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珠海冠宇(688772)
icon
搜索文档
珠海冠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强)
2024-04-08 19:22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 年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2022年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3年度 (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或称"任期内")履职的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韩强,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自2005年6月起,其先后任 职于北京市贝朗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2013年7月至今,任北京 济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现任北京市朝 ...
珠海冠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军)
2024-04-08 19:22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在2023年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作用。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 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 务。现将本人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24日期间,或称"任期内") 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军,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88年7月起,其先后任职 于北京市物价局、众鑫律师事务所等;1998年6月至今,任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 所律 ...
珠海冠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08 19:22
|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 公告编号:2024-021 | | --- | --- | | 证券代码:688772 转债代码:118024 | |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7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等 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194,265,181.76 元。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 ...
珠海冠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4-08 19:2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珠海冠宇 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宇"、"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珠海冠宇 2024 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 2024 年度发展计 划,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等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8 亿元的担保额度,同时,拟为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与客户所签署销售合同 下的履约义务等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担保 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为 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等,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方式、范围根 ...
珠海冠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08 19:22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 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 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 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及2 ...
珠海冠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08 19:22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赵焱先生、韩强先生、程志佳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赵焱先生、韩强先生、程志佳先生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
珠海冠宇: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4-04-08 19:22
䑹㸐∹Ⱐ䗎㳹儺ᾖ㞢曩∅⒑ 梠㞯ծ爢⠔♸屛椚&4(䫣デ 傆叹劄䀗w毸㢱㣬 2023 目 录 CONTENTS 报告导读 1 董事长致辞 2 01 走进珠海冠宇 02 卓越治理: 引领企业管理之道 03 低碳运营: 为生态绿水增动力 04 筑牢防线: 绷紧安全生产之弦 集团介绍 4 企业文化 4 公司荣誉 5 冠宇里程碑 6 | 治理体系 | 8 | | --- | --- | |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10 | | | 商业道德 | 11 | | 信息安全 | 12 | | 可持续发展管理 | 13 | | 环境合规管理 | 20 | | --- | --- | | 资源管理 | 20 | | 有害排放与废弃物 | 22 | | 气候变化挑战 | 25 | | 人才引进 | 33 | | --- | --- | | 助力人才发展 | 33 | | 构建美好职场 | 35 | | 安全管理 | 42 | | --- | --- | | 安全文化建设 | 43 | | 职业健康管理 | 44 | | | | 审验声明 74 06 创新先行: 引领行业技术进步 可持续供应链: 构建负责任供应网络 社会和谐: 08 | ...
珠海冠宇: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08 19:22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所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 公司认为致同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 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 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约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 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佘丽娜,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 ...
珠海冠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焱)
2024-04-08 19:22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4.2条 所要求的独立性及任职资格。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保持客观独立的判断、维 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 独立 | | |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 | 本年应参 | 亲自出 | 以通讯 | 委托出 | 缺席 | 是否连续两 | 出席股东大 | | 姓名 | 加董事会 | 席次数 | 方式参 | 席次数 | 次数 | 次未亲自参 | 会的次数 | | | 次数 | | 加次数 | | | 加会议 | | | 赵焱 | 16 | 16 | 15 | 0 | 0 | 否 | 2 |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 年的工作中,本人 ...
珠海冠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2024-04-08 19:22
在不影响珠海冠宇(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 下,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 时止。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珠海冠宇 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宇"、"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珠海冠宇 2024 年度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