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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盈电子(603286)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7-14 16:3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30日13点30分在常州召开[4] - 网络投票7月30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平台时间不同[6][7] -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等议案》等多项议案[9] 股权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4日,A股代码603286[14] - 7月24日登记在册股东7月29日前工作时间办登记[16]
日盈电子(603286)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4 16:3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7月11日发通知,7月14日召开[1]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1] 议案情况 - 审议通过变更住所、注册资本等议案[1]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 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日盈电子(603286)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4 16:3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6位董事全部出席[1] - 拟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5]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变更公司住所等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3] - 审议通过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制度议案,部分修订制度需提交审议[4] - 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5]
日盈电子: 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4 17:21
公司资金占用防范制度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防止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维护全体股东和债权人权益,建立长效机制 [1] - 主要股东定义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1] - 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占用(通过关联交易产生)和非经营性占用(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等) [1] 关联交易规范与执行 - 制度对关联交易具有法律约束力,覆盖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管 [2] - 控股子公司(持股50%以上或实际控制)需参照执行 [2] - 禁止通过拆借、委托贷款、虚假票据等六类方式向主要股东提供资金 [2] - 关联交易需按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决策,超董事会权限需提交股东会 [2] 监管与责任追究机制 - 董事及高管负有维护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需勤勉履职 [3] - 财务部需定期审查资金往来,限制经营性占用并杜绝非经营性占用 [3] - 发生侵占时,董事会需采取公告、诉讼等措施,严控"以资抵债"条件 [3] - 纵容资金占用的高管将受处分,重大责任董事可被罢免 [4] 违规处罚与制度效力 - 非经营性占用造成不良影响时,相关责任人将受处分及经济处罚 [4] - 违规行为导致投资者损失的,除内部处罚外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4]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与国家法律冲突时以法律为准 [4]
日盈电子(60328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7-14 16:45
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4] 累积表决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7]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9] - 票数超半数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排序当选[10] 缺额处理 - 当选人数不足,按不同情况进行后续选举[9][10]
日盈电子(603286)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4 16:45
公司基本信息 - 2017年5月12日核准首次发行2201.9万股,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7,423,931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每股1元[16]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7,423,931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东相关 - 发起人蓉珠等认购股份及对应股权比例[15][16]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5] - 董事、高管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8] - 六种情形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1]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设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设董事长一人[97]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9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0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5]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不同要求[139]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9] 公司变更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59]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59][16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5]
日盈电子(60328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4 16:30
资金支取与使用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顾问[5]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6个月内置换[10]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1]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1] - 公司超募资金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或还贷不超总额30%[12]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期限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9]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4] - 募投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15] - 募投完成后节余在净额10%以上,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0] - 募投完成后节余低于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20] 项目变更与核查 - 仅变更募投地点,经董事会审议,2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7] - 拟变更募投项目,经董事会审议,2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8]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出具报告并披露[20] 审计与检查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1] - 保荐人或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检查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1] - 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1]
日盈电子(6032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4 16:30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设1名董事长[4] 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形应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类交易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应按规定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4种情形,财务资助事项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发生“财务资助”交易,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9] - 董事会会议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增加新议题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0]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除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还需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2] - 关联交易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2]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15]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特殊情况不受限[1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其他规则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2] - 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5]
日盈电子(603286) - 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7-14 16:30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1] 子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资金管理 - 公司不得拆借资金给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2] - 不得向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 关联交易 - 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需按规定决策实施[3] 资金审查 - 财务部应定期检查并上报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审查情况[3] 资产侵占处理 - 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应采取措施[4] - 发生资金侵占严格控制“以股抵债”或“以资抵债”条件[4] 责任追究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将处分责任人[4] - 公司违规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5]
日盈电子(603286)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4 16:30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批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董事会决议批准[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不足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不足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足0.5%,经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可实施[13] 担保审批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无论数额大小,均由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6]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应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人,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应向董事会或股东会报告,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经决议通过[14]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7]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0] - 公司应在年度和半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中披露报告期重大关联交易[21] - 公司审计委员会监督关联交易并在年度报告发表意见[21] - 公司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按变更后金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3] -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可比第三方价格等原则执行[23] - 公司按不同情形采用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定价方法[24] - 关联交易无法按原则和方法定价需披露定价原则和方法并说明公允性[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