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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6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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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 中国铝业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12
公司股本结构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注册股本总额为17,155,632,078元人民币,其中证券代码601600的股本为13,211,666,110元人民币,证券代码02600的股本为3,943,965,968元人民币 [1] - 本月内法定/注册股本无增减变动,证券代码601600和02600的股本均与上月持平 [1] 已发行股份及库存股份 - 证券代码601600的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股份)数量为13,211,666,110股,库存股份数量为0,总发行股份数量与上月相比无变化 [1] - 证券代码02600的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股份)数量为3,943,965,968股,库存股份数量为0,总发行股份数量与上月相比无变化 [1] 股份变动详情 - 公司未涉及股份期权、权证、可换股票据或其他协议安排导致的股份变动 [1][2] - 香港预托证券相关事项不适用 [2] 文件提交信息 - 文件由公司秘书葛小雷于2025年7月4日提交至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1][2]
中国铝业(601600) - 中国铝业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5-07-04 17:30
股份信息 - 截至2025年6月30日,A股法定/注册股份13,211,666,110股,面值1元[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H股法定/注册股份3,943,965,968股,面值1元[1] - 2025年6月,A股、H股法定/注册股份数目无增减[1] 股本信息 - 本月底法定/注册股本总额为17,155,632,078元[1] 已发行股份信息 - 截至2025年6月30日,A股已发行股份总数13,211,666,110股[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H股已发行股份总数3,943,965,968股[2] - 2025年6月,A股、H股已发行股份总数无增减[2]
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指数上涨0.62%,前十大权重包含长江电力等
金融界· 2025-07-01 22:31
指数表现 - A股三大指数收盘涨跌不一 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指数上涨0.62% 报1284.8点 成交额206.48亿元 [1] - 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指数近一个月上涨1.23% 近三个月上涨1.36% 年至今下跌4.08% [1] 指数构成 - 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指数由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定制 选取国务院国资委下属50只涉及绿色能源、化石能源、能源输配等现代能源产业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 [1] - 指数以2016年12月30日为基日 以1000.0点为基点 [1] 权重分布 - 十大权重股分别为:长江电力(10.02%)、国电南瑞(7.44%)、中国核电(6.4%)、三峡能源(5.1%)、中国铝业(4.68%)、国电电力(3.71%)、中国电建(3.49%)、中国神华(3.08%)、国投电力(3.01%)、中国石油(2.97%) [1] - 上海证券交易所占比81.96% 深圳证券交易所占比18.04% [1] 行业分布 - 公用事业占比44.88% 工业占比22.59% 能源占比17.31% 原材料占比14.35% 通信服务占比0.88% [2] 样本调整机制 - 指数样本每半年调整一次 调整时间为每年6月和12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 [2] - 权重因子随样本定期调整而调整 特殊情况下将对指数进行临时调整 [2] - 样本退市时将从指数样本中剔除 样本公司发生收购、合并、分拆等情形参照计算与维护细则处理 [2] 跟踪基金 - 跟踪央企现代能源的公募基金包括:嘉实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联接A、嘉实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联接C、工银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ETF、博时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ETF、嘉实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ETF [2]
中证稀土产业指数上涨0.11%,前十大权重包含北方稀土等
金融界· 2025-07-01 19:26
指数表现 - A股三大指数收盘涨跌不一 中证稀土产业指数上涨0 11% 报1828 49点 成交额262 47亿元 [1] - 中证稀土产业指数近一个月上涨10 62% 近三个月上涨4 54% 年至今上涨15 35% [2] 指数构成 - 中证稀土产业指数选取涉及稀土开采 加工 贸易和应用等业务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 反映稀土产业上市公司整体表现 基日为2011年12月31日 基点为1000 0点 [2] - 十大权重股分别为北方稀土(13 23%) 中国稀土(5 63%) 领益智造(5 01%) 中国铝业(4 97%) 格林美(4 94%) 包钢股份(4 79%) 卧龙电驱(4 6%) 金风科技(4 5%) 厦门钨业(4 22%) 盛和资源(3 86%) [2] 市场分布 - 按交易所划分 上海证券交易所占比51 69% 深圳证券交易所占比47 71% 北京证券交易所占比0 60% [2] - 按行业划分 原材料占比64 65% 工业占比27 98% 信息技术占比7 37% [2] 指数调整规则 - 样本每半年调整一次 调整时间为每年6月和12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个交易日 每次调整比例不超过20% [3] - 权重因子随样本定期调整 特殊情况会进行临时调整 样本退市时将从指数中剔除 [3] 跟踪基金 - 跟踪稀土产业的公募基金包括嘉实中证稀土产业ETF联接A/C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ETF联接A/C 富国中证稀土产业ETF 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ETF等 [3]
中国铝业: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48
内幕信息管理细则总则 - 公司制定本细则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性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境内外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1] - 细则适用范围涵盖公司本部、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实际管理的其他企业[2]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3] 内幕信息范围界定 - 内幕信息定义为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4] - 具体情形包括经营方针重大变化、重大亏损、资产重组(超过资产30%的抵押/出售)、新增借款超净资产20%、持股5%以上股东变动等16类情形[5]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知情人指在信息披露前直接或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和个人[6] - 涵盖董事/高管/雇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管理层、中介机构人员、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等10类主体[7][4] 登记备案流程 - 需填写知情人档案记录知悉时间/内容/方式等信息,董事长负主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8] - 项目牵头部门为保密第一责任人,知情人需在获悉信息3个工作日内提交登记表及保密承诺书[9][6][7] - 向控股股东提供未公开信息需2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机构报备,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签字确认[10][9] 保密管理要求 - 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利用内幕交易,非知情人主动获知信息后即受约束[11][12][18] - 信息外泄时需立即公开披露并追究责任人[19] 违规处罚措施 - 违规行为包括瞒报登记、泄露信息、内幕交易等,处罚涵盖警告至辞退,严重者需承担民事/刑事责任[13][20] - 持股5%以上股东等主体违规时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1] 附则与附件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订,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22][23] - 包含5类标准化附件:非财务/财务类知情人登记表、定期/临时保密承诺书、未公开信息报送表[14][15][16][17][18][19]
中国铝业: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管理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47
董事会秘书工作管理细则核心内容 总则 - 制定目的为规范公司运作并强化董事会秘书管理监督,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1] - 董事会秘书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适用高管相关法规要求 [1][2] 职责及任职资格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良好职业道德,可由董事或高管兼任 [3] - 主要职责涵盖筹备董事会/股东会议(含记录保管)、确保决策程序合规、对接监管部门、协调信息披露、管理股价敏感信息保密、组织投资者关系活动、保管股东名册等 [4][5][6]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近3年受证监会处罚/交易所公开谴责、存在《公司法》禁止担任高管情形等 [7] 聘任与解聘 - 聘任董事会秘书需同步委任证券事务代表,两者均需提交学历证明、聘任书等材料至交易所 [8] - 解聘需充分理由且须公告说明原因,被解聘者可向交易所提交陈述报告 [9][10] - 离职后需3个月内补聘,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董事代行职责 [11] 工作规则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全流程管理,包括通知发放、议案审核、资料送达及记录保存(至少10年) [12] - 公司需保障董事会秘书知情权及履职条件,董事/高管应配合其工作 [13][14] - 董事会秘书有权查阅公司财务经营资料,遇履职阻碍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 [15][16] 附则 - 细则中"董事会秘书"与香港联交所"公司秘书"含义相同 [17] - 细则与上位法冲突时以上位法为准,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18][19][20]
中国铝业: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47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总则 - 制定目的为规范投资者管理工作,加强沟通,提高治理水平,建立长期稳定关系,树立良好市场形象 [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本部、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实际管理企业 [1] - 投资者定义包括股票/债券投资者、基金经理、证券分析师及其他潜在投资主体 [1] - 投资者关系核心是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增进了解,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与投资者权益保护 [2] 工作原则与组织架构 - 五大基本原则:合规性、平等性、保密性、主动性、诚实守信 [2]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管理层需参与重大投资者活动 [3] - 董事会秘书统筹投资者关系管理,包括计划拟定、信息披露协调及高管培训 [3] - 证券事务管理部门为职能部门,可列席战略/经营/预算等重要会议 [3] - 其他部门需配合支持,部门负责人为支持工作责任人 [3] 工作内容与实施规范 - 工作内容涵盖信息披露(法定+自愿性)、投资者交流(直接/间接)、公共关系(监管/媒体关系)、危机处理 [4][5] - 危机事件包括重大诉讼、重组、处罚、业绩波动、负面报道等,需启动专项处理程序 [5] - 沟通渠道包括官网、新媒体、电话、路演、说明会等17种方式 [5] - 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需按交易所规定时间在指定媒体披露 [6] - 重大事项说明会需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独董、董秘出席 [7] 信息披露与沟通管理 - 对外信息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必要时咨询中介机构意见 [8] - 官网设投资者专栏,更新公司新闻、产品、法定披露资料等内容 [8] - 设立专用咨询电话/邮箱,确保工作时间畅通并由专人处理 [8] - 禁止在推介会等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9] - 管理层/股东需遵守承诺,禁止发布误导信息或价格预测 [9][10] 投资者接待与危机处理 - 现场调研需提前批准并制定计划,陪同人员需限制信息范围并备案 [10] - 管理层会见投资者时证券部门人员需陪同 [11] - 危机处理六步流程:收集信息→董事会通报→股东沟通→舆论应对→监管上报→总结善后 [11] - 需建立投资者关系档案数据库,便于主动沟通 [12] 人员要求与制度管理 - 工作人员需具备证券市场知识、法律合规意识、行业认知及沟通能力 [12] - 需持续接受系统培训以提升业务水平 [13] - 办法由董事会制定修订,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13]
中国铝业: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47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框架 - 核心规范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则,旨在规范股份变动申报、披露与监督流程 [1] - 适用范围涵盖登记在个人名下、他人代持及信用账户持有的股份及其衍生工具 [2] - 董事会承担制度建设及监督职责,董秘负责核查交易合规性并协调信息披露 [4][5] 股份变动申报机制 - 交易前需书面通知董秘,董事长交易需董事会或指定董事确认,审批有效期5个交易日 [5] - 新任/离任人员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包括配偶、子女等关联账户 [6]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需披露变动前后数量、价格及原因,港股董事需3日内申报 [14] 交易限制条款 - 禁止交易窗口期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年报/中报)或5日(季报/业绩预告),以两地交易所较严标准为准 [15] - 禁止转让情形涵盖上市首年、离职半年内、立案调查期间及破发/破净等10类场景 [16][17][7] - 每年可转让额度为上年末持股的25%,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 [17][18] 特殊情形处理 - 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可同比例提高当年转让额度,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 [19] - 离婚分割股份后双方均需遵守25%年度转让限制及离职半年禁售规定 [20] - 减持计划需提前15日报备,内容含数量、价格区间等,强制处置需2日内披露 [26][12] 违规责任与衍生品限制 - 禁止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或建议他人交易,内幕信息保密期至公开披露止 [29] - 明确禁止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 [30] - 违规行为需赔偿公司损失及处理费用,并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32][33]
中国铝业: 中国铝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29
公司治理变动 - 公司执行董事何文建先生被推举代为履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直至新董事长选举产生 [1]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已确定,余劲松先生、何文建先生等分别担任主任委员 [1][2] - 葛小雷先生被聘任为公司秘书,同时不再担任联席公司秘书,吴嘉雯女士也不再担任联席公司秘书 [2]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管理细则》等多项证券事务管理制度 [2]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中国铝业(601600)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细则
2025-06-26 19:32
内幕信息管理 - 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2]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秘为负责人[2] 内幕信息界定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30%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知情人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3个交易日内报送保密承诺书[13] - 公司向控股股东等提供未公开信息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表[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十年[13] 重大事项管理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督促签名确认[15] - 相关主体配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备忘录制作[14][15] - 重大事项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6]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按情节轻重处罚,严重担责或移交司法[20] 其他 - 公司代码为601600,简称为中国铝业[27][31][39] - 非财务和财务类内幕信息知情人填相应登记表[26][30] - 内幕信息保密承诺书分定期和临时两种[32][35] - 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等提供未公开信息填情况表[38] - 报送信息依据列明文件名称、颁布单位及适用条款[43] - G栏填报送信息时间具体到日[45] - H1 - H5填上市公司知悉信息人员相关信息[45] - H6 - H8填该知情人关系人相关信息[45] - 多个H栏关系人分行填写[45] - I1 - I5填股东、实控人知悉信息人员相关信息[45] - I6 - I8填该知情人关系人相关信息[45] - 多个I栏关系人分行填写[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