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00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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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002064) - 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2025-04-11 21:17
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尤小平、 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 司合计 10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8〕22 号)的规定,上市 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上市公司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除此之外,上市公司聘请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荣大商务有限公 司北京第二分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材料制作等服务。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 方的行为。 特此说明。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
华峰化学(002064)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4-11 21:17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企业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报批事项, 就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报批程序,已在《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报批事项可 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标的资产不存在限 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影响标的资产合法存续的情形, 其在约定期限内过户至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 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 争。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
华峰化学(002064)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2025-04-11 21:17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因此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 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有关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说明。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尤小平、 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 司合计 10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1 日 ...
华峰化学(002064)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2025-04-11 21:17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尤小平、 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 司合计 10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聘请了坤元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说明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备 专业胜任能力。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之间除 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以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 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 的原则。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相关评估报告 ...
华峰化学(002064) -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2025-04-11 21:17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尤小平、 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 司合计 10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 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 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确保定价公允,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 ...
华峰化学(002064) - 关于相关方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2025-04-11 21:17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5-027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 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五)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 司的上市地位"。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华峰化学的股份比例为 66.23%, 超过华峰化学已发行股份的 50%,本次交易继续增加其在华峰化学拥有的权益 亦不影响华峰化学的上市地位。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相关方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1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化学")拟向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 100%股权;拟向华峰集团 发行股份及支付 ...
华峰化学(002064)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说明
2025-04-11 21:17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购买的标的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本次交易完 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 范围,交易完成后将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每股 收益有所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 二、为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若上市公司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公司拟采取以下 填补措施,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一)提高整合绩效,提升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说明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尤小平、 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 司合计 10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 1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 ...
华峰化学(002064)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25-04-11 21:17
股票代码:002064 股票简称:华峰化学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 | 项目 | 交易对方 | | --- | --- |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 购买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 司涉及的交易对方 |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尤小平、尤金 焕、尤小华 | | 金购买资产 | 购买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 |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 | | 限公司涉及的交易对方 | |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四月 1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上市公司声明 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 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 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及其摘要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 ...
华峰化学(002064)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2025-04-11 21:17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 息知情人名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四)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 本次交易的预案及其摘要和本次交易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五)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 易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尤小平、 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 司合计 10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六)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与交易相关方签署了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与华峰集团 ...
华峰化学(002064)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2025-04-11 21:17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 交易需提交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单位:万元 最近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华峰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尤小平,控 制权未发生变动。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华峰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尤小平,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尤小平、 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合成树脂") 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 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热塑",与"华峰合成树脂"合 称"标的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标的资 产作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