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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7 18:37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 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
新洋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永峰)
2024-04-17 18:37
高永峰:男,1963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石油和化学工 业规划院能源化工处副处长、处长和副总工程师职务,现任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副总 工程师、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着勤勉、诚信、守法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 ...
新洋丰: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17 18: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决 定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14:00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证券代码:000902 | 证券简称:新洋丰 | 编号:2024-018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031 |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 |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
新洋丰: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7 18:37
| 证券代码:000902 | 证券简称:新洋丰 | 编号:2024-009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031 |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 |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6 日以 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 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王苹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 ...
新洋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7 18:37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7 次董事会及 4 次股东大会,认为:董事会认真 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 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1.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 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预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转 ...
新洋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7 18:37
| 证券代码:000902 | 证券简称:新洋丰 | 公告编号:2024-015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031 |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 |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为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了保证财务审 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根据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审核意见,该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
新洋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7 18:37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 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 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 ...
新洋丰: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7 18:37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永冀、高永峰、赵彦彬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张永冀、高永峰、赵彦彬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新洋丰: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17 18:37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王佐林:男,1967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法务,北京金 昌服装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江农业集团北海公司副经理,中国肥力高集团北海公司副总 经理,北京市众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诚实律师事务所律师,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鑫卫洁数据科技有 限公司监事,瑞源钾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瑞源钾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着勤勉、诚信、守法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注: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因任期届满离 任,选举赵彦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新洋丰: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04-17 18:37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 3 名, 实际参加独立董事 3 名。 本次会议对《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 营计划日常交易行为,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本次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 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 价原则遵循了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和公允合理的原则,能够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会议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 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同时,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总发生额度整体未超出 2023 年度的 预计总范围,但实际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