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0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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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利: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保荐书(修订版)
2024-05-20 21:47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发行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保荐书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德明利")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再融资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 荐人")作为其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武祎玮和滕强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 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武祎玮和滕强承诺:本保荐人和保荐代表 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 范和道德 ...
德明利: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豁免版)
2024-05-20 21:44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6001 YITIAN ROAD, FUTIAN, SHENZHEN, CHINA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网址(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3-1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信达再意字[2024]第 002-1 号 致: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根据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协议》,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 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法律意 ...
德明利: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版)
2024-05-20 21:44
上市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作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 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 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 实、准确、完整。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联系方式:0755-23579117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为一家专业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研发及产业化应用的国家高新技术企 业。自设立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集中于闪存主控芯片设计、研发,存储模 组产品应用方案的开发、优化,以及存储模组产品的销售。公司经过多年积累逐 渐形成自主可控的主控芯片与固件方案两大核心技术平台,结合产品方案设计及 3-3-1 上市保荐书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 ...
德明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
2024-05-10 20:37
| A 股 | 78.368(竞价交易) | -0.6920% 被动增加持股比例:0.0022% | | | | --- | --- | --- | --- | --- | | | | (由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 | | | | | |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8 名离职激励对 | | | | A 股 | 0 | 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 | | | | 票 | 30,800 股,导致魏宏章先生持股 | | | | | | 比例被动增加 0.0022%) | | | | A 股 | 17.51(大宗交易) | -0.1190% | | | | 合 计 | 128.388 | -1.0959% | | | | 注:上述变动比例以变动当时公司总股本计算 | | | | | |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 | | |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 |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其他: | | | | | | 选) | 公司回购注销 2023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8 名离职 | | | | | 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 30,800 股导致 | ...
德明利: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5-09 18:39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 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条件已成就,决定以 2024 年 5 月 9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33.0876 万股,授予价格为 18.87 元/股。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
德明利: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09 18:39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5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 议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在公司 2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国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监事李鹏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董事会秘书于海燕女士列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监事会 审查, ...
德明利: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5-09 18:39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4-041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以 2024 年 5 月 9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 33.0876 万股,授予价格为 18.87 元/股。 公司监事会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四章所 ...
德明利: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4-05-09 18:39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 - 4 (2) 财务负责人褚伟晋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14,560股 (该数量 为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后的持股数量)。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 --- | --- | --- | | 1 | 杨佳烨 | 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 | 2 | 士ね | 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 | 3 | 张志強 | 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 | 4 | 张乐鹏 | 核心技术人员 | | 5 | 赵晓斌 | 核心技术人员 | | 6 | 李峰 | 核心技术人员 | | 7 | 周映明 | 核心业务人员 | | 8 | 许不得 | 核心技术人员 | | 9 | 陈晓萍 | 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 | 10 | 杨琴 | 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 | 11 | 杨文 | 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 | 12 | 张乐 | 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 ...
德明利: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09 18:37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5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 议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在公司 2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田华、董事叶柏林、独立 董事周建国、独立董事曾献君、独立董事杨汝岱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 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 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虎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 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3 年限制性 ...
德明利: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09 18:37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 律 意 见 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6001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518038 电话(Tel.):(0755)8826 5288 传真(Fax.):(0755)8826 5537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1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4)第 067 号 致: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根据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协议》,接受公司委托,担 任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