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药房(603939)

搜索文档
益丰药房: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14
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 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 [1] - 制度适用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 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1] - 管理原则包括合法合规 公开透明 平稳过渡及保护股东权益 [1] 离职情形与程序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 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 [2] - 公司需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离任公告 说明离任时间 原因 职务 后续任职情况 未履行承诺及对公司影响 [2]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 包括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 [2] - 董事辞职一般自辞职报告送达时生效 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 [3] - 明确八类不得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 被判处刑罚 破产责任 失信被执行人 市场禁入及被认定不适合任职等 [3][4] - 出现不得任职情形时 相关人员应立即停止履职或被解除职务 未及时解除则其投票无效 [4]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更换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更换 任期届满未连任即自动离职 [4]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 无正当理由解任需予以赔偿 [5] 离职责任与义务 - 离职人员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 包括文件 印章 数据资产及未了结事务清单 [5] - 忠实义务及保密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不当然解除 执行职务的责任不因离任免除 擅自离职需承担赔偿责任 [5] - 离职人员需继续履行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 未履行完毕需提交书面说明及后续计划 否则公司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6] - 离职人员应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 不得拒绝提供文件及说明 [6] - 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 持股管理 - 离职人员买卖公司股票需遵守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禁止性规定 [6]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7]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需遵守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离职后半年内持股变动规定 [7] - 对持股比例 期限 变动方式等作出承诺的 应当严格履行 [7]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及时修改 [7]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并解释 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董事会可修改后报股东会批准 [7]
益丰药房: 益丰药房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1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97.4320万张 每张面值100元 募集资金总额179,743.20万元[1] - 发行费用中扣除新增外部费用469.99万元 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103.02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179,376.23万元[1] - 募集资金已存入专项账户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1]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44,306.22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9,743.24万元[2] - 公司决定将"益丰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建设完成日期从2025年7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2] - 项目总投资额253,432.79万元 包含江苏二期和湖北医药分拣建设项目[2] 资金置换原因及操作 - 因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员工薪酬需通过基本存款账户支付 无法直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支付人员工资[3] - 公司拟以不超过705万元自有资金先行垫付数字化项目人员薪酬 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4] - 置换操作需经付款流程审批 并征得监管银行审核同意 确保资金用途符合规定[4] 审议程序及监管意见 - 该议案已于2025年7月30日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5] - 保荐人中信证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认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5] 项目实施影响 - 该资金置换安排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保障数字化项目正常推进[4] - 操作流程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相关规定[3][4] - 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 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4][5]
益丰药房: 益丰药房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1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97.4320万张 每张面值100元 募集资金总额17.97亿元[1] - 募集资金净额为17.91亿元(已扣除发行费用469.99万元 并增加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103.02万元)[1] - 募集资金存放于监管账户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4,306.22万元 占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9,743.24万元的24.65%[2] - 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362.10万元 投资进度达91.29%[2] -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8,064.20万元 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 募投项目延期详情 - 数字化项目建设完成日期从2025年7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1][4] - 延期原因包括系统平台链路协同难度大 硬件软件需充分试用反馈迭代[3] - 部分支出需用自有资金垫付后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3] - 项目实施主体 方式 资金总额及用途均未发生变化[1][4] 项目内容与影响 - 数字化项目涉及基础设施优化及商品 物流 财务等系统平台搭建[2] - 项目将大数据 云计算技术与实际经营业务全面融合[2] - 延期属于审慎决定 不会对项目实施和公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4] - 符合监管规定和公司长期发展规划[4] 审议程序 - 2025年7月30日经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4] - 监事会认为决策程序合规 不影响公司经营和股东利益[5] - 保荐人对延期事项无异议[5] - 本次延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益丰药房: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14
核心观点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 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全面管控 涵盖治理结构 人事 财务 经营投资 信息披露 审计监督及考核奖惩等方面 确保子公司规范运作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1][2][3][4][5][6][7][8][9][10][11][12][13] 治理结构管理 - 公司通过行使股东权力制定子公司章程并依法建立控制架构 子公司需设立股东会(全资子公司除外)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并规范运作 [5] - 控股子公司召开股东会时 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参会并行使表决权 会议决议需第一时间报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 - 全资子公司的董事和监事由公司委派 控股子公司的董事和监事由公司推荐并通过子公司章程选举确定 [7] - 子公司召开股东会 董事会或其他重大会议前 需将会议通知 议题和议案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审核 由董事会秘书判断是否需经公司批准或属于应披露信息 [8] - 公司参会代表需按公司决策结果在子公司会议上表决或发表意见 若公司无法提前决策 可要求子公司延期召开会议 [9] - 子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需经子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批准并报备公司 [10] 人事管理 -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行使股东权利 委派或推荐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 人选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讨论确定 [11][12] - 委派或推荐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依法履行义务 督促子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协调公司与子公司工作 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决议执行 维护公司利益 并事先与公司证券投资部沟通审议事项 [13] - 公司实施两级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子公司设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对其进行职能管理 指导和监督 [14] - 子公司需根据公司人力资源政策建立自身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并经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实施 [15] - 子公司的组织管理 人力资源规划 人员编制 薪酬总额 干部管理及人力资源业务管理需按公司人力资源制度执行 [16] - 子公司人员招聘 培训 绩效 薪酬及劳动关系管理等日常人力资源业务需严格按相关制度和流程执行 [17] -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对子公司相关制度符合性 流程执行 业务规范和业务绩效进行检查监督以管控风险 [18] 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部接受公司财务管理本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公司财务管理本部推荐或委派的财务人员接受公司财务部管理 [19] - 子公司需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成本 费用和资金管理 [20] - 子公司需执行国家财务管理政策和会计制度 并制定适应自身情况的财务管理制度 [21] - 子公司需及时向公司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以满足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要求 其会计报表需接受公司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2] - 子公司需严格控制与关联方之间资金 资产及其他资源往来 避免非经营占用 异常情况需由财务管理本部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措施 [23] - 子公司实施对外借款需考虑利息承受能力和偿债能力 报送公司批准并按公司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24] -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时 子公司需按公司对外担保规定程序申办并履行债务人职责 [25] -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或互相担保 [26] 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 - 子公司经营活动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并根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制定自身经营管理目标 建立目标考核管理体系 [27] - 子公司需及时 准确 全面向公司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和提供生产经营报表数据 并合理保存原始数据 [28] - 子公司需按公司要求编制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年度经营计划与财务预算 [29] - 子公司生产 经营中出现异常情况如行业政策 市场环境或管理机制重大变化时 需及时上报公司 [30] - 公司对子公司生产经营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落实 [31] - 子公司需完善资产购买和处置 重大合同订立等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 实施前需经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并提前报告公司 若需公司决策 需经公司履行程序后方可召开会议 [32] - 子公司对外投资需参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执行 公司派出人员需按公司决策或指示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33] - 子公司实施对外融资需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向公司提交可行性报告 由公司相关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34] - 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 互相担保 进行抵押 质押 收购或出售资产 关联交易等行为需按法律法规 子公司章程和公司规定履行批准手续 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35] - 子公司因项目融资需公司提供担保时 需提前向公司财务部报送担保申请 财务报表和贷款用途等材料 由公司财务管理本部审核并经公司决策程序批准后方可办理 [36] - 原则上子公司不得进行委托理财 证券投资 房地产投资 矿业权投资 信托产品投资等风险投资 拟实施时需事先向公司财务部提交财务分析和风险控制机制等材料 经公司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37] - 在经营和投资活动中因越权行为造成损失的 需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批评 警告直至解除职务的处分 并可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38]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证券投资部是唯一对外信息披露部门 子公司不得自行对外披露重大事件或未公告信息 确需披露时需事先通知公司证券投资部核查确认 [39] - 子公司需谨慎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未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不得接受财经 证券类媒体采访 采访中涉及经营数据需以公开信息为准 不得披露未公开信息 [40] - 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 发生重大事项时需及时报告公司 公司派出的董事 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需通过证券投资部和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重大事项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41] - 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知悉重大事项当日以电话等即时通讯方式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投资部 无法判断重要性时需及时沟通 [42] - 子公司在交易活动中需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并及时履行审批和报告义务 [43] - 子公司董监高需积极配合公司了解重大事项执行和进展情况 及时准确完整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 [44] - 子公司需适用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报备和保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45] - 信息报告义务人因瞒报 漏报 误报或不履行报告义务导致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或报告失实的 公司将追究责任 造成损失的可给予通报批评 警告 记过 降职 降薪 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处罚等处分并可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46] 内部审计监督与检查 - 公司审计督查本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 评估经营状况和经营者工作业绩作为考核依据 [47] - 公司建立对子公司的巡检制度 由审计督查本部牵头组织财务 工程 人事 行政办公室等部门检查子公司财务 工程 人事 重大合同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 [48] - 子公司总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离任时 由公司审计督查本部进行离任审计 [49] - 子公司需积极配合公司审计督查部门的审计工作 安排人员提供所需资料和必要工作场所 [50] - 子公司需严格执行经审批的内部审计意见书和内部审计决定 [51] - 子公司需接受公司审计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阻碍审计人员执行任务 [52] 考核奖惩 - 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考核制 根据经营战略 年度经营计划和管理要求制定绩效考核目标 期末进行考核与评价 公司每年根据经营绩效评估结果实施奖惩 [53] - 公司绩薪共享本部与财务管理本部负责管理对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工作 [54] - 子公司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履行责任和义务给公司或子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需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55] 附则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 修改和解释 [56]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国家新颁布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 需按国家规定执行并及时修改本制度报董事会审议 [57]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改亦同 [58]
益丰药房: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14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规范管理行为 加强投资者沟通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2] - 平等性原则要求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并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便利 [2] - 主动性原则要求主动开展管理活动并回应投资者诉求 [2] - 诚实守信原则要求注重诚信规范运作 [2]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通过信息披露促进投资者了解公司发展战略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3] - 建立稳定优质的管理平台树立良好市场形象 创造良好融资环境 [3] - 提高公司管理透明度并改善治理结构 [3] - 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 [3]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 - 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3] - 证券分析师 行业分析师 研究员及基金经理等 [3] -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3] - 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机构等 [3] - 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3] 投资者关系工作内容 - 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 [3] -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3] - 公司经营 管理 财务及运营信息如生产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 研发成果 经营业绩和股利分配 [3] - 依法可披露的重大事项如重大投资变化 资产重组 收购兼并 对外合作 对外担保 重大合同 关联交易 重大诉讼或仲裁 管理层变动及大股东变化 [3] - 企业文化包括核心价值观 公司使命和经营理念 [3] - 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3]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 - 分析研究监管部门政策法规 公司发展战略 行业动态 股价行情 资本市场动态及投资者构成变动 [4] - 信息沟通包括建立内部信息沟通制度 信息披露 回答咨询及收集投资者评价 [4] - 危机处理针对重大诉讼 重组 人员变动 交易异动或自然灾害等提出方案维护形象 [4] - 公共关系维护与监管部门 交易所及行业协会的关系 [4] - 来访接待与投资者 分析师及媒体保持联络并举行说明会或路演 [4] - 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披露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5] - 媒体合作维护财经媒体关系 [5]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管理如网站 新媒体 电话 传真 邮箱及投资者教育基地 [5] - 建立重大事项沟通机制与投资者充分协商 [5] - 设立专门咨询电话 传真和邮箱由专人负责并保证畅通 [5] - 安排现场参观和座谈避免接触未公开信息 [5] 股东会及投资者说明会安排 - 为股东提供便利如网络投票并在会前与投资者沟通征询意见 [6] - 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 现金分红说明会和重大事项说明会 董事长和总经理应出席 [6] - 需召开说明会的情形包括现金分红未达规定 终止重组 交易异常波动 重大事件受关注或监管要求 [6] - 说明会需事先公告事后披露并采取便于参与的方式如网络直播 [7]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说明行业状况 发展战略 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 分红情况及风险 [7] - 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并采用视频或语音形式 [7] 投资者权益支持 - 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投资者保护机构的活动如持股行权 公开征集权利 纠纷调解和代表人诉讼 [7] - 积极配合调解投资者与公司的纠纷 [7] - 承担处理投资者诉求的首要责任并依法及时答复 [8] - 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并积极办理投诉 [8] - 配合支持投资者维护股东权利的合法行为 [8] - 关注媒体宣传报道并必要时回应 [8]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设置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负责人 证券投资部为日常事务部门 [8]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需为董事会秘书提供便利 [8] - 禁止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发布误导性信息 选择性披露 预测股价 未授权发言 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违反公序良俗 [8][10]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职责 - 拟定管理制度并建立工作机制 [9] - 组织投资者沟通联络活动 [9] - 处理投资者咨询 投诉和建议并反馈给董事会和管理层 [9] - 管理维护相关渠道和平台 [9] - 保障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 [9] - 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工作 [9] - 统计分析投资者数量 构成及变动 [9] - 开展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活动 [9] 投资者关系人员要求 - 忠诚于公司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诚信自律 [8] - 熟悉公司运营 财务和产品状况 [11] - 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并熟悉证券 法律 财务及相关法规 [11] - 了解金融市场和证券市场运作机制 [11] - 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 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11] - 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较高的文字修养 [11] 内部协作与培训 - 其他职能部门和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11] -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以提高效率和服务水平 [11] - 各部门需第一时间报告披露事项以便全面掌握公司动态 [11] - 除非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应避免代表公司发言 [11] 制度执行与修改 - 董事会负责制度的制定 修改和解释 [11]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执行 [12] - 如与国家新颁布法律或修改后章程抵触 则按国家规定执行并及时修改制度报董事会审议 [12] - 制度自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12]
益丰药房: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1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保护投资者权益并确保资产安全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 对外担保定义为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担保 包括借款担保、银行信用证和承兑汇票担保等 [2] - 制度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 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 [2] - 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 否则不得签署担保法律文件 [3] - 担保原则包括合法、审慎、互利、安全 并要求采取反担保等措施防范风险 [3] - 独立董事需就对外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并在年度报告中专项说明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 [3] 对外担保对象审查标准 - 担保对象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包括互保单位、重要业务关系单位、潜在重要业务关系单位及子公司等 且必须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3] - 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前需掌握债务人资信状况 并进行利益和风险分析 [4] - 申请担保人需提供企业基本资料、担保申请书、近三年审计财务报告、借款主合同复印件、反担保资料等文件 [4][5] - 经办责任人需对申请担保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 按程序报批 [5] - 明确禁止担保情形 包括资金投向违规、财务资料虚假、历史担保违约、经营恶化、反担保不足等 [5] 对外担保审批程序 - 股东会为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权限行使决策权 超权限需报股东会批准 [6] - 董事会审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6] - 需报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包括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连续12个月累计担保超总资产30%、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对股东及关联方担保等 [6] - 十二个月内担保按累积计算原则适用审批规定 [7] - 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风险评估作为决策依据 [7] - 独立董事需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意见 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担保情况 [7] 担保合同与反担保管理 - 对外担保必须订立书面担保合同 为第三方担保还需订立反担保合同 [7] - 担保合同需包含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担保方式、担保范围、保证期限等要素 [10] - 责任人需全面审查主合同及担保合同 对不合理条款要求修改 否则拒绝担保 [8] - 董事长或授权人员根据决议签署合同 严禁越权签订 [8] - 可签订互保协议 并要求对方提供财务资料 [8] - 及时办理反担保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 [8] - 子公司提供反担保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 - 担保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9] 对外担保执行与风险监控 - 财务部门负责经办 法务部门协助办理 [9] - 财务部门职责包括资信调查、办理担保手续、跟踪监督、文件归档、向审计机构提供担保信息等 [11] - 法务部门职责包括协同资信调查、审查法律文件、处理法律纠纷、追偿事宜等 [11] - 需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原始资料 定期核对并关注担保时效 [10] - 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等情况 [10] - 发现被担保人经营恶化或重大事项时需及时报告董事会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0][12] - 被担保人违约时需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 [12] - 履行担保义务后需向债务人追偿 [12] - 发现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时需请求确认担保合同无效 [12] 信息披露与保密要求 - 需按《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4] - 任何部门及责任人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担保情况并提供披露所需文件 [14] - 需披露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对子公司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等信息 [14]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交易日内未还款或出现破产等情形时需及时披露 [14] - 信息披露前需控制知情范围 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14] 违规责任与处分机制 - 董事会根据损失及风险大小对有过错责任人给予处分 [15] - 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15] - 违反制度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怠于职责将受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15] - 擅自使公司承担无须承担责任造成损失将受行政处分并赔偿 [15] - 未造成损失仍可依据公司规定处罚 [15]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按相关制度执行 [15]
益丰药房: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14
内部控制目标 - 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1] -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 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1] - 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提升管理水平 增进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1] - 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1] 内部控制原则 -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 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各种业务和事项 [1] - 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2] - 制衡性原则: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2] - 适应性原则: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 并随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2] - 成本效益原则: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 以适当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2]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 股东会行使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表决权 [3] - 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决策 [3] -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日常经营实施管理 [3] - 各职能管理部门及项目部贯彻执行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 编制业务流程 修订完善业务管理规范 [3]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4]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 监督内部控制有效实施和自我评价 [4] - 审计督察部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 发现缺陷按程序报告 [4][9] 人力资源与企业文化 - 制定人力资源管理等规章制度及管理流程 包括绩效管理用工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 [4] - 明确职员职务任免薪酬福利考核奖惩员工培训岗位调配等内容 [4] - 加强职业素质和能力提升与控制 有效实施绩效考评体系 [4] - 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 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 [5] - 加强法制教育 增强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 [5] 风险评估机制 - 全面系统持续收集相关信息 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5] - 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 确定风险承受度 [5] - 内部风险关注人力资源因素管理因素自主创新因素财务因素安全环保因素等 [5][6] - 外部风险关注经济因素法律因素社会因素科学技术因素自然环境因素等 [6] - 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 [6] 控制活动措施 - 控制活动包括部门设置岗位责任业务规章业务流程等 [6] - 采取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措施 [6] - 建立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机制并实施分离措施 [7] - 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规定 明确各岗位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7] - 实行会计系统控制措施 配备会计从业人员 严格执行国家会计准则制度 [7] - 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编制经营资本财务等年度收支总体计划 [7] - 制定供应商准入询价比价供应商评价及管理等流程 规范采购与供应 [8] - 规范合同票据印章管理 实行专人管理相互牵制适当审批严格登记原则 [8] - 制定资产管理制度 对实物资产验收入库存调拨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 [8] - 制定人力资源总体规划 在招聘培训晋升薪酬等方面制定相关流程制度和管理办法 [9] - 规范档案管理 妥善保管和分类管理各类档案 [9] - 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 规范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 [9] - 制定关联交易相关制度 明确关联交易内容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 [9] 信息与沟通机制 - 建立公司与各分子公司重大内部信息传递制度 以及分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0][11] - 建立信息传递与反馈机制 促进内部信息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10][11] - 建立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 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控制 [11] - 建立研发生产经营的信息采集整理分析传递系统 促进信息集成与共享 [11] - 建立畅通高效的信息传递渠道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确保信息准确传递 [11] - 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明确信息披露原则内容程序责任保密奖惩等内容 [11]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规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12] 内部监督体系 - 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内部控制监督管理流程 包括董事会管理层审计督查部法务部等多级监督 [12] - 审计督查部对内部经济活动和管理制度是否合规合理和有效进行评价控制 [12] - 内部审计监督包括财务审计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等内容 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12] - 董事会每年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 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2]
益丰药房: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14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 旨在规范股东会运作并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且须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于符合法定情形时2个月内召开 [1] - 公司召开股东会须聘请律师对会议召集程序 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2] 股东会职权范围 - 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重大决策权 包括选举董事 审批利润分配方案 增减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 合并分立及修改章程等 [2] - 须经股东会审议的重大交易标准包括: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 或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 或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 [2]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 对外担保行为需符合净资产10% 总资产30%或资产负债率70%等标准 [3]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须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 [4]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若董事会未响应 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若审计委员会未响应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 [5]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且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6][11]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机制 -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 临时提案须在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 [6] - 股东会通知须于年度会议20日前或临时会议15日前公告 内容需包括会议时间地点 审议事项及股权登记日等 [7] - 股东会通知不得无正当理由延期或取消 若延期或取消须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8] 股东会召开形式与出席要求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并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且不得迟于会议当日9:30 [9]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 自然人股东需出示身份证明 法人股东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0][24] - 会议登记册需记录出席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持股数量等信息 召集人与律师需共同验证股东资格合法性 [11][29] 股东会表决与决议机制 - 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 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14]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 合并分立 修改章程 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总资产30%及股权激励计划等 [14]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且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 [17] 决议执行与记录保存 - 股东会通过派现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后 公司须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21] - 会议记录需记载会议议程 出席人员 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等内容 并由董事 董事会秘书及会议主持人签名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21]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 会议程序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22]
益丰药房: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1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外投资活动内部控制 规范投资行为 防范投资风险 保障投资安全并提高投资效益 [1] - 对外投资定义为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战略 获取长期收益 将现金 实物 无形资产等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 具体形式包括股权投资 委托管理 证券投资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 [2] - 对外投资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符合公司章程 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 并符合公司和股东根本利益 [2] -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总部集中进行 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外投资需事先经总公司批准 公司对控股及参股公司投资活动参照本制度实施指导 监督及管理 [2]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 - 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 各自在权限范围内依法决策 [3] - 投资审批需严格按公司法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权限履行程序 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的除外 [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以下由总裁决定 3%-10%由董事长决定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 [3] - 对外投资达特定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包括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 或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 或相关净利润占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 或成交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 或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 [3] - 交易达股东会审议标准时 若标的为股权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6个月 若为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 上交所认为有必要时未达标准也需提供相关报告 [4][5] -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所涉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在连续12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对外投资岗位分工 - 公司负责对外投资管理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估 项目立项前需考虑业务发展规模与范围 投资行业 时间及收益 收集信息并提出投资建议 立项后成立评估小组进行可行性分析 可聘请中介机构参与评估 [6]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 包括筹措资金 办理出资手续 工商登记 税务登记 银行开户等 并实行严格借款 审批与付款手续 [6] - 对外投资管理部门负责长期权益性投资日常管理 监管投资项目 保管投资过程形成的决议 合同 协议及权益证书 建立详细档案记录 未经授权不得接触权益证书 [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对外投资项目信息披露事宜 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 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办公室 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他有关机构依据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 对违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对重大问题提出专项报告 其他部门按职能参与 协助和配合投资工作 [7] 对外投资执行控制 - 公司确定投资方案时应广泛听取评估小组专家及有关部门人员意见及建议 注重现金流量 货币时间价值 投资风险等关键指标 权衡各方面利弊后选择最优方案 [8] - 股东会 董事会决议通过或董事长 总裁决定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后 应明确出资时间 金额 方式及责任人员 实施方案变更需经股东会 董事会 董事长或总裁审查批准 [8] - 投资项目获批准后由授权部门或人员具体实施投资计划 与被投资单位签订合同协议 实施财产转移操作 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前不得支付投资款或办理资产移交 投资完成后应取得投资证明或其他有效凭据 [8] - 公司使用实物或无形资产进行对外投资 资产必须经有资质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需经股东会 董事会决议 董事长或总裁决定后方可对外出资 [8] - 投资项目实施后应根据需要向被投资企业派驻产权代表 如股东代表 董事 财务总监或高级管理人员 以跟踪管理 及时掌握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发现异常情况应向董事长或总裁报告并采取措施 [9][10] -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外投资收益控制 将利息 股利及其他收益纳入公司会计核算体系 严禁设置账外账 [10] - 财务部门需设置对外投资总账及明细账 定期和不定期与被投资单位核对投资账目 确保记录正确性和投资安全完整 [10] - 对外投资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外投资档案管理 保证决议 合同 协议及权益证书等文件安全与完整 [10] 对外投资处置 - 公司应加强对外投资项目资产处置环节控制 投资收回 转让 核销等必须依照本制度及有关制度规定金额限制 经股东会 董事会决议通过或董事长决定后方可执行 [10] - 投资项目终止时应按国家清算有关规定对被投资单位财产 债权 债务进行全面清查 清算过程中注意是否有抽调和转移资金 私分和变相私分资产 乱发奖金和补贴行为 清算结束后应及时收回各项资产和债权并办理入账手续 [11] - 公司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因被投资单位破产等原因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 [11] - 财务部应认真审核与投资资产处置相关审批文件 会议记录 资产回收清单等资料 按规定及时进行会计处理 确保资产处置真实合法 [11] 对外投资跟踪与监督 - 投资项目实施后由对外投资管理部门进行跟踪并对投资效果进行评价 该部门应在项目实施后三年内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书面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包括投资方向是否正确 投资金额是否到位 是否与预算相符 股权比例是否变化 投资环境政策是否变化 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等 并根据问题或经营异常情况提出处置意见 [11] -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监督检查权 检查内容包括投资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设置情况 投资授权批准制度执行情况 投资计划合法性 批准文件 合同 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保管情况 投资项目核算情况 投资资金使用情况 投资资产保管情况以及投资处置情况 [12] 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12] - 本制度所称"以上" "内"含本数 "过" "低于" "多于"不含本数 [1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拟定并解释 由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或公司章程对本制度进行修改 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14]
益丰药房: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14
文章核心观点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审计委员会的运作 确保其有效履行财务监督、内外部审计协调及内部控制评估等职责 以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并替代监事会职权 [1] 人员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 连选可连任 期间若不再担任董事则自动丧失委员资格 [7] - 当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董事会需及时增补 否则委员会暂停行使职权 [8] 职责权限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及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 [11] - 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披露、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会计政策变更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12] - 审计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13] -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须先由审计委员会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4] 会议召开与通知 - 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临时会议需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召开 [18] - 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 常规会议需提前3日发出通知 紧急临时会议在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且保证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的前提下可口头通知 [20][21] - 会议通知需包含时间地点、议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并附完整议案 [22][23] 议事与表决程序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委员可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24][25]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委员视为不能适当履行职权 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 [26] - 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利害关系委员需回避 [28]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审议 年度履职情况需同步披露 [30][31] 会议记录与保密 - 现场会议需作书面记录 出席委员及记录人需签名 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十年 [32][33] - 会议记录需包含日期地点、出席人员、议程、委员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等内容 [33] - 委员对尚未公开的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34] 附则 -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35][36] - 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若与后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 需及时修改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