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68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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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机器人与AI视觉 奥比中光上半年营收翻倍净利润大增
证券时报网· 2025-08-11 21:35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4.35亿元,同比增长104.14% [1] - 净利润6019.01万元,同比增长212.77% [1] - 公司整体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向好趋势明确 [1] 机器人与AI视觉合作 - 与地平线及地瓜机器人签订合作协议,推动机器人产业技术创新与落地应用 [2] - 提供单目结构光、双目结构光、激光雷达、iToF等全技术路线3D视觉传感器 [2] - 搭建"机器人与AI视觉产业中台",深化3D视觉感知技术发展 [2] 机器人领域应用 - 服务机器人方面与云迹科技、擎朗智能、普渡科技等多家客户合作,覆盖割草机、酒店配送、商用清洁等场景 [3] - 人形机器人方面与微软合作Femto系列iToF深度相机,Gemini335/336系列3D结构光深度相机 [3] - "天工"机器人搭载公司3D视觉传感器夺得全球首个人形机器人马拉松赛事冠军 [3] 行业应用落地 - 线下支付领域加强市场推广,应用于零售、自助货柜、餐饮、医疗等场景 [4] - 与支付宝合作推出"碰一下"支付,已在全国20余个城市电梯铺设 [4] - "碰一下"支付提高商家经营效率和客户支付速度 [5] 技术创新与产品发布 - 发布PulsarME450(国内首款支持多种扫描模式的dToF3D激光雷达)和Gemini345Lg(户外机器人双目3D相机) [6] - 持续研发迭代结构光、dToF、双目等主流技术路线 [6] - 累计申请专利1903项(发明专利990项),软件著作权117项 [7] 专利与技术储备 - 累计获得专利1112项(发明专利479项),软件著作权117项 [7] - 未来将持续通过核心技术赋能生物识别、机器人、三维扫描等千行百业 [7]
奥比中光: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190103.28元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11 21:10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35,469,288.84元,同比增长104.14%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190,103.28元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89,151.39元 [1]
奥比中光发布半年度业绩,归母净利润6019万元,同比扭亏为盈
智通财经网· 2025-08-11 19:48
财务表现 -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收4 35亿元 同比增长104 14%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19万元 同比扭亏为盈 [1] - 扣非净利润3019万元 同比扭亏为盈 [1] - 基本每股收益0 15元 [1] 业绩驱动因素 - 业绩增长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1]
奥比中光(688322.SH)发布半年度业绩,归母净利润6019万元,同比扭亏为盈
智通财经网· 2025-08-11 19:25
财务表现 - 报告期实现营收4.35亿元 同比增长104.14%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19万元 同比扭亏为盈 [1] - 扣非净利润3019万元 同比扭亏为盈 [1] - 基本每股收益0.15元 [1] 业绩驱动因素 - 营收大幅增加是业绩增长主要原因 [1]
奥比中光:上半年营业收入4.35亿元 同比增长104.14%
格隆汇· 2025-08-11 18:45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546.93万元,同比增长104.14%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19.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356.32万元 [1] - 公司整体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向好趋势明确 [1] 战略与业务发展 - 公司加速落地"技术创新投入-商业成果转化"战略,聚焦刚需下游市场进行业务突破 [2] - 持续优化产品性能,推出差异化、高性价比的新产品 [2] - 全栈式研发能力和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为技术迭代创新提供底层动力 [2] 技术优势与行业地位 - 在具身智能机器人、AI端侧硬件升级等赛道具备先发、技术及产品规模化优势 [2] - 人工智能大模型发展推动公司在创新下游应用领域的布局初见成效,迎来"经营拐点" [2] - 致力于打造"机器人与AI视觉产业中台",目标成为3D传感行业全球龙头 [2] 未来规划 - 持续关注行业新兴领域与产品,探索与公司技术结合的应用场景 [2] - 围绕自研核心技术和产品在全球范围开拓潜在客户 [2] - 以"让所有终端都能看懂世界"为使命,提升业务表现和经营业绩 [2]
奥比中光(688322.SH):上半年营业收入4.35亿元 同比增长104.14%
格隆汇APP· 2025-08-11 18:42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3546.93万元 同比增长104.14%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19.01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加11356.32万元 [1] 战略推进 - "技术创新投入-商业成果转化"战略加速落地催化 [2] - 聚焦刚需下游市场进行业务突破并优化产品性能 [2] - 推出差异化高性价比新产品 [2] 技术优势 - 全栈式研发能力和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提供底层创新动力 [2] - 在具身智能机器人和AI端侧硬件升级赛道具备先发优势 [2] - 拥有技术及产品规模化优势 [2] 行业机遇 - 人工智能大模型快速发展推动创新应用领域培育见效 [2] - 公司成功迎来"经营拐点" [2] - 致力于成为3D传感行业全球龙头 [2] 发展前景 - 持续关注新兴领域与产品技术结合的应用场景 [2] - 围绕自研核心技术和产品开拓全球潜在客户 [2] - 打造"机器人与AI视觉产业中台" [2]
奥比中光: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11 18:15
核心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4.3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4.14%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19.01万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为亏损5337.31万元人民币 [2] - 利润总额5185.75万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为亏损5198.13万元人民币 [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36.12万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为负2914.95万元人民币 [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7%,上年同期为-1.79% [2] 资产与股东权益 - 总资产33.2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0.06%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3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2.26% [2] - 基本每股收益0.15元/股,上年同期为-0.13元/股 [2] - 稀释每股收益0.15元/股,上年同期为-0.13元/股 [2] 研发投入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0.94%,较上年同期的49.71%减少28.77个百分点 [3] 股东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0,035户 [3] - 控股股东黄源浩持股27.15%,持有108,903,960股,全部为限售股 [3] - 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72%,持有26,968,320股 [3] - 珠海奥比中芯投资合伙企业持股5.59%,持有22,407,480股,全部为限售股 [3] - 公司存在特别表决权安排,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共10户 [3][4] - 黄源浩担任珠海奥比中芯投资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4]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1,604,593股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5] 公司治理与股票信息 - 公司股票简称奥比中光,代码68832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 - 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88号奥比科技大厦20层 [2] - 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2]
奥比中光: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1 18:1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1,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99元,共计募集资金1,239,630,990.00元 [1] - 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1,981,549.50元(不含增值税)及新增外部费用20,309,421.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57,340,018.80元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净额为115,734.00万元,累计项目投入93,336.01万元,利息收入净额3,438.18万元,节余资金转出25,530.97万元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305.20万元 [2]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多家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包括广发银行、杭州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等 [3] - 2023年7月保荐机构变更为中金公司,并重新与监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4] - 2024年4月同中金公司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05.20万元,主要存放于杭州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等 [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参见"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5] -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 -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已收回 [7]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7]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审议通过将募投项目"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将节余募集资金25,530.97万元转至一般户 [7] -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305.20万元(不含已转出的25,530.97万元) [11] 其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8]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情形 [9] - 公司曾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2,897.51万元 [10] -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加强费用控制,合理控制项目总支出,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投项目虽已整体结项但仍存在尚待支付的合同款项,因此保留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支付完毕 [13]
奥比中光: 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1 18:15
财务表现与经营业绩 -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3,546.93万元,同比增长104.14% [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19.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356.32万元 [3] - 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持续提升,研发与销售形成良性循环发展 [3][9] 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 - 深化"技术研发-产品适配-生态协同"全链条运营体系,强化产业链关键环节竞争力 [3] - 推出双目3D相机Gemini 335Le与单线激光雷达MS 600新品,具备长距高精度感知能力 [7] - 基于自研多核异构三维重建芯片技术开发软硬件引擎,支持三维扫描与3D打印应用 [7] 全球化市场布局 - 海外客户包括比利时Captic、日立集团、韩国Twinny和RoboCare、波兰Lavavision等国际企业 [4] - 通过接入Mac生态、NVIDIA Isaac平台及建立开发者生态推进技术生态整合 [5] - 在北美物流展会ProMat 2025及底特律Automate展会展示产品解决方案 [7] 战略合作与生态建设 - 与深圳市创想三维科技合作推出Otter Lite及Raptor Pro两款3D扫描新品 [7] - 为日立集团"CO-URIBA"提供深度相机实现消费者轨迹跟踪和手势识别功能 [4] - 助力韩国Twinny推出Nargo机器人,无需改造基础设施即可部署物流中心 [4] 产能建设与资本运作 - 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包括机器人AI视觉研发平台与智能硬件制造基地建设 [8] - 2024年回购方案累计回购1,200,971股,支付总额3,382.69万元 [12] - 2025年回购方案累计回购403,622股,支付总额2,002.71万元 [12] 人才激励与治理优化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第二个归属期,向120名激励对象归属109.8840万股 [11] - 取消监事会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 [16] - 修订近20份公司治理制度,包括董事会议事规则、薪酬管理制度等 [16] 行业定位与发展方向 - 专注3D视觉传感器领域,聚焦机器人、智能终端AI视觉、三维扫描等刚需应用场景 [3][6] - 技术方案性能对标国际科技巨头,满足各场景高标准要求 [4] - 定位为"机器人与AI视觉产业中台",推动人工智能+领域创新应用 [8][9]
奥比中光: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1 18:12
公司治理制度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保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关联方范围界定为根据《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同样适用本制度 [1] 资金占用禁止条款 - 公司严禁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经营性资金往来需严格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 [2] - 明确列举14类禁止性资金占用行为,包括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等 [2] - 特别禁止通过"期间占用期末偿还"或"小金额多批次"等变相占用形式 [3] 资金清偿规定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需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抵债需满足资产属于同一业务体系、增强公司独立性等条件 [4] - 非现金资产抵债需经中介机构审计评估,定价需考虑资金现值折扣,并提交独立董事或财务顾问审核 [4] - 以资抵债方案须经股东会批准且关联方回避表决 [4] 关联交易管理 - 关联交易需按《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履行审批程序,存在资金占用问题需及时整改 [4] -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方式损害公司及公众股东权益 [5] - 公司需保持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性,控股股东不得干预经营管理 [5] 监督与追责机制 - 董事及高管需对资金安全尽责,发现占用行为应立即报告并督促信息披露 [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需定期检查资金往来,异常情况需立即披露并采取追讨措施 [6] - 财务部门需监控关联交易资金流向,拒绝违规指令并及时上报 [8] 违规处罚措施 - 资金占用造成损失时,董事会应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并追究责任方责任 [9] - 协助资金占用的董事及高管将面临处分、罢免或解聘 [9]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还将导致相关责任人被追究法律责任 [9]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10] - 制度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