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柯(60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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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603566)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7:05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本报告期比 | | 年初至报告期 | | --- |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增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末比上年同期 | | | | 减变动幅度 | | 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263,583,054.80 | -5.39 | ...
普莱柯(603566) - 普莱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30 17:0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要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能够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续聘以及改聘(以下合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推 动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
普莱柯(603566) - 普莱柯重大内部信息报告及保密制度
2025-10-30 17:03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和仲裁需报告[7] 重大信息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联系并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6]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17]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需及时报送资料[18]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制定制度、指定联络人并报证券事务部备案[18]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承担责任[19] 内幕信息保密 - 各部门应制定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1] - 董事长、总经理等为保密工作负责人,与相关人员约定保密义务[21] - 重大信息文件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限定查阅权限[22] - 公司保留追究擅自披露信息的顾问等责任的权利[22] - 信息公开披露前,相关人员应控制知情范围,内幕人员不得谋利[23] - 内幕人员应妥善保管载有内幕信息的资料,不准外借、复制等[24] - 内幕信息未公布前,内幕人员不准向外界泄露信息[24] - 从事内幕信息相关岗位人员应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专用设备[24] - 打字员打印内幕信息材料时应设警示标识,无关人员不得滞留[24] - 工作人员要保证电脑储存的内幕信息资料不被调阅、拷贝[24] - 文印员应按批示数量印制文件,损坏资料当场销毁[24] - 内幕信息公布前,机要、档案人员不得外借相关文件资料[24] - 财务等人员不得在公告前泄露公司报表及数据,不得在内部网站传播[25] - 外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需经同意并签保密协议,保密期至信息披露[25] - 内幕人员违规将被追究责任,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25]
普莱柯(603566) - 普莱柯投资、担保、借贷制度
2025-10-30 17:03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担保、借贷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 担保、借贷行为,使投资、担保、借贷行为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防范经营 风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范的行为包括公司的投资、担保、借贷行为,公司其它经 营行为另行规定。 第三条 列入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的投资、担保、借贷行为按决策权限 分别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可以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直接组织实施。 投资、担保、借贷制度 第四条 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在做出决策时,遵照各自的议事 规则和工作规则进行,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做出的决策同时接受审计委员会 的监督。 第五条 本制度的决策行为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争取效益最大化; (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挥和加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四)采取审慎态度,规模适度,量力而行,对实施过程进行相关的风险管 理,兼顾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五)规范 ...
普莱柯(603566) - 普莱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30 17:03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 者关系管理,促进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和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投资者 关系管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 ...
普莱柯(603566) - 普莱柯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10-30 17:03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公司应重新聘任[7]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10]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1] 董事会秘书任职与义务 - 不得担任情形包括近3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5] - 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9]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14] - 聘任董秘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7] - 解聘需充分理由并向监管机构报告[10] - 离任需接受审查并移交档案等事项[10] - 工作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1]
普莱柯(603566) - 普莱柯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2025-10-30 17:03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营业用主要资产处置超30%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管理责任与保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秘负责组织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2] - 董高及各部门、子公司应做好内幕信息保密[3] 档案与备忘录管理 - 重大事项需填知情人档案和制作进程备忘录[7] - 相关主体分阶段送达档案,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8] - 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0] - 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报送交易所[10] - 档案登记表一事一记[20] 违规处理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19] - 股东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20]
普莱柯(603566) - 普莱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30 17:03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必须按照公开信息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和股东会、董事会决 议及审批程序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 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 时,应当及时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 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 ...
普莱柯(603566) - 普莱柯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30 17:03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7,11]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上一年度工作报告[7] 审计职责与范围 - 审计部对公司各机构、子公司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6] - 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涵盖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环节[7,8] 审计证据与档案 - 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记录在工作底稿[8] - 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一般为20年,重大事项为永久性档案[8] 审计审批与报告 - 公司部门查阅审计档案需经部门负责人和内审负责人核准,对外需董事会秘书和总经理审批[9] - 审计人员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1] 特定事项审计 - 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2,13,14,15] - 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并发表意见[15] 信息披露审计 - 在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6] - 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17] 人员管理与制度 - 公司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绩效[19] - 对违规人员和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可视情节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19,20]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及时修订[2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2]
普莱柯(603566) - 普莱柯总经理工作规则
2025-10-30 17:03
总经理工作规则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 理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公司总经理工作行为,确保公司经营层有效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应以公司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充分考虑公司应承担的 社会责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诚信、勤勉尽责地履 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董事会秘 书 1 名。其中董事长提名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总经理提名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每届任期不超过聘 任其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会任期。 第二章 总经理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 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