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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太科技(00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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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太科技(002326) - 2024年4月3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4-30 17:19
公司概况 - 公司主营含氟医药、植保和新能源材料制造业务,拥有完整的垂直一体化产业链 [2][3] - 公司在技术创新、成本控制和市场拓展等方面具有核心竞争力 [2] - 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应对行业挑战,包括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优化供应链管理和多元化产品应用领域 [2]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四季度出现大额亏损,但2024年一季度实现了业绩改善,主要得益于持续推进降本增效措施 [3] - 公司2022年和2023年人员结构调整,主要通过引入自动化设备和技术升级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3][4] - 公司关注股价表现和市值管理,将采取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措施来增强投资者信心 [4] 产品情况 - 公司氟化液产品正在积极开展中试验证和工艺优化,未来在半导体、数据中心和储能电池等领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6] - 公司液态锂盐产品将优先满足自身电解液产品需求,同时也将尽可能满足下游其他客户需求 [7] - 公司将持续关注固态电池、半固态电池的发展方向,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做出相应应对措施 [8] 市场表现 - 公司一季度六氟磷酸锂产品价格相对2023年四季度有所回升,同时公司通过技术改进和工艺优化实现了成本控制,使得毛利率有所提高 [6] - 公司与宁德时间签订的年度电解液采购协议,正在按季度有序完成,公司正在采取措施提高产品利润空间 [10][11] -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灵活调整经营策略,以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10] 未来规划 - 公司将持续深耕含氟医药、植保和新能源材料领域,通过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 [9] - 公司将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探索新兴市场机遇,增强品牌的全球影响力 [9] - 公司将关注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机遇,不断开拓新的增长点 [9]
永太科技: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4-25 22:11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有效管理外 币资产,增强财务稳健性,防范和对冲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 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 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拟开展额度不超过 30,000万美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 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汇 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收付款预测风险、履约风险等。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 ...
永太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5 22:11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三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 ...
永太科技(002326)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5 22:1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的股票简称为永太科技,股票代码为002326[7] - 公司的中文名称为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为永太科技[7]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4,128,040,820.94元,较上年下降34.85%[9]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3,928,336.26元,较上年增长98.85%[9]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3,682,226.37元,较上年下降247.14%[9]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63元,较上年增长209.52%[9] - 公司2023年总资产为11,354,490,240.65元,较上年增长0.44%[9]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427,213,937.46元,较上年下降7.71%[9] - 公司2023年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10.1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0亿元[13] 公司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为含氟技术相关的医药、农药和新能源材料制造[21] - 公司在医药板块推进仿制药的报批和一致性评价,提高医药板块的盈利性和稳定性[19] - 公司在植保行业将不断提升技术能力,降低成本,扩大市场份额,提升核心竞争力[20] 公司产品和技术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医药类、农药类、锂电及其他材料类,涵盖多个终端市场领域[23] - 公司的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包括化学合成工艺和制剂生产工艺,涉及多种化学反应和生产环节[24] - 公司主要产品具有多项专利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30][31][32][33][34][35][36]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将拓展海外业务版图,加快全球业务布局,开拓日本、韩国、欧美等国家市场[92] - 公司将加强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大在研发创新方面的投入,探索新的工艺技术和产品应用,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94]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下设多个专门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100] - 公司建立了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董事会成员中女性董事占比44%,通过制度安排保障股东权益[100] 公司环保措施 - 公司2023年度投入环境治理和保护的费用为10,143.86万元,缴纳的环境保护税费用为5.11万元[168] - 公司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挑战,根据TCFD建议的四个核心元素推进公司应对气候变化的风险识别和管理工作[170]
永太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5 22:1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三名,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当选委员须经全体董事半 数以上表决通过。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 ...
永太科技: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4-25 22:11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开展商 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主要原材料碳酸锂的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产品价 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工 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现货需求为依据,不以投机为目 的,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 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具有必要性。 2、交易金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 ...
永太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4-25 22:1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章 关联人、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四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或本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 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 ...
永太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22:1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 上市规则、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 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应当在 2 个月 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
永太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22:1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做好监督工作,对公司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出席列席会议情况 1、报告期内,监事会全体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对董事会的召开 和程序进行了监督,并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会的各项 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未出现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对有关事项发表了意 见。 3、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各次会议的召开和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历次会议情况 1、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 ...
永太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22:11
经核查独立董事柳志强先生、张伟坤先生、郑峰女士、许永斌先生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柳志 强先生、张伟坤先生、郑峰女士、许永斌先生(已于 2023 年 12 月离任)提交的 《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对 3 名在任独立董事、1 名离任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