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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08 19:22
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珠海冠宇 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宇"、"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规定,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至 2024 年 4 月 3 日对公司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 现场检查,现就本次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王大为、关建华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4 年 3 月 30 日至 2024 年 4 月 3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关建华、王克春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 ...
珠海冠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08 19:22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届 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届次 | | 召开日期 | | 会议决议 | | --- | --- | --- | --- | --- |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 2023 | 年 | 3 |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月 20 | 日 | |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 6 项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 2023 | 年 | 4 |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月 16 | 日 | | |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 2023 | 年 | 8 |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 | 员会第一次会议 | 月 11 | 日 | | 案》 |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 2023 | 年 | 10 |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第三 ...
珠海冠宇: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08 19:22
Grant Thornton 致同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致同会计 骑 , 二〇二三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df.gov.cn)"进行查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or)"进行查询 "一 Grant Thornton 载信| 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题语合伙 8 0 文 3 里 元 7 外 一 年 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 351A008095 号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 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珠海冠宇公司 ...
珠海冠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4-08 19:2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珠海冠宇 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宇"、"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负责珠海冠宇上市后持续 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 --- |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划 | |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 | 保荐机构已与珠海冠宇签订承销及保荐 | | | | 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 | | | 利 ...
珠海冠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伟善)
2024-04-08 19:22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在2023年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作用。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 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 务。现将本人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24日期间,或称"任期内") 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伟善,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1998年10月至今,任职于 华南师范大学,历任化学学院教授、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国家地方联合工 程研究 ...
珠海冠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志佳)
2024-04-08 19:22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程志佳,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1989年6月起,先后任职 于哈尔滨三环化工厂、天润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哈尔滨市天润化工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润化工有限公司、广西天润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等;2011年12月至今,任 上海河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河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23 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4.2条 所要求的独立性及任职资格。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保持客观独立的判断、维 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 独立 | | |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 | 本年应参 | | 以通讯 | | | 是否连续两 | | | | | 亲自出 | | 委 ...
珠海冠宇: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08 19:22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司董事 1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 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章制度,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 大会负责。董事会应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 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 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四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名,不设副董事长。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 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的起草工作。 第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
珠海冠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08 19:22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 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三条 股东大会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权限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 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规范地召开,提高股 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 科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 ...
珠海冠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04-08 19:2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珠海冠宇 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宇"、"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珠海冠宇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 支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 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 在此背景下,为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根据具体 业务情况,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 汇率风险为目的,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 ...
珠海冠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8 19:22
| 证券代码:688772 |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 公告编号:2024-019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24 |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 |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延铭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 到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