - 提名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委员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0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委员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03] 高管设置 - 公司设总裁1名,执行总裁1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等[106]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07]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一人,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14]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11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118]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8] - 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可供分配利润的5%,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2]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2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3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0]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2025-04-03 20:4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蓝玉权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蓝玉权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等[2] - 蓝玉权最近36个月未受相关处罚[3] - 伍中信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8] - 伍中信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等[9] - 伍中信已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8] - 候选人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8] - 候选人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等[19]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未受相关处罚[10][20] - 候选人具备注册会计师等资格及经验[12] - 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且提名人无利害关系[12][22] - 候选人符合上交所任职资格要求[12][22]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5-04-03 20:45
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与对象 - 参加对象不超过5,552人[5] - 设立规模不超过535,331,979元[5] - 董事等高管授予份额26,813,262元,占比5.01%,其他人员授予份额508,518,717元,占比94.99%[19][20] 股票相关 - 股票来源为回购股份,不超过33,271,099股,不超公司当前股本总额1%[6] - 购买回购股票价格为16.09元/股[6] - 公司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股票总数累计不超1%[6] 时间安排 - 存续期为72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6] - 2025年度岗薪制员工股票权益分5个自然年度归属,每年归属比例20%[37] - 2025年度股薪制员工股票权益分2个自然年度归属,每年归属比例50%[37] 实施与管理 -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8] - 持有人会议是最高权力机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份额持有人可提议召开会议及提交临时提案[25][26] - 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29] 权益处理 - 公司实施融资等行为时,按同股同权原则处理[23] -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24] 变更与终止 - 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36] - 存续期满自行终止,所持股票全部出售可提前终止,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提前终止或延长[36] 资格取消 - 持有人故意致使公司损失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过失致使公司损失在壹佰万元以上,参与资格将被取消[40] - 持有人辞职、合同到期不续签等多种不在公司任职情形,参与资格将被取消[41] 流程安排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决议和意见[45] - 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股东大会前公告[45] - 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可实施[45] - 将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2个交易日内披露获股情况[45] - 设立完成后10日内召开持有人会议明确实施事项[46] 其他 - 不对持有人设置业绩考核指标[7] - 存续期放弃股票股东大会表决权[48]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4-03 20:45
公司基本信息 - 2000年12月8日公司成立,向发起人发行18000万股,占当时发行股份总数的100%[4] - 2003年6月18日公司经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公司目前已发行股份数为8474978037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474978037股,其他类别股0股[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5] - 发起人、董事等不同主体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特定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董事等[7][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9] 股东会相关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12][13] - 股东大会决议分普通和特别决议,通过比例不同[15][1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副董事长[20] - 董事会有多项职权,设立专门委员会,确定对外投资等权限[20][21]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任职有条件限制,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4][25]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有提取公积金等规定,现金分红有比例要求[30][31] -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政策调整有程序要求[32][36] 其他规定 - 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按规定披露报告[30]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有通知债权人等程序[38]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25-04-03 20:45
独立董事提名 - 三一重工董事会于2025年4月3日提名蓝玉权、伍中信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7][9] 候选人资格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蓝玉权、伍中信均满足[2][9][16] - 蓝玉权、伍中信不属于特定股东及其亲属,满足独立性要求[3][4][10][11][17] - 蓝玉权、伍中信最近36个月内未受相关处罚和批评[4][11][18]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3家,在三一重工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3][19] 审查情况 - 被提名人已通过三一重工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13][19]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2025-04-03 20:45
会议相关 - 2025年4月3日公司召开临时职工代表大会[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议案》[3] 人员选举 - 选举李道成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