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68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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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688322) - 公司章程
2025-04-21 20:28
第二条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4 月 | . | I | x | D | | --- | --- | --- | --- | | | | | |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 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9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10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11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5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6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9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0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22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5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9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9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2 | | 第三节 ...
奥比中光(68832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1 20:28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以及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行使如下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
奥比中光(68832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愉Fu Yu)
2025-04-21 20:28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傅愉 Fu Yu) 作为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 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奥比中 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2024年任职期间勤勉、 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 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傅愉(Fu Yu):新加坡国籍,有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1991年毕业于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1995年赴新加坡,获得新加坡国立大学硕士和博士学 位。2006年获得德国洪堡基金会资助,在德国斯图加特大学技术光学所担任洪堡 学者。2009年至2018年 ...
奥比中光(68832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淡敏)
2025-04-21 20:28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淡敏) 作为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 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奥比中 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2024年任职期间勤勉、 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 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淡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获得上海交通大学国 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以及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持有注册 会计师资格证书、国际项目管理师证书(PMP)。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 级审计师,携程集团财务报告经理、财务结算总监和事业部 ...
奥比中光(68832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晏磊)
2025-04-21 20:28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晏磊) 作为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 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奥比中 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2024年任职期间勤勉、 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 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晏磊: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出生,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大 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同时,本 人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 ...
奥比中光(688322)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5-04-21 20:08
资金使用 - 公司拟用不超15亿闲置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可滚动使用[2] - 授权使用期限至下一年相关会议召开日[3] 产品选择 - 拟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4] 风险控制 - 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财务部跟踪并控制风险[6][7] - 公司建资金管理专项制度,独董可监督审计[7] 预期效果 - 本次理财不影响主业及资金周转,能增加收益[8]
奥比中光(688322)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1 20:05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322 公司简称:奥比中光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1 / 277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实现盈利。主要原因系公司 3D 视觉感知相关产品仍处于市场发展 初期,目前仅在部分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尚未迎来大规模爆发,因此虽然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 入同比增长显著,但整体规模仍相对较小;叠加公司为把握行业发展契机,抢占大规模商业化阶 段的市场机遇,在丰富和优化产品结构、智能化改造生产基地等方面投入较大,确保公司"技术 创新投入-商业成果转化"战略得以持续落地,故导致公司短期营业毛利规模无法覆盖中长期布 局投入需求,呈现亏损状态。 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及政策变化,围绕战略规划动态调整经营策略,通过夯实业务基本 盘和推进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技术研发效率;公 ...
奥比中光(688322)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1 20:03
业绩总结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无重大缺陷[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比均为100%[8] - 2024年度内控体系运行良好,无重大、重要缺陷[20] 未来展望 - 2025年强化内控意识,完善内控,深化体系建设[20] 其他新策略 - 依据内控规范体系及制度开展评价工作[12] - 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13]
奥比中光(688322) -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4-21 20:03
人员数据 - 2024年末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241人[1] - 2024年末执业注册会计师数量为2356人[1] - 2024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为904人[1] 业绩数据 - 2023年业务收入总额为34.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8.40亿元[1] - 2023年客户家数为707家,审计收费总额为7.20亿元[1] -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44家[1] 风险相关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2亿元[3] - 2024年3月6日诉讼中需在5%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3] 处罚情况 -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等[4] -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2人次等[4]
奥比中光(688322) -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4-21 20:03
章程修订 - 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1] - 原章程“总经理”修订为“经理”[1] - 修订后章程明确法定代表人权责及股东责任[1][2] - 公司经营范围增加3D打印服务等内容[2] - 修订后公司股份发行原则增加“公开”[2]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60,000,000股,已发行股份数为40000.1万股,每股面值1元[3]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有总额和决议通过比例限制[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数量和处理时间限制[4] - 公司董高人员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4]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股东有起诉公司董高人员等权利及相关时间限制[5][6] - 特定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公司[7] - 公司对外担保有金额关注标准[8][9] - 多种情形可召开临时股东会及相关流程[9][10][11] - 股东提案、股东会通知、表决等有详细规定[11][12][14][15][16] 董事与管理层 - 董事会由9至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19] - 独立董事占比及任职条件有规定[19][21][22] - 董事职责、任期、辞职等有相关规定[17][18][19] -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25] 财务与分红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并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26] -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27] - 公司利润分配有条件限制及相关说明要求[27]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有审议和表决流程[29][30] 其他事项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有通知和公告要求[32][33] - 公司解散需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及相关流程[33]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36]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