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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6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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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601117) - 中国化学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稿)
2025-06-04 17: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单笔担保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审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相关比例后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9]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2][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13]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4] - 董事会收到召集临时股东会书面要求后10日内未发通告,相关人员可在15日内自行召集[1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2][23]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董事会审查提案涉及投资等事项,应在股东会前至少5个工作日公布评估等报告[20]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2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3] - 股东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29]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等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0]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3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36] 股东会决议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9]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0]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持股比例等信息[41,46] 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2] - 因特殊原因致股东会中止或不能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同时报告[42]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大会后即刻就任[4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42]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次日公告[4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43]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及时处理披露[44] - 公司董事会应全面、及时、准确公告股东会审议事项或决议,重大事项第一时间报告[46] - 本规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作为《公司章程》附件,原规则废止[48]
中国化学(601117) - 中国化学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稿)
2025-06-04 17:3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职工董事1人,董事长1人[6] 决策权限 - 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重大投资项目应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6][7][9] - 投资、资产抵押、委托理财事项金额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由董事会审议批准[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9]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2] 委员会设置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不低于2名[16]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1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联名、1/2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1]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1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30]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10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发书面通知[32]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会议需在原定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变更通知[23]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4]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28] - 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0] -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不得对有关提案表决,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0] 决议相关 - 董事会不同决议矛盾时以时间在后的为准[30] - 董事会会议需就公司利润分配等事项决议,注册会计师未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时,先根据草案决议,出具后再就相关事项决议[31] 其他事项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31]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2]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32][33] - 公司设立董事会经费,董事会秘书负责年度预算,经批准后列入公司年度经费开支预算[35]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作为《公司章程》附件[38] -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38]
中国化学(601117) - 中国化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06-04 17:30
股份变动 - 公司将回购注销19名异动人员184.80万股限制性股票[1] - 公司总股本将由6,108,725,362股变更为6,106,877,362股[1]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3][4] - 修订事项需股东会审议,授权经营层办工商变更[5] 会议决议 - 2025年4月28日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1] - 2025年6月3日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议案[1]
中国化学(601117) - 中国化学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06-04 17:30
公司基本信息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6,109,470,588元变更为6,106,877,362元[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由6,109,470,588股变更为6,106,877,362股[5] - 公司经营范围新增建筑工程、石油化工等项目及销售电气成套设备[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有相关限制[6]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减少注册资本等六种情况除外[6]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的标的[6] - 董事、监事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包销等情况除外[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对公司经营有监督、建议、质询等权利,可按持股比例获利益分配[8] - 股东查阅公司相关信息需提供持股证明,公司核实后提供[8]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8] - 会议召集程序等违规或决议违章程,股东自决议作出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9] - 未开会、未表决等情形下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诉讼[10] - 相关方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0] - 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请求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诉讼或自行诉讼[1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1]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 - 单笔担保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5人)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5人)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6]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8] 董事相关规定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23]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董事等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23]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23] - 董事辞职应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26] - 若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改选出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履职[26]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24][25][26] 各委员会职责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重大事项及投资等项目研究并提建议[37]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人选遴选审核并提建议[3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为独立董事[37]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不低于2名[35] 高级管理人员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39] -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离职管理制度及董事忠实和勤勉义务规定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39] -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行政职务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40]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4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5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1]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2]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分配[52] - 每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3] 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60]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60][61] - 债权人自接到合并、分立、减资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60][61]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62]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62] - 公司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63]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64] - 债权人接到通知应在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64]
中国化学(601117) - 上市公司候选人声明(兰如达)
2025-06-04 17:30
独立董事候选人条件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工作经验[2] - 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4] - 具备会计专业高级职称及十年以上全职经验[6] 其他 - 声明时间为2025年6月3日[10]
中国化学(601117)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兰如达)
2025-06-04 17:30
独立性条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亲属不具独立性[2]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亲属不具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情形不具独立性[2] 不良记录条件 - 最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4] - 最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4] 其他条件 - 兼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4] - 在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 在专业岗位有十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4]
中国化学(601117) - 上市公司候选人声明(李健)
2025-06-04 17:30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3家[5] - 在中国化学工程连续任职不超6年[5]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相关人员不具独立性[3] 不良记录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员有不良记录[4][5] 声明日期 - 声明日期为2025年6月3日[9]
中国化学(601117) - 中国化学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6-04 17:30
人员数据 -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1304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注会723人[4] - 项目合伙人崔晓强近3年签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 - 签字注册会计师孔波近3年签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夏宏林近3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 业绩总结 - 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4] -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4家,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4] - 土木工程建筑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4] 其他信息 - 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4] - 最近3年公司受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5] - 最近3年从业执业人员受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0人次[5] - 本期审计费用不超上年290万元/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42万元,内控审计48万元[7]
中国化学(601117) - 中国化学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5-06-04 17:30
会议信息 - 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6月26日14点30分在中国化学大厦召开[2]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有不同投票时段[3][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8日,登记在册股东有权出席[12]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19 - 23日工作日特定时段[12] - 登记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中国化学大厦706室董事会办公室[12][13] 议案情况 - 本次股东会审议16项议案,含2024年度财务决算、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等[4][5] - 特别决议议案为第9、14项,9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6] - 第5、8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股东有两家[7] - 涉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则、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议案[23] 投票规则 - 股东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按议案组编号投票[25] - 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投票总数[25] - 股东可按意愿以选举票数为限对候选人集中或分散投票[27]
中国化学(601117) - 中国化学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4 17:30
会议安排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8日书面送达[2] - 会议于2025年6月3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2] 参会情况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3]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