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0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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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13.74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6 16:32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13475亿元,同比增长896%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374亿元,同比增长2343%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0947元,同比增长2343% [1] 公司市值信息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约为181亿元 [2]
新洋丰:10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6 16:32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1] - 公司当前收盘价为14.4元,市值为181亿元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肥料行业,占比高达95.62% [1] - 其他行业和精细化工业务收入占比较小,分别为2.37%和2.01% [1]
新洋丰(00090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1] 制度范围 - 制度适用公司及相关人员、外部单位或个人[2] 管理机构 -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4] 保密义务 - 相关人员编制和筹划定期报告等期间负有保密义务[5] 违规追责 - 违反制度致公司受损将依法追责[6]
新洋丰(00090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内幕信息界定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为内幕信息[5]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为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为内幕信息[6] 信息管理要求 - 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知情人档案[12] - 重大事项制作备忘录并五个交易日报送[13][15] - 内幕信息管理由董事会负责,董秘日常管理[2] 违规处理与追责 - 发现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报送情况及结果[20] - 大股东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1]
新洋丰(00090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标准[7] - 会计报表附注等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涉及金额占比标准[9] - 业绩预告和快报重大差异认定涉及变动幅度及合理解释标准[10][11]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等[13] - 责任人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3] 处理流程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聘请事务所审计并经审计部门处理[8][9]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由内审部门处理后提请审议[11] 制度说明 - 季度等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15]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7][19]
新洋丰(000902)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申请与管理 - 申请需提交相关文件,信息登记并董事长签字[7][8]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8] 责任与执行 - 不符条件或未及时披露追究责任[1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执行[13]
新洋丰(000902)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1月21日获批发行6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54733383亿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54733383亿股[15] 重大事件 - 2014年2月11日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343794035股[8][14] - 2014年5月8日完成名称变更和注册地址迁移[8] - 2015年5月19日非公开发行股份48690610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特定情况下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直接以自己名义起诉[2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请求全资子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6]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71]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8]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8] - 除特殊情况,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采取现金分配股利,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9]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3]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0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6]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21]
新洋丰(000902)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董事选举制度 - 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4]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且均用累积投票制[5] - 当选董事得票应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7] 特殊情况处理 - 候选人得票相同且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7] - 再次选举未决在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7] - 当选人数不足按章程规定时间再选[7] 选举相关说明 -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在通知中说明并公告候选董事情况[9] - 表决前主持人告知、秘书解释累积投票方式[10] - 股东可多种方式参与累积投票制选举[10]
新洋丰(000902)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董事辞职披露 - 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4] 辞职生效与职务解除 - 董事辞职报告特定情形下自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方生效[4] - 公司应在董事被认定不适合任职30日内解除其职务[5]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忠实义务与信息申报 - 董事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至少两年内有效[8] - 董事离职后两交易日委托公司申报离职信息[8]
新洋丰(00090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 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 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办法第十七条规 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