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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0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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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00090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独立董事构成与任职资格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构成,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近36个月有特定违法违规情况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但不超六年[13]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提前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13]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13]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参会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特定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9] 资料保存与报告披露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5] 股东定义与津贴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29]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29]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7] 其他规定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26]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行可报告[26]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26]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6]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审议通过实施[29] - 与后续法律抵触依规定执行,董事会及时修订[29]
新洋丰(000902)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裁、执行总裁等职务[4]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 会议规定 - 总裁办公会议分定期与临时会议[20] -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需半数以上人员出席[22][23] - 临时会议提前1天通知[27] 报告义务 - 总裁向董事会作年度工作报告[29] - 重大事故等及时报告董事长[32] 细则说明 - 细则遇法规等修改需调整[33]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34][35]
新洋丰(00090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 权益,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使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洋丰农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 制度的规定,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
新洋丰(00090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含独立 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须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
新洋丰(000902) -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布局及产业发 展需要而依法设立或参股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具体包括以下形式: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分、子公司的 管理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促进分、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及《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公司委派或推荐至各子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该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 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 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子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子公司的资产 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 ...
新洋丰(00090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 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当为董事 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需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 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 ...
新洋丰(00090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 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职能,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增强决策科学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新洋丰 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须为战略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战略委员 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 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董事长和至少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公 ...
新洋丰(00090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审计委员会履职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职[2] - 审计委员会应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7] - 审计委员会审核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14]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17] 选聘规则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采用多种方式保障公平公正[7] -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4]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承担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内不得参与[12]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等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18]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十年[19] 费用与质量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需说明相关情况[9] 聘用解聘流程 -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出现六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4] - 拟解聘或不再续聘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11] - 拟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 董事会通过议案后应发股东会会议通知[15] - 改聘公告应详细披露多项内容[15] 违规处理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罚[17] - 事务所违规可提议解聘[17] - 注册会计师违规应向证监会或深交所报告[17]
新洋丰(00090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传递、归集和管理职责,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洋丰农 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 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证券事务部负责接收报告人提交的相关文件。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 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披露事务,公司证券事务部是公司信 息披露的管理部门。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新洋丰(000902)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 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