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60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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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发展:关于对外投资暨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2024-04-17 19:16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0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述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对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以下简称"索尔思光电")进行投资,由公司与索尔思光电境 内全资子公司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尔思成都")、Source Photonics, LLC 以及索尔思光电签订《可转债投资协议》,由公司与索尔思光电 签署《Warrant To Purchase Certain Preferred Shares Of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购买索尔思光电优先股认股权证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
万通发展: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2024-04-12 19:02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8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万通投资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329,259,789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6.5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295,925,769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89.88%,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9%。 万通控股系公司第二大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876,148,9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0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 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839,510,539 股,占其合计持股数的 95.82%,占公司 总股本的 42.24%。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押及质押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收到万 ...
万通发展: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GLP)
2024-04-12 19:02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通发展 股票代码:60024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GLP Capital Investment 4 (HK) Limited 住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湾仔港湾道 18 号中环广场 3806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2389 弄 3 号 18 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
万通发展: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盛财富)
2024-04-12 19:02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盛财富(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定区阜石路甲 69 号院 2 号楼 1 层一单元 118 通讯地址:朱兴碧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4 年 04 月 12 日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通发展 股票代码:60024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 ...
万通发展: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12 19:02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9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发展"或"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 GLP Capital Investment 4 (HK) Limited(以下简称"GLP")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与和盛财富(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和盛财富甄选七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和盛财富")、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普洛斯上海")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GLP 以 7.04 元/股的 价格向和盛财富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 99,369,09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股份,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协议转让实施完成后,GLP 持有万通发展 51,776,999 股,持股比例 降至 2.61%,不再为公司大股东。 本次权益 ...
万通发展: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3 17:07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7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暨签署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4 月 1 日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一村资本控制主体、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 就签署《关于 收购索尔思光电控股权之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事项达成一致。鉴于该份协议的 及时签署对推进本次收购相关工作的重要性,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当 天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24 年 4 月 2 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
万通发展: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02 19:47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述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关于 收购索尔思光电控股权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筹划购买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以下简称"索尔思光电"或"标的公司") 不低于 51%的控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关于收购索尔思光电控股权之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0)。 架协议》所述交易相矛盾的任何其他交易进行接触、商谈、磋商或签署任何协议 或安排(《框架协议》签署前已经开始的磋商或商谈或签署的相关协议应在前述 排他期开始之前终止)。如上述排他期届 ...
万通发展(600246)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3-30 00:00
财务状况 - 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478.37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014.95万元[4] -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4] - 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整体环境、行业现状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4] - 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478.3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15,273.39万元[4] 营业收入与利润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487,177,935.61元,同比增长15.40%[13]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0,149,450.33元,同比下降20.75%[13]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1,345,606.22元,较上年大幅下降78.24%[13] 财务指标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208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22%[13] - 公司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70%,较上年下降1.66个百分点[13] 业务板块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20.75%,主要围绕经营性物业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与销售、通信与数字科技三大板块开展工作[17] 物业与房地产业务 - 公司实现合同出租总面积13.29万平方米,实现合同租金收入总金额21,200.13万元[20] - 公司房地产项目合同销售面积1.62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24,626.13万元[20] - 公司2023年度房地产销售业务营业收入为269,154,129.6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2.94%,毛利率为26.90%[25] 投资与资产管理 - 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309,244,665.31元,较期初余额减少61,051,768.88元[16] - 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方式收购索尔思光电,是公司在通信与数字科技转型战略的指导方向上做出的主业转型投资决策[20] 公司治理与管理团队 - 公司依托股东及战略合作伙伴在通信与数字科技等领域的资源进行积极布局,为公司在关键资源、关键技术、关键团队的聚合上持续发力[22] - 公司拥有来自美国麻省理工、北京大学、人民大学等国际名校的众多博士、硕士及本科人才,组成专业化顶尖管理团队[22] 股东情况 -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3,125户[118] - 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46,889,141股股份,占比26.63%[120] - 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29,259,789股股份,占比16.03%[120]
万通发展: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晓军)
2024-03-29 19:24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人的独立性进行 自查,并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 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12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出 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 ...
万通发展: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9 19:24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负责的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独立行使监督 职能,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审阅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 听取公司财务相关人员的汇报,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进行了认真审查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运作规范,报告期内定期 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2 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