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601398)
搜索文档
工行内蒙古分行携手中企云链落地内蒙古地区首单“链数”数字供应链融资业务
新浪财经· 2026-01-29 10:13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与中企云链合作,成功落地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同业首单“链数”数字供应链融资业务,标志着双方在供应链融资领域的合作迈上新台阶,是公司以数字普惠金融创新服务区域产业链、赋能中小微实体经济的一次积极探索 [1] 行业趋势与战略方向 - 推动供应链金融数字化转型、运用科技手段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畅通实体经济血脉,已成为金融业服务国家战略、支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 [1] - 行业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的号召 [1] 业务创新与产品体系 - “链数”业务开创了内蒙古自治区数字供应链融资新模式,为区域金融同业运用金融科技服务本地实体经济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 [2] - “链数”业务是公司依托先进技术平台,深度整合核心企业信用与产业链真实交易数据,为核心企业上下游供应商量身打造的线上化融资解决方案,显著提升了融资效率和体验 [1] - 该业务成功嵌入公司日益完善的数字普惠金融产品谱系,该谱系包含交易类数字供应链、信用类经营快贷、抵押类网贷通三大线上产品线,显著扩充了服务场景 [2] - 截至2025年12月末,公司三大线上数字普惠产品线贷款余额超300亿元 [2] 合作深化与赋能实体 - 此次合作是公司深化与合作伙伴战略协同、共同服务实体经济的又一实质性成果 [3] - 双方通过科技赋能,有效降低了产业链整体融资成本,优化了企业现金流管理 [3] - 近三年,公司已累计投放供应链融资100亿元以上,积极支持了自治区奶业、生物制药、有色金属、肉牛生猪等特色产业发展 [3] - 该业务有力支持了区域核心企业稳定供应链、带动上下游协同发展,切实为自治区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金融活水 [3] 区域禀赋与未来规划 - 公司立足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农牧等特色优势产业聚集、核心企业众多的区域禀赋,主动拥抱金融科技创新 [1] - 公司下一步将持续深化金融科技创新应用,不断拓展数字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致力于构建更加完善、高效、安全的供应链金融生态体系 [3] - 公司目标是为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链的稳定与升级、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持续贡献力量 [3]
金融精准有效赋能特色产业 甘肃甘南开展特色产业贷款集中投放行动
金融时报· 2026-01-29 10:03
核心行动与成果 - 中国人民银行甘南州分行于2026年新年伊始组织开展了特色产业贷款集中投放行动 [1] - 该行动累计向2662户经营主体投放特色产业贷款4.84亿元 [1] 工作机制与模式创新 - 构建了“政银协同、银担联动、链条带动”的工作机制以支持特色产业 [1] - 政府部门与中国人民银行协同,全面摸排产业链资金需求并协调解决融资问题 [2] - 创新“银行+政府+企业+担保”风险共担模式,引导资金流向关键领域 [4] - 针对文旅产业“轻资产、缺抵押”特点,创新“银行+部门+企业+担保”模式,以优惠利率发放贷款400万元支持高端民宿项目 [4] - 指导金融机构开发了11项针对不同特色产业的信贷产品 [5] 对具体产业与企业的金融支持 - 支持“牛羊猪鸡果蔬菌药+青稞”等甘南州特色主导产业 [2] - 农业银行迭部县支行简化流程,集中快速发放特色产业贷款5000万元 [3] - 甘肃银行甘南分行向燎原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当日投放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解决其收储和生产备货资金需求 [3] - 针对中藏药材产业,创新“陇药通”专项信贷产品,累计发放贷款51笔、金额1201万元,覆盖全产业链 [5] - 农业银行迭部县支行构建“金融+公司+合作社+农牧户”体系,向种植大户与合作社投放1100万元支持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 [7] - 工商银行甘南分行向卓尼县纳朵朵生态农业公司投放2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其引进自动化生产线和扩建种植暖棚,带动本地就业数十人 [7] 未来方向 - 将持续深化与政府部门、市场主体的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 [8] - 推动金融服务从“普适性”走向“精准化”,从“有形覆盖”迈向“有效赋能” [8]
2025年度中债成员业务发展质量评价
金融时报· 2026-01-29 09:25
年度领军机构与人物 - 年度债市领军机构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1] - 年度债市领军人物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壬雷勇、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陈颖轩、中国工商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王海璐、中国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宋福宁、国家开发银行资金部副总经理于会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融市场总监蔭宏立、交通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牛天雪、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部副总经理 [1] 年度开拓贡献与创新 - 年度开拓贡献机构在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业务方面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信证券、国泰海通证券、华泰证券 [2] - 担保品业务领域的开拓贡献机构包括上海国际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招商银行、东方汇理银行(中国) [2] 优秀债券发行机构 - 优秀政策性金融债发行机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3] - 优秀政府支持机构债发行机构包括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 - 优秀金融债发行机构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杭州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徽商银行、招商银行、重庆银行、华夏银行、南京银行、江西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银行等超过30家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 [3] - 优秀企业债发行机构包括宁波通商控股集团、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湖北交通投资集团、广州地铁集团、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公司、绍兴市交通控股集团 [4] 优秀ABS业务机构 - 优秀ABS发起机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吉致汽车金融、汽汇理汽车金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安汽车金融、华能贵诚信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交钥国际信托、华润深国投信托 [4] - 非银类优秀ABS发起机构包括中信证券、东方证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 [4] - 优秀ABS发行机构包括中国银行、兴业国际信托、华夏晕金官埋有限公司、天津长城滨银汽车金融、中信信托、脱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奇瑞徽银汽车金融、建信信托、国投泰康信托、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国际信托、中海信托、一汽汽车金融 [7] 优秀承销与交易机构 - 企业债承销杰出机构包括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 [4] - 优秀债券承销机构(银行类)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 [7] - 地方债柜台业务优秀承销机构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4] - 柜台业务优秀发行机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7] 优秀结算、托管与资产管理机构 - 自营结算100强中的全国性银行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4] - 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 [7] - 优秀资产管理机构(基金公司)包括易方达基金、南方基金、博时基金、工银瑞信基金、嘉实基金、广发基金 [6] - 浮息债业务优秀机构包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银行、杭州银行、贵州银行、建信金融租赁、桂林银行、厦门银行、华夏金融租赁、齐鲁银行、河北银行、上海银行、九江银行、深圳市投资控股、北京能源集团、长江产业投资集团 [6] 城市商业银行与锐意进取机构 - 自营结算100强中的城市商业银行包括北京银行、宁波银行、江苏银行、徽商银行、上海银行、杭州银行、南京银行、长沙银行、中原银行、成都银行、青岛银行、贵阳银行、天津银行、齐鲁银行、吉林银行、重庆银行、汉口银行、潍坊银行、九江银行 [5] - 债券业务锐意进取机构(自营业务)包括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南充农村商业银行、浙江仙居农村商业银行、安康农村商业银行 [7]
六大行迅速发布信用卡分期贴息“指南”
金融时报· 2026-01-29 09:11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首次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统一设定为1个百分点 [1] - 政策优化聚焦消费需求痛点,旨在更广泛覆盖居民日常消费,提升政策普惠性,减轻消费者负担并释放消费潜力 [1] - 政策实施期内,只有用于真实消费场景的信用卡分期才能获得贴息,以引导信贷资金流向实体经济,避免资金空转 [7] 银行落地举措 - 国有六大行及部分股份制银行迅速响应,公布实施细则,推动政策落地,“无感即享”是亮点 [1] - 六大行明确,前期已签署服务协议的客户,2026年1月1日后发生的消费可自动适用新政,无需重新签署协议,简化流程 [2] - 对于新客户,需签署相关补充协议(如农业银行要求每张信用卡单独签署),协议生效后,在政策实施期内办理的分期可享贴息 [2] - 多家银行简化办理手续,实现“无感即享”,系统自动识别消费并扣减贴息,无需客户额外操作 [2][3] - 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工商银行均表示,系统将自动计算并按期返还或扣减贴息金额,客户无需申请 [3] - 多家银行在公告中明确,办理相关贴息业务时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办理 [8] 政策影响与市场展望 - 以5万元信用卡账单分12期计算,享受财政贴息后,一年可节省约270元利息 [4] - 财政贴息相当于对分期利息进行直接补贴,能显著降低大额消费资金压力,将潜在消费需求转化为实际购买行为 [4] - 政策取消了单笔消费贴息上限500元以及5万元以下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每名借款人累计贴息上限为每年3000元 [5] - 在信用卡交易规模面临收缩的背景下,贴息政策或将为银行提供新的增长动能 [5] - 业内人士认为,银行应深化与高频消费场景商户合作,推动信用卡向“消费服务平台”升级,利用“无感即享”体验吸引用户并增强黏性 [5] - 随着春节临近及政策普及,信用卡分期业务需求或迎来增长 [6] - 中小金融机构(如招商银行)正在制定细则,随着其落地,政策红利将进一步下沉至三四线城市及县域市场,持续激发内需 [6] 业务与风险规范 - 贴息范围扩展至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但只支持人民币账单 [5] - 经办机构需要加强贷款用途和资金流向监测,银行在推动政策落地的同时强化风险防控 [7] - 信用卡分期纳入贴息,有助于在不改变银行定价机制的前提下降低居民实际分期成本,引导信用卡业务健康发展 [7]
银行多维度落实个人消费贷贴息新政
金融时报· 2026-01-29 09:04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对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进行多维度优化升级,核心举措包括延长政策实施期限、扩大贴息范围、提高贴息标准并增加经办机构 [1] - 政策优化传递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力、有力有效支持提振消费的明确信号 [3] 政策具体优化措施 - **延长实施期限**: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调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给予居民更充足的消费信贷支持周期 [2] - **扩大贴息范围**:取消原有政策中5万元(含)及以上消费领域的限制,居民在政策实施期内使用个人消费贷款进行的各领域消费,以及新发生的信用卡账单分期,经银行识别真实性、合规性后,可按规定享受贴息 [2] - **提高贴息标准**:取消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500元、5万元以下累计消费贴息上限1000元的双重限制,维持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每年累计贴息上限3000元不变 [3] - **新增信用卡账单分期贴息**: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正式纳入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4] - **明确贴息比例计算**: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按符合条件的实际消费贷款本金计算,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年化利率的50% [3] 银行业响应与落地情况 - **国有大行率先响应**:工、农、中、建、交、邮储六家国有大行在《通知》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均发布相关公告,明确了政策执行细节 [1][2] - **其他银行快速跟进**:股份制银行、部分头部城商行及农商行也陆续出台配套方案,确保政策红利快速传导至消费者 [2] - **信用卡分期贴息落地**:各家银行迅速响应,针对信用卡账单分期贴息业务细化操作流程、明确执行标准,例如工商银行要求客户签署《信用卡账单分期财政贴息补充协议》,每张信用卡需单独签署 [4][5] - **系统升级与流程优化**:各家银行正加快推进信用卡业务系统升级,优化贴息计算、自动入账等功能,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大行依托数字化技术实现贴息业务全线上办理,提升办理效率 [5][7] 政策影响与效果 - **降低消费融资成本**:信用卡分期实际利率(费率)相对较高,给予财政贴息将直接降低持卡人的实际成本,例如信用卡消费1万元账单分12期,贴息后可减少支出54元左右 [4][5] - **激发消费潜力**:政策将财政支持与居民日常消费支付习惯深度结合,有助于激发信用卡消费潜力,并助力相关商家提高营业额 [4] - **扩大受益主体**:取消消费领域限制后,叠加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扩围,数字化转型的实体店、环保节能服务商、商品零售店等直接受益 [3] 业务流程与风险防控 - **简化操作流程**:多家银行表示,已完成贴息申请的贷款无需重新签署贴息协议,2026年1月1日后发生的消费将自动适用最新政策,无需重新签署协议,降低消费者操作成本 [7] - **强化风险防控**:《通知》明确要求经办机构加强贷款用途和资金流向监测,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7] - **明确违规后果**:对存在欺诈、虚假消费、资金流入非消费领域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规定不予财政贴息,对已享受贴息的,有权扣减或追回贴息资金,相关违规行为还可能被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8]
冯建龙,被开除党籍!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收受大额钱款
券商中国· 2026-01-28 22:34
国有大行干部违纪违法处分情况 - 中国农业银行原首席专家兼浙江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冯建龙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 - 2026年以来,已有多名被查国有银行干部处分结果公布,包括农行深圳市分行原副行长王国彪、建行浙江省分行原行长高强、建行深圳市分行原资深副经理陈坤雄、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原行长葛春尧均被开除党籍和/或公职 [1] 冯建龙具体违纪违法事实 - 冯建龙在农业银行系统工作超过40年,曾担任多个省级分行及总行部门领导职务,于2022年卸任浙江省分行行长 [2] - 其被指丧失理想信念,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借用车辆、出入私人会所,为亲属谋求特殊待遇 [2] - 违背组织原则,不报告个人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利 [2] - 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收受大额钱款,离职后违规任职取酬,收受礼品礼金 [3] - 利用职务便利低买高卖房产,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大额钱款,在住房分配购买中侵犯国家利益,将个人费用由他人支付 [3] - 违反生活纪律,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将公权力作为谋私工具,在贷款审批、资金募集、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3] 浙江省银行系统腐败情况 - 除冯建龙外,已有多名国有大行浙江省分行原“一把手”落马,包括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原行长程军、郭心刚,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原行长沈荣勤,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原行长高强 [4] - 高强于1月23日被开除党籍,被指丧失理想信念,对抗组织审查,转移隐匿证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 [4] - 高强违反组织原则违规为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财,廉洁底线失守,违规赠送礼品、从事营利活动,离职后违规任职取酬,违反生活纪律长期打牌赌博 [4] - 高强利用职务便利在贷款融资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被指纪法意识淡漠,甘于被“围猎”,在职期间以贷谋私、以股谋利,离职后以“工资”“顾问费”等名义敛财,搞银企“旋转门”式腐败 [4] - 依据规定,经建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高强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由北京市通州区监委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5] 其他国有大行干部处分案例 - 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资深副经理陈坤雄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 [6] - 陈坤雄被指丧失理想信念,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6] - 陈坤雄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谋利,利用职务便利在贷款授信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6] - 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葛春尧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 [6] - 葛春尧被指丧失理想信念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车辆、接受宴请旅游和高尔夫球活动安排 [7] - 葛春尧违反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侵害群众利益,在授信审批、招标采购、选人用人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 [7]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郭伟被查
中国基金报· 2026-01-28 21:59
【导读】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金融圈突发!又有国有大行干部被查! 在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担任党委书记、行长期间,郭伟曾多次公开参加调研、座谈活动,并代表该省分行与云南省内相关部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另外,2019年11月,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因"监督管理不力导致下辖多家分支机构出现违规办理虚假贸易融资问题"被罚款50万元,时任负责人即为郭 伟。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已有多名重要干部被查。 2025年6月,中纪委官网通报该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许海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同年12月,许海被开除党籍。从任职时间来看,许海为郭 伟的"前任"。 1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通报称,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 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河北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据了解,郭伟在工商银行工作多年,曾任工行山西省分行副行长、云南省分行行长、湖北省分行行长,后于2023年调任工行内审局南京分局局长,2024年 到龄退休。 天眼查信息显示,郭伟于2016年8月登记为中国工商银行云南 ...
金价飙升下,银行火速上调积存金业务门槛
第一财经· 2026-01-28 21:45
黄金积存业务准入门槛提升 - 文章核心观点:国际金价持续创历史新高,多家银行近期密集上调积存金业务准入门槛,包括提高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要求及起购金额,该业务正从传统的“低门槛”投资产品向中风险及以上产品定位转变 [1][7] 金价走势与市场背景 - 国际金价连破多个关口,2026年1月28日现货黄金首次站上5300美元/盎司 [1] - 2026年1月26日,黄金现货和期货价格先后突破5000美元/盎司、5100美元/盎司关口 [2] 银行风险承受能力要求调整 - 农业银行自2026年1月30日起,个人客户办理存金通黄金积存业务需通过风险测评,结果需为谨慎型及以上 [2] - 工商银行自2026年1月12日起,个人客户办理积存金业务需风险测评结果为C3-平衡型及以上,此前要求为C1-保守型及以上 [3] - 中信银行自2025年6月28日起,已将个人积存金业务客户风险测评等级要求调整至C3(平衡型)及以上 [3] - 2025年以来,中信银行、宁波银行、中原银行等多家银行已将黄金相关业务准入等级上调至C3或对应级别 [4] - 建设银行的黄金积存产品风险等级为“较高风险”,一直要求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为进取型(C4)或激进型(C5) [6] 起购金额门槛上调 - 建设银行积存金定期积存起点金额在2025年3月由700元上调至800元,同年5月进一步上调至1000元 [8] - 浙商银行自2026年1月28日16:00起,将财富金积存产品每月累计定投起点金额由1200元上调至1300元 [8] - 宁波银行自2026年1月16日起,将积存金起购金额由1000元调整为1200元 [9] - 工商银行自2026年1月8日起,将如意金积存业务的起点金额从1000元上调至1100元 [9] 监管与行业趋势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年7月发布《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为全金融行业划定了统一的适当性管理标准 [7] - 随着金价波动加剧和监管新规落地,预计更多银行将强化适当性管理,积存金业务的定位将发生变化 [1] - 银行调整黄金业务风险等级是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措施,旨在将产品风险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更严格地匹配 [7]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郭伟被查
中国基金报· 2026-01-28 21:20
事件概述 - 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 涉事人员背景 - 郭伟在工商银行工作多年,曾任山西省分行副行长、云南省分行行长、湖北省分行行长,后于2023年调任内审局南京分局局长并于2024年到龄退休 [3] - 郭伟于2016年8月至2019年4月期间登记为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负责人 [3] - 在云南省分行任职期间,郭伟曾多次公开参加调研、座谈活动,并代表分行与云南省内相关部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3] - 2019年11月,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因“监督管理不力导致下辖多家分支机构出现违规办理虚假贸易融资问题”被罚款50万元,时任负责人为郭伟 [3] 相关历史案件 - 2025年6月,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许海(郭伟的前任)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于同年12月被开除党籍 [3] - 许海被指存在多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包括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持股、套取租金、侵占单位财物以及利用职务影响力在项目承揽、贷款融资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4] - 2022年6月,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蒋玉林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4] - 2025年11月,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时任党委书记、行长陶飚传出失联消息,同月该分行负责人变更为他人 [4]
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北京商报· 2026-01-28 21:13
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1月28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 银行(601398)纪检监察组、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伟涉 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河北省监察委员 会监察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