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60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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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20:21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汇报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认为安永所具备资质和能力,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委员会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 [2][8]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安永华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总部在北京,截至 2024 年末有合伙人 251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执业资格,是中国首批获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 H 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 [2] - 安永华明有分所 23 家,2023 年度综合评价百家排名第一,截至 2024 年末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超 1500 人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逾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 安永香港是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经财政部批准取得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在美国和日本相关机构注册 [3]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安永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安永所履职良好,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已出具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4][5] - 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安永华明(A 股)和安永香港(H 股)为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2024 年度外部审计费用为 552 万元,包括商定程序 60 万元、中期审阅 150 万元、年度审计 296.5 万元、年度内控审计 [5]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安永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相关事项已事前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 安永所按约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核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合规,内部控制有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6] - 审计过程中,安永所就独立性、人员构成、审计计划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 [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核查评价 - 审计委员会对安永所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等进行核查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能力,2024 年 3 月 26 日审议通过聘任议案并提交董事会 [6] 审前沟通 - 2024 年 12 月 5 日,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审计范围、时间节点等事项 [7] 听取汇报与审议 - 2025 年 3 月 26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安永所 2024 年年审工作汇报并沟通交流,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 [8] 总体评价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守规定,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审查安永所资质和能力,在年报审计期间充分沟通,督促其出具审计报告,履行了监督职责 [8] - 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所在年报审计中态度公允客观,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良好,按时完成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8]
中国银河: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报告(王珍军)
证券之星· 2025-03-28 20:21
文章核心观点 独立董事王珍军报告2024年度履职情况,涵盖基本情况、履职概况、重点关注事项等,认为履职促进公司规范发展,维护股东权益,6月任期届满辞职并祝公司持续发展 [1][8] 基本情况 - 王珍军自2018年任银河证券独立董事,2024年6月任期届满辞去相关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1] - 王珍军兼职大连银行独立董事,其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 [1] 年度履职概况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 王珍军应参加董事会4次,审议议案31项,均亲自出席且投赞成票,参加股东大会1次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 王珍军任职战略、审计、合规与风险、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各委员会分别召开3、3、2、3次会议,他均全部出席并履职 [2][3]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 王珍军对内部控制等事项审查监督,参加培训交流并发表独立意见 [3] 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 王珍军会同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门、分管领导沟通,监督内控执行;与外部审计机构安永华明和安永保持联系,督促履职并参与评价 [3] 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 王珍军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直接沟通,提升沟通效率效果 [4] 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 王珍军参加会议并与管理层沟通提建议,公司管理层全力支持其履职 [4]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关联交易情况 - 公司按规定实施关联交易管理,对与银河金控的持续关联交易跟踪分析,确保合规 [4]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 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4] 董事、高管人员提名情况 - 公司2024年多次审议董事、高管提名聘任、离任议案,程序符合规定 [4][5]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 公司未达法定披露标准,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5]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公司2024年聘任安永华明和安永为外部审计机构,费用552万元,决策程序合规 [5][6]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 公司2023年度每10股派现金2.2元,议案获股东大会批准,符合规定和股东利益 [6]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 公司无相关承诺 [6]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 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维护股东权益 [7]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 公司建立内控机制,有效执行,无重大缺陷,保持有效内控 [7][8]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 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依法合规运作,决策科学高效 [8] 独立董事认为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 无 [8] 总体评价 - 王珍军履职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任期届满辞职并祝公司持续发展 [8]
中国银河: 中国银河: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20:21
文章核心观点 安永华明对银河证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认为公司在该日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 银河证券董事会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 [1]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 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工作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 内部控制有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情况变化可能使内部控制不恰当或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有风险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 银河证券于2024年12月31日按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
中国银河: 中国银河: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20:21
文章核心观点 安永华明审计中国银河证券2024年财务报表后,对其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说明,未发现汇总表与审计资料重大不一致 [1] 审计情况 - 安永华明审计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注,并于2025年3月28日出具审计报告 [1] 汇总表情况 - 公司按相关要求编制《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公司责任 [1] - 安永华明未发现汇总表与审计公司财务报表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且除审计财务报表程序外,未对汇总表执行额外审计程序 [1] 阅读说明 - 为更好理解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与经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2] 适用范围 - 本专项说明仅供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2]
中国银河: 中国银河: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19:36
文章核心观点 中国银河证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多项议案,部分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还听取了多个报告 [1][9][10]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于2025年3月29日在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青海金融大厦M1919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1] - 会议由董事长王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3名董事通讯表决 [1] - 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1] 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关于提请审议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1][2] - 《关于提请审议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8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30.62亿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2%,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已获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3] - 《关于提请审议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2024年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5]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已获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6]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报告》,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8] 其他审议通过的议案 - 《关于提请审议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已获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3] - 《关于提请审议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已获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3][4] - 《关于提请审议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4][5] - 《关于提请审议<2024 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已获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5] - 《关于提请审议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暨 ESG 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已获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6]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 2024 年度工作报告》,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要点》,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已获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6][7]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7] -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履职评价内容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已获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8] - 《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麻志明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8] - 《关于审议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已获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8][9] - 《关于提请审议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2025 年修订)>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已获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9] - 《关于审议 <公司会计审计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9] - 《关于提请召开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确定股东大会时间、地点,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听取报告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10]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反洗钱工作情况的报告》 [10]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廉洁从业管理情况的报告》 [10] -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技术业务用房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 [10]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0]
中国银河: 中国银河: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19:25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公布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该方案不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2][4] 分组1: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 2024年公司实现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31亿元,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89.04亿元 [1] -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96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21.43亿元(含税),考虑2024年中期已分配现金股利,分红总额占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2% [1] - 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A股股东以人民币支付,H股股东以人民币或等值港币支付,港币折算汇率按相关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确定 [2] - 若在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变动,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配金额,2024年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1] 分组2: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 - 2024 - 2022年现金分红总额分别为30.62亿元、24.06亿元、23.32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现金分红比例为91.12%,不低于30% [2][3] 分组3: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议案,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获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4] -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后两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有关股息派发基准日及暂停股份过户登记日期等事宜将另行公告 [4]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议案,同意该方案 [4]
中国银河(601881) - 中国银河: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
2025-03-28 18:32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邮件发送[1] - 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1] 议案表决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等7项议案均全票通过[1][2][4]
中国银河(601881) - 中国银河: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
2025-03-28 18:31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拟每10股派现金股利1.96元,拟派总额2143142842.18元[2] - 2024年度预计现金分红总额3061632631.68元,占净利润30.52%[2][3] - 2024年度中期已每10股派0.84元,分红总额918489789.50元[2] 会议相关 - 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 - 各项议案表决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3][4][5][6][7][9][10][11][12][13][14][17] - 《2024年财务决算方案》等多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9][11] 其他事项 - 同意选举麻志明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1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11] - 授权董事长确定2024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地点[19]
中国银河(601881) - 中国银河: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3-28 18:31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净利润100.3083766486亿元[3] - 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289.0404690817亿元[3] 分红情况 - 2024年度拟每10股派1.96元,总额21.4314284218亿元[3][4] - 2024年中期已分9.1848978950亿元,全年预计30.6163263168亿元[4] - 近三年累计分红77.9871723280亿元,比例91.12%[5]
中国银河(601881) - 中国银河: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3-28 18:28
内部控制责任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是银河证券董事会责任[3]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4] 内控情况 - 审计银河证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内控存在不能防错及推测未来有效性风险[5] - 银河证券于2024年12月31日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